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家营村党总支部是村级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是党在白家营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其主要工作职责为:
一、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法律法规,落实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大会的决议和决定。
二、确定重大问题决策意见。研究确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等重大问题的决策意见。对涉及村民利益,需递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事项,应提出明确的决策性建议意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
三、推进村级民主政治建设。加强和改善对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共青团、妇代会等组织的领导,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责,开展创建性工作。积极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四、抓好党总支部自身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定期召开总支委员会、村“两委”联席会议以及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坚持“三会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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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加强对本村及村组干部的教育、培养、管理和监督;负责对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抓好发展新工作;健全和落实党总支部工作定期通报制度,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五、推动村级经济发展。认真分析研究并充分挖掘本村各类资源优势,积极引导村内各类经济组织和村民因地制宜地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并为他们的生产管理活动搞好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围绕保值增值、认真做好村级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的监督和指导工作,多渠道发展村级经济,不断增强村级组织为民办实事的能力。
六、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拟定农村社会建设的目标和意见,协调本村各类组织,加强对村民的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以及国情、村情、民情等教育,共同搞好农村基础设施和精神文明建设及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倡导文明新风,提高村民素质,营造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
七、做好群众工作。听取村见,反映村民呼声,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努力帮助村民解决困难,维护村民合法权益,为村民生活提供各项有效服务。
八、完成其他各项工作,积极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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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委员会主要工作职责
一、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召集并主持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贯彻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
二、制订并实施本村发展规划。编制与乡镇区域规划相适应的村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组织实施。
三、协助镇开展工作。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教育村民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接受镇的委托,办理与本村有关的事项;及时向镇和有关部门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依法建立健全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民主评议村干部、民主理财、村干部离任审计及村规民约等规章制度。
五、发展和管理本村经济。积极支持、组织村民和各类经济组织多渠道发展经济,并做好相关的服务和协调工作;加强集体资产管理,开展集体资产经营活动。
六、办理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组织村民搞好村内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努力解决村民在生产、生活中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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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户难以解决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做好拥军优属、社会救济、社会保障等社会公益福利事业;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搞好预防保健、计划生育等其他社会性工作。 七、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对村民进行法制宣传和道德教育,及时调解民间纠纷,促进家庭和睦和村民团结,处理好与驻村单位及邻村的关系,组织村民加强治安防范工作。
八、完成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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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责任制
一、党总支部必须紧紧围绕“五好”、“四有”目标开展党建工作。总支部是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对党总支部工作负总责,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工作规划。
二、党总支部在抓党建工作中,重点抓领导班子建设、制度建设、干部的教育管理、经济发展、积极分子和后备干伍建设、新的发展以及各项中心工作的完成。
三、党总支部必须每季度对各项党建工作进行一次自查,实行自我考核,并将情况向镇汇报,对存在问题,认真分析解决。
四、努力完成上级党组织下达的党建工作任务,真正实现“五好”、“四有”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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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总支部民主决策制度
一、党总支部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在总支部委会内部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重大问题都应提交总支部委会民主讨论,实行民主决策。重大问题常指村的经济发展计划、新项目的上马、较大项目的开发、发展、处分、任免干部等。 二、决策要依据党的路线、方针、和上级的有关指示规定从本村实际出发,严禁上有、下有对策。 三、党总支部研究讨论重大问题,事前要拿出意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
四、在党总支部委员会内部,和委员是平等的关系,在进行重大问题的决策时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不搞“一言堂”,对一次难统一的问题可留下次再议,必要时请上级党组织裁决。
五、重大决策要通过大会进行表决,一般情况下,总支部委员会决策的重大问题要提交大会进行讨论表决,保证决策的正确性、科学性,大会表决也要严格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不清楚、不明确的问题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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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委员会要给予负责的解答。
六、坚持集体领导的分工负责制,总支部委员会决策的各项工作要落实给分管领导负责执行,委员要按分工大胆负责地抓好自己分管的工作,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向汇报,必要时应召开总支部委员会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或重新决策,委员之间在思想上要互相帮助,工作上要互相支持,分工不分家,共同搞好党总支部工作。
七、决策执行情况要及时向党总支部委员会和报告,在向党总支部委员会或全体报告时,要实事求是,不夸大、不缩小、不隐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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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总支部议事规则
一、村党总支部议事的形式为党总支部大会和党总支部委员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开会,凡属党总支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总支部委会提出初步意见,提交党总支部大会或党总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
二、党总支部大会、党总支部委员会由总支召集并主持,暂缺或其它原因缺席时,委托副召集和主持。
三、党总支部大会由全体参加,党总支部委员会由总支委员会全体成员参加,根据会议需要,由主持人提出列席人员,党总支部大会、党总支部委员会议在讨论和研究有关工作时,可邀请村民委员会、经济合作社主任和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上级党组织领导参加会议。
四、党总支部大会、党总支部委员会议在召开前,首先应将会议时间、地点和议事内容告知与会人员,参加党总支大会的应到会正式数过半数参加即可召开。
五、参加会议人员都能发表意见,表明态度,在此基础上,由主持人结合讨论情况,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作出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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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决定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获得应到会半数以上赞成方可通过,如遇重要议题发生争执或双方人数接近时,应暂缓作出决议或决定,待取得基本一致后,再讨论表决或由上组组织裁决。
六、讨论决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首先应征求群众意见,并按照法律程序和有关要求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通过。
七、党总支部大会、党总支部委员会议均要有专人负责记录,议事时间、地点、参加人数、缺席人数、会议内容等须记录在案,会后任何人不得随意翻阅和更改原始记录,对会上发表的不同意见和需要保密的一律不得公开。
八、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任何人都无权改变,个别人或少数人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以向上级组织反映,但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在行动上坚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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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学习制度
一、干部学习要有长计划、短安排,做到内容集中、要求明确、措施有力、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1天。
二、学习的主要内容是:马列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党的路线、方针、;党的基本知识、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农村实用技术等。
三、学习方法要灵活多样,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开展多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讲究学习效果。
四、集中学习时要指定专人记录,准确记录学习人员、时间、地点、内容及讨论情况,建立健全学习档案,建立考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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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一课”制度
一、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支部每季度安排半天或一天时间开展活动,支部委员按规定轮流上好党课,教育要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形式要多样化。
二、支部要统一安排好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做到每次会议主题明确,目的、任务、要求具体,不图形式,不走过场,讲究实效,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三、支部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支委会和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
四、每个都要置身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中,自觉参加支部组织的会议、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支部应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党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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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评议制度
一、党总支部要坚决按照中发[1998]13号文件的要求,坚持每年开展民主评议工作,评议工作在党总支部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二、民主评议,在保证评议质量的前提下,“方法要简便易行”。一般采取评“两头”的做法,即评出优秀,由党组织给予表彰;评出不合格,进行妥善处置。对大多数,采取对照标准进行自评、互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有什么问题就实事求是地解决什么问题,通过评议要使大多数真正受到一次深刻的党性和标准教育。
三、党总支部要切实加强对民主评议工作的领导,督促各支部搞好评议,民主评议工作可结合年度培训或“七一”表彰活动进行。要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和改进民主评议的方法,使之不断完善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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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村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由党总支部主持。
二、每次民主生活会,要根据会议主题结合干部学习、工作、思想、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查摆班子和班子成员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统一认识,消除隔阂,共同进步的目的。
三、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日期和议题,要提前通知各位委员做好准备。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对班子和个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在民主生活会前进行反馈。
四、在民主生活会上要充分发扬民主,畅所欲言,充分体现党内生活会的思想性、原则性。
五、因故缺席的人员可以提交书面发言提纲,会议的情况和批评意见在会后由党总支部主要负责人转告本人。
六、召开民主生活会时间确定后,要提前5天通知镇派人参加,以便了解情况,进行指导。民主生活会结束后15天内,按规定将民主生活会原始记录复印件、整改措施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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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需要说明的材料报镇。
七、民主生活会的整改措施,要明确整改时限和办法,具体责任到人。因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受镇批评,要重新召开。
思想汇报制度
一、普通和领导干部,坚持每个月向所在党支部作一次思想汇报。
二、思想汇报的主要内容包括理论学习体会,对形势的看法,个人工作、思想情况,党纪党风方面的情况,发展经济的建议,群众对党组织的意见、要求和建议等。
三、因病不能做思想汇报的,支部负责人和党小组长应登门探望,并认真谈心,长期外出的,思想汇报必须写成文字材料,支部组织委员负责收存,并就有关情况做好回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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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民情恳谈和联系户制度
一、村干部要通过民情恳谈和联村联户的形式在一定的范围内就近联系一个村民小组,至少联系3户农民群众,重点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反映群众要求,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做群众的知心朋友。
二、在农村中凡是有活动能力的同志,都要就近联系1—3户农民群众。负责及时向联系户宣传党的路线、方针、以及进行法制和形势教育等,及时向党组织和有关单位反映农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三、力所能及地帮助联系户解决生产、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四、党总支部要把村干部民情恳谈和联系户情况和效果作为考核村干部和发挥作用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到每季度检查分析一次,半年听取一次情况汇报,年终进行一次总结交流、表彰。
五、党总支部要建立健全村干部和联系户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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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加强协调、指导工作。
农村无职设岗定职制度
一、在农村中没有担任村组干部的无职参加设岗定职,根据无职的工作能力、特长、身体状况自愿申请认岗,或由村党组织安排有利于发挥本人作用的岗位,可以多人一岗,也可以一人多岗。岗位的设置,由村党总支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增减。
二、按照因地制宜、因事设岗、量才定位的原则,对无职设置合理的岗位,对每个岗位都要制定主要目标和具体的要求。由无职上岗理事,把发挥作用的主要着力点放在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等方面。
三、成立农村无职设岗定职考评小组,具体负责无职的考评工作。每年结合民主评议工作,对农村无职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进行一次考评,由上岗就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向和群众代表进行述职,并进行民主测评。在个人述职和民主测评的基础上,由考评小组对履职情况作出考评结果,并将考评情况予以公示。考评分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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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对履职好的,年终给予表彰奖励,对履职不到位的要及时帮助教育,必要时调整岗位。
、党费管理制度
一、应自觉接受党支部的领导和管理,积极参加支部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过好组织生活,因事不能参加的,事先必须请假,必须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在各项工作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二、的组织关系由镇统一负责管理,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转移关系时,由党总支部出具介绍信,镇负责做好接转工作。
三、必须自觉按中组部的文件规定按月足额缴纳党费。党总支部每季度向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所收党费按季度如数上交镇。
四、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不做党所分配工作的,作自动脱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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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新制度
一、党支部要把发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发展工作的方针和原则,制定发展计划,做到每半年讨论发展新一次,每年至少发展二名以上。对连续两年不发展的党支部,要进行通报批评,并责成党支部向村党总支部作出检查并说明原因。
二、党总支部应随时保持有5名以上积极分子队伍常数,经常对他们进行教育培养,组织参加党课学习等活动,让他们逐步了解党的基本知识,同时可分配一定工作,在实际工作中接受考察锻炼。
三、党总支部指定两名培养一名积极分子,要使积极分子端正动机,树立主义理想,指导他们学习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在市场经济中成长,奋发向上,尽快成熟。
四、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发展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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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十条规范
一、坚决拥护党的纲领,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坚定社会主义信念,模范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
二、严格履行义务,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参加“党日”活动,按时缴纳党费。
三、认真过好组织生活,积极开展思想斗争,对党忠诚老实,不搞宗派,不搞阴谋诡计,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四、家庭和睦,团结邻里,倾听群众意见,反映群众呼声,维护群众正当利益。
五、模范遵纪守法,不、不超生、不超占宅基地、不大操大办红白喜事、不搞家庭宗派和封建迷信活动。
六、维护改革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
七、努力学科技、用科技,勤劳致富,联户扶贫,帮助群众共同致富。
八、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廉洁自律,不损公肥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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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坚持原则,见义勇为,敢于同不良现象作坚决的斗争,自觉维护社会秩序。
十、积极主动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时时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
电化教育制度
一、电化教育的任务:
根据教育的目标和任务,配合其他教育形式,利用电化教育手段对进行马列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教育,提高的理论水平和思想素养;对进行“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教育,全面提高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对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使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宣传先进党组织和优秀的模范事迹,使学有榜样;传播市场经济和科学技术知识,帮助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电化教育播放制度
(一)按县、镇电教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和部署,认真做好播放、收看工作,每月至少组织观看两部(集)电教片。
(二)每次播放,要做到播前有准备、播中有讲解、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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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有讨论、信息有反馈,认真填写“三薄一册”(放像登记薄、讨论登记薄、信息反馈薄、点名册)并逐级上报(播放点→指导站→县电教中心)。
(三)严禁播放内容不健康的录像片,严禁搞营业性活动。
三、电化教育设备管理制度
(一)建立电教设备、音像带的管理制度,包括电教设备固定资产登记、设备使用档案、音像磁带登记、轮片交换登记等。
(二)电教设备由专人管理,谁保管、谁负责。在设备使用档案中填写设备名称、型号、机号、价格、启用时间、维修情况等。管理人员变动时要输移交手续。
(三)爱护设备,严格操作规程,设备不准借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
(四)认真落实机房有关防范措施,符合防盗、防火、防尘、防潮、防高温和防磁要求,定期检查机房和电路、设备。工作结束后,恢复设备原状,切断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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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党总支部、村委会主任党风廉政
建设岗位职责和廉洁自律规定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村主要领导干部行为,保持廉洁,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
(一)村党总支部、村委主任对本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负总责,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本村的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村党总支部、村委班子、村干部的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二)抓好本村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根据村干部的业务分工,落实好党廉工作职责,签订好责任书,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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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监督检查,做好责任考核工作。
(三)组织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四)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党风廉规制度,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结合实际,制订和完善本村的学习制度、民主决策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村务公开制度等,并严格执行,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 二、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一)严格遵守和执行“四大纪律、要求”,自觉接受监督;正确行使权力,做到勤政廉政;带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子女。
(二)不准以任何形式侵犯群众利益;不准违规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和乱拉赞助;不准以任何形式搭车收费或变相乱收费。
(三)不准在村务活动中收受钱物;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办事的吃请活动;不准利用婚丧喜庆事宜敛财。 (四)不准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私设“小金库”或收支不记帐、私分。
(五)不准参加和支持任何形式的活动、封建迷信活动、邪教活动和非法气功类组织活动。
(六)不准违反规定干预工程建设招投标或承发包等重大村务活动;不准参与承包本村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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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不准在集体资产管理经营等重大事项中违规谋取私利。
(八)不准在民主选举中以请客送礼等非法手段拉选票,进行非法组织活动。
(九)遵守其他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
“两推一选”制度
一、“两推”即对村党总(支)支部成员候选人分别由和群众推荐;“一选”指对和群众推荐的党总支(支)部成员候选人,按得票多少,提交大会进行正式选举,产生党总支(支)部委员、(副)。
二、“两推一选”的程序:(1)分别召开和村民大会,对原党总支(支)部成员进行评议并推荐新的党总支(支)部委员初步人选;(2)和村民群众的推荐票数分别统计,凡票数未超过半数的,不再推荐为下届总支(支)委会的初步候选人,票数达到半数以上的,具备初步候选人资格;(3)候选人初步人选经镇组织考察,确定正式候选人后,提交大会进行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党总支(支)部委员会。
三、“两推一选”是发扬党内民主和社会民主的客观要求,必须认真落实农村群众对干部选任的知情权、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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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选择权、监督权;它有利于扩大基层民主,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有利于增强党总支(支)部班子成员的群众观念和宗旨意识。
村“两委”关系协调制度
一、村党总支部领导本地区的工作,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
二、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自治是在党的领导下,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的自治。
三、村党总支部对村民委员会的领导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领导核心作用,提出全村经济发展与精神文明建设的意见,通过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把党的方针、和党总支部的意图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协调村民委员会同其他组织的关系;二是战斗堡垒作用,按照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讨论决定村内的重大事情,充分发挥的先锋模范作用,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作出的决议、决定自觉维护和遵守,并对村委会成员中的干部进行监督考核;三是支持保障作用,支持和保障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负责地开展活动,行使职权。村党总支部对村民委员会发挥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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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核心作用,但不能包办代替村民委员会的工作。
四、村党总支部要认真改进领导方法和工作作风,遇事要与村民委员会多商量,多听取群众的意见。村民委员会要向党总支部报告工作,沟通情况,交换意见,拧成一股绳,共同把村里的事情管好办好,严禁出现相互扯皮、相互推诿等不良现象。
村民会议制度
一、村民会议由本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是村民的最高权力机构。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
二、村民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若遇特殊情况,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及时召开。
三、村民会议一般是召开户主大会,如遇人民代表选举、村民委员会换届和涉及村民利益等重大事项召开全体村民会议。
四、村民会议必须有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须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五、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村委会必须提交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六、村民会议有权对发生严重过失或由于其他原因不适宜再担任村干部者实行罢免。当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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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村名要求罢免村委会成员时,应及时召开村民会议投票表决罢免要求。
七、村民会议参加的村民必须按时到会,遵守会议纪律,确保会议的成功。
八、每次村民会议召开前,做到准备充分,中心明确,解决方案具体,会中有记录,会后有结果,落实有回音。
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一、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代表、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民小组长组成。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负责召集。 二、村民代表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若有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可随时召开。
三、村民代表会议参加人数必须达到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方能开会。
四、村民代表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对重大事项作出决定,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审议作出的决定需经半数以上代表通过才能生效。
五、村民代表必须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带头执行《村民自治章程》和村委会、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和决定。 六、村民代表一年内无故三次不参加会议,其代表资格自行停止。
七、村民代表会议每次会议做到会前有议题,会中有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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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会后有结果,落实有回音。并将会议作出的决议和决定,尽快向村民公开、公布和宣传。
一事一议制度
一、村级范围内兴办水利、农田基本建设、修建村级道路和桥梁、植树造林等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需资金和劳务用工,可通过“一事一议”筹集。
二、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遵循“量力而行、群众受益、民主决策、上限控制、使用公开”的原则。 三、“一事一议”的审批程序:年初村委会提出预算方案,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镇审核批准执行。 四、“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属村集体所有,所收资金全部交村委会代管,按议定的用途使用。
五、村集体生产、公益事业完工后,要及时办理决算,对“一事一议”资金的收支情况要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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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委员会定期报告工作制度
为加强村民对村民委员会工作的监督力度,督促村民委员会履行职责,建立村民委员会激励机制,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村民委员会定期报告工作制度:
一、村民委员会定期报告工作,由村党总支部、村民委员会共同召集。由村党总支部负责人主持。
二、村民委员会定期报告工作,一般情况下可结合年终工作总结每年进行一次。如遇村民委员会换届、“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涉及重大村务事项可随时报告。
三、村民委员会定期报告工作一般由村民委员会主任,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年度工作目标,三年任期目标完成情况;协助镇开展工作情况;落实村务公开情况;维护村民合法权益情况;维护班子的团结、廉洁奉公情况;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委员会决定、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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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情况。
四、村民委员会年度财务预决算工作情况,由村财务人员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
五、村民、村民代表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要认真审议、讨论,采取举手表决的形式通过。
村务公开制度
一、村民委员会应该按照规定的时间、形式和程序将村民普遍关心的,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村务重大事项予以公布,并接受村民监督。
二、村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
2.年度财务计划及各项收入、支出和债权情况; 3.集体资产及其经营管理情况,包括土地、物业等生产资料的经营情况和集体企业承包经营方案、投标结果、承包费收缴、合同履行情况;
4.村经济收益及其使用情况;
5.兴办村集体经济项目和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以及招标投标,建设承包方案及实施情况;
6.征用集体所有土地各项补偿费的收入和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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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救灾救济、扶贫助残、拥军优属、社会捐资等项款物的接受、发放使用情况;
8.各级下拨的补助经费、专项经费的收支情况; 9.“一事一议”筹资情况;
10.村合作医疗费的收缴和开支情况;
11.村干部工资、奖金、补贴及其他福利,公务活动方面的开支情况;
12.集体资金存量情况;
13.安排计划生育指标,落实计划生育措施和计划外生育费、社会抚养费的收缴、管理、使用情况。
三、村务公开的时间:半年全面公开一次,集体财务收支情况应当每月前公布,应当及时公开的事项随时公开。
四、村务公开的形式:村民委员会应当在方便村民查看的地方设立固定的公开栏公布村务,必要时召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予以公布。
五、村民委员会应该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及时、全面、如实编制村务公开内容的草案,并经村务公开监督小组逐项审核、签章后方可公布。
六、村务公开后,村民委员会应当利用会议,专题座谈、意见箱、电话等形式征求村见。对村民提出的询问和意见,村民委员会能够当场答复,要当场给予答复;不能够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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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答复的,应当于15日内作出答复。半数以上的村民对村务公开的事项不同意的,应当依法予以纠正,并重新公布。
七、村民委员会应当建立村务公开档案:村务公开档案资料当真实、完整、规范,保存期限与村财务帐簿相同。
民主理财制度
一、村委会实行民主理财制度,设立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审核、监督每月的财务收支情况,并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
二、实行财务公开,每月公布收支情况,每季公布科目余额表,年初公布财务计划,年终公布资产负债表及收益分配表、债权债务明细表。公布的账目均须由民主理财小组审核。
三、村集体企业和财产承包租赁,土地承包及出租,合同签订必须经集体研究并张榜公布,公开招标投标。签订合同后,每年的执行结果向民主理财小组或村民代表大会报告并张榜公布。
四、集体基建项目投资和招标,必须经过集体研究并公布于众,公开招标;按工程的进度付款,竣工后,及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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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结算并张榜公布。
五、日常性开支在1000元以内,由村委会主任审批,1000元以上开支由村党总支部和村委会集体决定,重大事项提交村民代表大会通过。
六、村财务收支状况每年由上级部门进行常规审计,并实行干部的任期目标和离任等专项审计。民主理财小组要积极配合审计机构开展工作。
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机构,成立民主理财监督小组,小组由有群众威性,热爱集体,大公无私,并有一定文化程度和财务管理水平的5—7名村民参加,组长由村民代表中选举产生。授权每季度审查一次,经审查不合法的单据、票证会计不准入帐。
二、村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记好现金日记帐,不白条抵库,不挪用和私存。把好收支关,对入帐的原始凭证必须做好审核监督,做到日清月结,每季度的财务收支单据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后按规定时间向镇会计服务中心交帐。
三、财务人员需要做到“四坚持四不准”,即坚持勤俭办事,不准铺张浪费;坚持增收节支;坚持主任一支笔审批,不准个人超权审批(1000元以内的开支由村主任审批,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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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以上的开支由村两委班子集体研究审批);坚持收有凭付有据,日清月结。按期公布,不准以、单据、日记代帐。 四、村财务开支由财务人员制定各项计划预算方案,年终向村民代表会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张榜公布,充分倾听村见,认真接受群众监督,增强财务透明度。
五、村财务收入、开支、管理应严格遵守国家财规、法令制度。严禁奢侈浪费、损公肥私、请客送礼,财务管理人员遵守职业道德,秉公办事,严格管理,不准挪用,设立帐外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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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廉洁自律规定
一、不准私存多头开户,不准拖欠或私借。 二、不准用请客送礼,吃喝玩乐。
三、不准接受可能对公正处理有影响的宴请或收受礼品馈赠。
四、不准参与走私、贩毒、嫖娼等任何违法活动及封建迷信活动。
五、不准在计划生育中违反规定,为亲属朋友说情,包庇计生对象或瞒报、虚报。
六、不准在计生指标和宅基指标中弄虚作假,欺上骗下。 七、不准违反规定买卖宅基地,建造私房,以权谋地。 八、不准用配置移动电话,不准挪用配置电话机等通讯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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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不准随意调动财务人员,财务人员确需调整的,应先申请,以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方可进行调整。
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
一、民主评议考核村干部的标准
具体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档次。 优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依法依章为民办事,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移风易俗,模范遵守村民自治章程中的各项规章制度,熟悉本职工作,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称职: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办事公道,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移风易俗,遵守村民自治章程中的各项规章制度,比较熟悉本职工作,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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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称职: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一般,勉强适应工作的要求,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没有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一定失误。
不称职: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较差,难于适应本职工作的要求,村见大,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有严重违反纪律等。 二、民主评议村干部的具体方法和要求
1.成立由村党总支部为组长,党总支部成员和村民代表5—7人组成的评议工作组,由村党总支部具体负责本村的民主评议工作。
2.民主评议前由每个村委会成员、村民小组长书面写好自己担任村干部一年来的主要工作成绩,存在问题和今后的努力方向,并填写好民主评议考核表。
3.由村党总支部主持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每位村委会委员、村民小组长在村民代表会议上进行述职报告,参会人员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档次,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对述职村干部进行评议。
4.村干部被评为优秀等次的,村民代表民主评议优秀票必须在50%以上,而不称职的得票率低于20%;不称职得票在50%以上,经了解确实不胜任现职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严重违反纪律的,应评为不称职。
5.对评议为不称职的村干部,由村“两委”给予黄牌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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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连续两年经评议不称职的,镇或村党总支部可以提出罢免意见,组织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户代表会议进行表决罢免。
6.年度民主评议考核村干部工作,要与年终评议,年终工作总结评比,年终岗位责任制工作检查有机结合起来,讲求原则性、严肃性、准确性和实效性,不走过场。
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制度
一、村干部任期内应做到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本村的村民自治章程及各项规定;应作风民主、坚持民主决策和管理;应勤政廉洁,关心集体,不以权谋私;应办事公道正派,坚持原则,平等待人,不徇私情。
二、村干部任期届满或离任时必须审计。
三、审计内容主要包括:集体资产的管理使用、财务预决算、财务收支、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集体的债权债务、上级划拨或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使用、“一事一议”筹资、发放到村到户的各项补贴资金和物资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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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村干部离任审计工作由镇经管站和统财科负责,本村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参与,审计结果及时公布。
五、查出侵占集体资产和资金,多吃多占、铺张浪费的,必须如数退赔;有违纪情节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村规民约
为了推进白家营村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建设文明卫生新农村,制定本村规民约。
一、社会治安
1、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邪教组织作斗争。 2、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3、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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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严禁替罪犯藏匿赃物。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 5、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烟火、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须经机关等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私藏,拾得、爆炸物品,要及时上缴机关。
6、严禁非法他人人身自由或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准隐匿、毁弃、私拆他人邮件。不制作、出售、传播淫秽物品,不调戏妇女。
7、严禁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林木,严禁损害他人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加强牲畜看管,严禁牛、羊啃青,严禁偷青。
8、认真遵守户口管理规定,出生、死亡要及时申报和注销。外来人员,需要在本村短期居住的应向村治保汇报,办理相关手续。在本村暂住的外来人员必须遵守本村的村规民约。
9、对违反上述社会治安条款者,触犯法律法规的,报送司法机关处理。情节严重,但尚未触犯刑律和治安处罚条例的,由村委会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二、消防安全
1、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防火灾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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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家庭用火做到人离火灭,严禁在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户内、室内,定期检查、排除各种火灾隐患。 3、加强村防火设施建设,定期检查消防池、消防水管和消防栓,保证消防用水正常。
4、严格用水、用电管理,不经批准,不准私自安装水电设施,节约用水用电,严禁偷水偷电。
5、对村内、户内电线要定期检查,损坏的要请电工及时修理、更新,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6、加强村民尤其是少年儿童安全用火用电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体村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和意识。
7、违犯上述规定的,由村委会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交上级有关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 三、村风民俗
1、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
2、红白喜事由红白喜事理事会管理,喜事新办,丧事从俭,破除陈规旧俗,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大操大办。 3、不请神弄鬼或装神弄鬼,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听、看、传淫秽书刊、音像,不参加邪教组织。
4、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活动,反对家族主义。
5、积极开展文明卫生村建设,搞好公共卫生,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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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容村貌整治,严禁随地乱倒乱堆垃圾、秽物,修房盖屋余下的垃圾碎片应及时清理,柴草、粪土应定点堆放。
6、建房应服从村庄建设规划,经村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动工,不得违反规划或损害四邻利益。
7、积极参加村里组织的各种文化、体育活动,提倡全民健身运动;尊老爱幼,遵守社会公德;树立正气,提倡见义勇为。
8、违犯上述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出具检讨书,情节严重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邻里关系
1、村民之间要互尊、互爱、互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2、在生产、生活、社会交往过程中,应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发扬社会主义主义新风尚。 3、邻里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调解委调解,也可通依法向人民起诉,树立依意识,不得以牙还牙,以暴制暴。 五、婚姻家庭
1、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
2、婚姻大事由本人作主,反对包办干涉,男女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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