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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自查报告

来源:小奈知识网

  根据昭政办通〔20xx〕48号、盐政办发〔20xx〕88号通知精神,我局及时安排布署,组织相关力量,结合实际,对全县农业灌溉用水收费情况开展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收费依据

  盐津县农业灌溉用水收费依据盐津县人民政府关于《盐津县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盐政复〔20xx〕33号)和盐津县发展计划局《关于对农业灌溉用水及农村人畜饮水价格的批复》(盐计价格〔20xx〕11号)。

  二、收费标准

  根据盐津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多年来偏低现状及全县经济发展水平,按照适当调整、逐步到位的原则确定:

  小(一)型灌溉工程每立方收取水费0.06元;

  小(二)型及其以下灌溉工程每立方收取水费0.04~0.08元。

  三、水费计收情况

  根据水费计收文件规定,20xx年是计收标准第四年,田坝子水库今年计收标准为15.00元/亩,小(二)型及其以下的水利灌溉工程因各工程计收起步不同年,今年计收在5~9.00元/亩阶段,水费由各灌区用水户协会收取保管使用,用于各类工程的维修养护和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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