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意向金协议
买方: 身份证号码;
中介方:
一、买方通过中介介绍,对位于 的房屋,房屋地址以[房屋所有权证]为准,现买方委托中介方向该房屋业主发出下述不可撤销的购买要约:
1、该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房屋所有权证]为准,若实际面积有差异时,买主同意以本协议之房价为准,并同意不以此作为取消交易之理由),产生一切费用由买方自行承担。
2、该房屋产权处置方委托价为人民币 ( 860000.00 元),买方同意以等于人民币 捌拾肆万元整 ( 840000.00 元)购买该房屋。
二、若中介方在 2018年7月16日 前未能与该房屋产权处置方就以上要约条件达成协议,中介方代保管的意向金人民币 ¥:3000.00 在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买方,买方不能为此追究中介方的责任。
三、一旦该房屋产权处置方同意上述购买要约内容,并承诺以上述或低于上述房价出售该房屋,买方即确认成交,中介方即将该意向金人民币 叁仟元整 ¥:3000.00 元整转为购房款或赔偿房东损失费用。
四、若中介方就上述要约条件取得该房屋产权处置方的承诺后,如买方履约不买的,则该意向金不予退还,转为赔偿房东损失费用,对此买方无异议。
五、买方承诺若与该房屋产权处置方私下交易的,则该意向金不予退还,转为中介服务费。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七、备注:无
买 方: 中 介 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利嘉房产中介所
电 话: 2018年 月 日
中 介 方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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