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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饭堂管理规定

来源:小奈知识网

  一、学校由后勤处统一管理。学校的教职工及学生食堂设立事务长管理,负责食堂的全面工作,根据学校的就餐人数,聘请相应的厨师与清洁杂工。并配合校医或专职营养师,制定学生的食谱和督导学校的食堂质量与卫生工作。

  二、学校食堂的设备和用具,要符合国家卫生要求和安全要求。投入使用时,要办理严格验收手续,必须要经过卫生管理机关的检查。确认已符合规定的卫生要求,呈送相关领导审批后,才能正式投入使用。

  三、全体食堂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岗位责任制,并认真按照具有本校饮食业特点的作息时间表进行作业。

  四、学校师生的伙食费用开支,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客餐由教职工本人登记,事务长核查,未如实登记扣教职工本人和事务长0.25分。食堂部门设立物料仓库,并设仓管员和验收员,严把质量关和数量关。

  五、根据学校寄宿制的特点,并根据学生的发育要求,为学生设科学、营养、可口的餐食。每周菜谱须提前交后勤处和校长室审查,并及时在网上发布。未按时提交扣事务长0.25分/次。

  六、对学生和教职工伙食必须严格把关,不吃隔餐剩余饭菜。开餐出现变质变味食物,扣当事人和食堂事务长1分,情况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经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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