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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现场视频监控值班管理制度

来源:小奈知识网
施工单位现场视频监控值班管理制度

第一条 各施工单位现场均需设置视频监控室 ,值班人

员为上报审批的备案人员。各工点负责人对值班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如人员发生变动,需报工区安全总监审批、报分部安质部备案。

第二条 各工区各站点所设置的视频监控室,需保持室内卫生和适当的温度和湿度,避免设备受潮、过热和灰尘污染。

第三条 视频监控室实行24小时值守,值班人员按照规定的格式做好值班记录。工区项目经理每周不少于两次抽查现场夜间施工视频回放并做好抽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

第四条 值班人员值班时,必须执行以下工作流程: 第一步:首先进行工作交接,包括上班未处理完成的事项、提醒需重点关注的作业面和事项,交班人值班记录是否完整等。

第二步:对所有的摄像头全浏览一遍,检查摄像头是否存在损坏无图像、图像是否清晰、是否能正常转动、是否清晰并全覆暗挖掌子面或基坑开挖作业面等关键工序的作业面,认真做好记录。

第三步:对摄像头存在的问题,立即上报给工点负责人、工区安质部进行处理,同时将故障信息上报到“中铁广州地

铁指挥部安全监控群”和二分部“中铁二局视频监控群”。

第四步:认真细致地对所有像头逐一进行查看,对施工现场进行全覆盖检查,查看每个摄像头时发现的问题立即报告给现场管理人员,较严重的问题报告给工点负责人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整改完成后通过摄像头查看进行验证。

第五步:全部摄像头查看完成后,将存在问题的点或存在较大风险的工序作业面的摄像头画面定格在显示屏上进行重点监控和跟踪。

第六步:每隔2小时再对全部摄像头查看一遍。 第五条 值班人员临时有事需离开监控室时,必须向工点负责人报告;超过10分钟的,由工点负责人或现场安全员、施工员临时顶岗。

第六条 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严禁做其他工作,在收到上一级监控室发来的语音信息、 抓拍问题信息时,要及时回应并报告给工点负责人,并通过摄像头跟踪处置情况。

第七条 各摄像头信息按规定时间保留,不得随意更改删除信息。公安、安监等行政执法机关因行政执法工作需要,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并向上级报备,配合调取、复制或查看监控系统图像资料,必须按照程序进行登记。未经工点负责人同意,不得提供任何视频资料。

第八条 工区安全总监对视频监控值班人员进行考勤,对日常工作每周进行检查,并将考勤结果及工作情况纳入员工绩效考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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