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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害调解协议书

来源:小奈知识网

  甲方:

  乙方: ,系死者___之妻; ,系死者___之父;,系死者___之母。现乙方受死者供养的全体家属委托,(权限为特别授权:包括承认,放弃,变更,调解与和解)处理___意外死亡的相关善后事宜。【注:死者:___(曾用名:__)身份证号:。】

  为妥善处理___意外死亡的善后事宜,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愿意一次性赔偿死者丧葬费,死亡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家属精神损失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171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柒万壹仟圆整。双方协商期间(截止本协议签定之日),死者亲属的住宿费用、餐饮费用甲方愿意全部承担,尸体在医院停放产生费用按实际支出由甲方承担,并由甲方支付死者尸体运输(从新乡至死者生前户籍所在地)所产生的运费。

  二、甲方履行付款义务后,此事的处理既告终结,甲方不再因此事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乙方就此事保证死者的供养亲属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___意外死亡一事再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

  三、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协议签订后,双方再无其他争议,任何一方不得反悔。且本协议的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本协议一式 份,双方当事人,见证人,见证律师各持一份,经双方当事人,见证人,见证律师签字并按指印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见证人: 见证人:

  见证律师: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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