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
代理人:
纳税人识别号:
身份证号码:(代理人)
纳税人编码:
住址:(代理人)
经营地址:
联系电话:(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法人)
委托人现委托代理人到广州市天河区国家税务局办理税务事项。委托人与代理人保证严格遵守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规定。
本委托书双方自签订并送广州市天河区国家税务局备案之日起生效。委托人撤销委托的须由委托人以书面形式作出,并在送交广州市天河区国家税务局备案三个工作日后生效。
在对本委托的'撤销生效期,代理人从事前述委托税务事项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委托人(公章)代理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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