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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师德师风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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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每学期末进行一次教师师德考核,师德考核由政教处具体组织实施。

  二、师德分由教师自评、考核小组评、教师互评、学生评四部分组成,其中教师自评占10%,考核小组评占40%,教师互评占30%,学生评占20%。

  三、教师自评:有教师本人,根据自身实际,对自己实事求是地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四、教师互评:采取全体教师集体评议的方式进行。每位教师根据《寒桥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表》逐项对照打分。

  五、全体教师投票选出考核小组成员。由考核小组结合教师平时的师德表现,在打分量化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对每位教师作出客观的评价。

  六、考核等级:师德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七、教师师德考核得分:教师自评、小组评、教师互评学生评四项得分,按各项所占比例计算出实得分,然后把各项实得分合计为考核最后得分。

  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直接定为不合格。

  1触犯法律受到刑事处罚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涉及本考核办法有关禁止性条款情节严重的。

  3参与封建迷信和邪教组织的。

  4由于失职造成学生较大不安全事故者。

  八、考核结果应用

  1纳入干部教师年度综合考核,占有一定比重。

  2师德考核得分作为教师考核,职务晋升和评优奖励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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