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自考(法律文书写作)模拟试卷21 (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简答题 3. 写作主题 4. 写作辅题
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 我国法律文书发展的历史渊源流长,早在“秦墓竹简”中就出现了较为完备的勘验笔录 ( )
A.封守 B.法经 C.刑鼎 D.经死
正确答案:D
解析:我国古代法律文书就很完备发达,出土的“秦墓竹简”中就出现了较为完备的勘验笔录,称为“经死”。答案为D。
2. 法律文书制作的根本目的在于有效地保证法律的具体( ) A.推行 B.生效 C.体现 D.实施
正确答案:D
解析:法律文书制作的根本目的在于有效地保证法律具体实施。答案为D。 3. 《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的使用条件不包括 ( ) A.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的 B.犯罪嫌疑人自首的或有关单位移送的 C.公安机关现场抓获的
D.呈请意见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的 正确答案:D 解析:《刑事案件登记表》的使用条件主要包括:(1)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的;(2)犯罪嫌疑人自首的;(3)有关单位移送的;(4)公安机关现场抓获的。
答案为D。
4. 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正文包括:应当逮捕而未提请批捕的犯罪嫌
疑人的基本情况、______和结论性意见部分。( )
A.犯罪事实及性质 B.犯罪事实及理由 C.犯罪事实及主要证据
D.犯罪事实及法律依据
正确答案:C 解析: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正文包括:应当逮捕而未提请批捕的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需要追捕的犯罪嫌疑人的有证据证明的犯罪事实、写证明犯
罪事实的主要证据部分,这是本文书的重点部分。答案为C。
5. 第一审刑事判决书案号与哪部分内容的各行看齐? ( ) A.标题 B.正文 C.附项 D.尾部
正确答案:B
解析:本题是对第一审刑事判决书案号部分制作的考查。案号应写在“刑事
判决书”下一行的右端,其最末一字与下面的正文各行看齐。答案为B。
6. 刑事裁定书尾部签名最后的人员是 ( ) A.审判长 B.审判员
C.合议庭成员 D.书记员
正确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刑事裁定书尾部的署名问题,考生注意区分掌握各种不同法律文书的署名。在刑事裁定书尾部,先由审判员、合议庭成员署名,最后由书记
员署名。答案为D。
7. 不服民事第一审判决,当事人可在判决书送达多少日内提起上诉? ( )
A.10日 B.15日 C.30日 D.45日
正确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第一审民事判决书尾部写作的注意事项,属于细节考查,考生注意准确掌握。向当事人交代上诉事项时,应表述为:“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人民法院”。答案为B。
8. 民事调解书的核心部分是 ( ) A.调解当事人 B.调解过程
C.调解结果 D.调解原则
正确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民事调解书中调解结果的重要性。调解书的调解结果即协议内容,是当事人在自愿、合法的原则下达成的解决纠纷的一致意见,是调解书的
核心部分。答案为C。
9. 关于二审诉讼费用的负担说法不正确的是 ( ) A.对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案件,二审诉讼费用由上诉人承担 B.双方当事人都提出上诉的,由双方分担
C.对撤销原判依法改判的案件,应对一、二审的各项诉讼费用由谁负担,或者共同分担的问题作出决定
D.一审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不可变更
正确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第二审行政诉讼费用的负担问题,属于细节考查,考生注意全面掌握。二审诉讼费用的负担,要区别情况作出决定。对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案件。二审诉讼费用由上诉人承担;双方当事人都提出上诉的,由双方分担。对撤销原判依法改判的案件,应对一、二审的各项诉讼费用由谁负担,或者其同分相的问题作出决定,并相应地变更一审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答案为D。
10. 减刑建议书中减刑的理由包括 ( ) A.依事论理 B.依法论理
C.依事论理和依法论理 D.依事论理或依法论理
正确答案:D 解析:减刑的理由包括依事论理和依法论理。其中依事论理指根据所述的具体事实进行分析评论,实事求是的说理与客观事实相一致,得出结论性的意见。依法论理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分析说理,使人信服。答案为C。
11. 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况不包括 ( ) A.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 B.哺乳自己婴儿 C.生活不能自理
D.家中有重大事件发生
正确答案:D
解析: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了对于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和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答案为D。
12. 刑事自诉状不适用于 ( ) A.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B.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C.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案件
D.被害人有证据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正确答案:C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答案为C。
13. 在仲裁过程中,争议标的物在下列哪种情况下不能申请仲裁保全措施? ( )
A.毁灭 B.灭失 C.转移 D.损坏
正确答案:D
解析:在仲裁过程中,一方当事人认为对方有可能造成争议标的物的毁坏、灭失、转移,或造成日后的裁决难以执行,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对争议标的物采
取仲裁保全措施。选项D标的物的损坏不能申请仲裁保全措施。答案为D。
14. 《刑事诉讼法》第103条规定:“侦查人员执行勘验、检查,必须持有______或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 )
A.人民法院 B.人民检察院 C.行政机关 D.律师
正确答案:B
解析: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03条规定:“侦查人员执行勘验、检查,必须持有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该题属于法条识记题,考生应掌
握。答案为B。
15. 调查笔录的正文主要记载 ( ) A.被调查人的基本情况 B.被调查人陈述的内容 C.调查人的基本情况 D.调查的时间和地点
正确答案:B
解析:调查笔录的正文记载被调查人陈述的内容,被调查人提供的与案件有关的情况是记录的重点。被调查人和调查人的基本情况及调查时间和地点不属于
正文记载的内容。答案为B。
简答题每小题5分
16. 简述侦查文书的分类。
正确答案:侦查文书的分类方法较多,可以从侦查文书的制作方式上划分,也可从文书的表现形式上划分,还可从诉讼程序上划分。按照侦查办案程序编排组合的侦查文书,大体上符合侦查办案过程,使文书制作与办案程序融为一体,具有连贯性。实践中常采用此种分类方法。按照现行侦查文书可分为以下八类: (1)立案、破案文书:包括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不立案理由说明书、呈请破案报告书等共12种。 (2)律师介入文书:包括涉密案件聘请律师审批表、准予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等共6种。 (3)强制措施文书:包括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呈请监视居住报告书、拘留证、提请批准逮捕书及逮捕证等共21种。 (4)讯问犯罪嫌疑人文书:包括讯问笔录等共6种。 (5)调查取证文书(含搜查、扣押类):包括询问笔录、鉴定结论、呈请搜查报告书、呈请查询犯罪嫌疑人汇款报告书、调取证据清单等共36种。 (6)延长羁押期限文书:包括呈请延长拘留期限报告书等共5种。 (7)侦查终结文书:包括起诉意见书、撤销案件决定书等共8种。 (8)补充侦查、复议复核文书:包括补充侦
查报告书等共3种。
17. 第一审刑事判决书在叙述犯罪事实时如何表达?
正确答案:包括三个方面:首先写明经法院审理查明的事实;其次,写明据以定案的证据及其来源;最后,对控辩双方有异议的事实和证据予以分析论证。 (1)叙述事实时,应写明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被告人的动机、目的、手段,实施行为的过程、危害结果和被告人在案发后的表现等内容,并以是否具备犯罪构成要件为重点,兼叙影响定性处理的各种情节。 (2)叙述事实必须是重鼎点突出、层次清楚。 (3)叙述事实要注意保守国家机密.保护被害人的名誉。 (4)叙述事实的文字要准确、朴实、不夸大、不缩小,如实反映案件的客观事实。
18. 第一审行政判决书的判决结果有哪几种情况?
正确答案:(1)判决维持。 (2)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3)判决被告限期履行法定职责。 (4)判决变更具体行政行
为。
19. 当事人申请仲裁须满足什么条件?
正确答案:根据我国《仲裁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有仲裁协议;(2)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3)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20. 什么是讯问笔录?
正确答案:讯问笔录是指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在依法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为了查清案情,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和犯罪嫌疑人就案情所作的陈述和辩解的文
字记载。
写作主题
21. 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写作》教材中的要求,拟写第一审刑事判决书。 2001年×月×日,××市中级人民法院由审判长李×生、审判员刘×文、张×江依法组成合议庭,由孙×河担任书记员,公开开庭审理了王×东杀人一案。×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洪×仁出庭支持公诉,有关的诉讼参与人均到庭参加诉讼。××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王×东故意杀人,依法应当严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判处王×东死刑。2001年×月×日×市中级人民法院签发了判决书。 ××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案件审理后,了解到案情经过如下:犯罪嫌疑人王×东、系××省××县人,初中毕业后务农三年,后经人介绍到××市××公司当勤杂工。王×东在工作期间马马虎虎,责任心不强,自由散漫,经常违反纪律,不遵守规章制度,多次受到公司经理周×明等领导的批评教育。1999年8月因打骂与自己一起工作的勤杂工徐×海,受到了行政警告处分。2000年9月因偷拿公司职工香烟8包、衬衫1件和250元钱等财物,受到记过处分。2001年2月公司发2000年度奖金,王×东因有偷摸行为未拿到奖金.因而对公司领导尤其是对经理周×明怀恨在心,蓄谋报复杀人。2001年5月10日8时许,犯罪嫌疑人王×东上班后,四处寻找作案工具,先到公司厨房想偷拿菜刀行凶,见厨房人多,不便下手,就走了;后窜到公司木工房,见只有木工朱×又在干活,就上前与他闲聊,并谎称要修理桌椅,想从木工房借几件工具,用完后一定及时归还,于是经朱×同意,从木工房拿走羊角锤一把、木工凿一把,并藏于宿舍床下。中午12时许,王×东混进办公楼一楼值班室,伺机报复。1时许,经理周×明进入三楼办公室333室午休,1时30分,王×东窜到三楼轻轻推开333室房门,见周经理在办公室套间里午睡,而办公室外屋沙发上经理秘书侯×青正在休息,于是王×东便轻轻地推醒侯×青,将其叫到门外,谎称有一重要事情需要单独向周经理报告,请侯×青回避一下,另找地方休息。侯走后,王×东进入333办公室,先将房门反锁上.后窜入里间,趁周在床上熟睡之机,取出藏匿在身的凶器羊角锤、木工凿,用羊角锤朝周经理的头部猛击三十余下,后又用木工凿对着周的面部、颈部和胸部使劲用羊角锤敲打十余下,致使经理周×明颅骨粉碎性骨折,脑组织外溢,面部、颈部和胸部的伤口流血不止,当即死亡。 王×东杀人后逃离现场,先逃到××市长途汽车站,企图乘车逃回老家,后又到××火车站,企图坐火车逃往上海、杭州等地,因形迹可疑,当日晚8时许被公安人员抓获归案。 2001年5月12日王×东被××市公安局刑事拘留。5月17日被逮捕。王×东现押于××看守所。 公安机关在侦查中,制作了现场勘查笔录,进行了法医鉴定,并收缴了作案工具羊角锤、木工凿等。在审理中王×东对犯下的罪行亦供认不讳,认罪态度较好。 ××市人民检察院认为,王×东个人主义极端严重,在工作中产生矛盾不通过正当途径解决,而是采取极端残忍的手段实施杀人行为,进行报复。从现场勘查情
况看,王×东打击的全是被害人要害部位,其犯罪性质极为恶劣,手段极其凶残,后果特别严重,依法应予严惩。 特以×检刑诉[2001]××号起诉书,于2001年6月1 7日对王×东提起公诉。王×东认为,自己实施杀人行为,起因是领导办事不公,经常找自己的麻烦,责任在被害人。自己主动交代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法院应当对自己从轻处罚。在诉讼中,王×东委托××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祥作为辩护人。高×祥认为王×东的辩解言之有理,建议法院对王×东从轻、减轻处罚。 王×东基本情况如下:性别男,19××年×月×日出生,××省××县人,汉族,初中文化,××市××公司勤杂工,住××公司平房3排13号。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正确答案:(一)首部 (1)标题。标题应居中书写,第一行应写为:××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行应写为:刑事判决书。 (2)案号。应写为:(2001)×刑初字第×号。 (3)公诉机关项。应写为:公诉机关××市人民检察院。 (4)被告人项。应写为:被告人王×东,男,19××年×月×日生,汉族,××省××县人,初中文化,××市××公司勤杂工,住××公司平房3排13号,2001年5月12日被刑事拘留,5月17日被逮捕。 (5)辩护人项。应写为:辩护人高×祥,××律师事务所律师。 (6)案件的由来、审判组织、审判方式和审判经过。应写为:××市人民检察院以×检刑诉[200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东涉嫌故意杀人,于2001年6月1 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供×仁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王×东及其辩护人高×祥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二)正义 1.事实 (1)××市人民检察院指控……(概括写明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犯罪的事实和适用法律的意见)。 (2)被告人王×东辩称……(概括写明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供述、辩解的意见)。 (3)辩护人高×祥提出的辩护意见是…… (4)经审理查明,…… ①写明经法院审理查明的事实:a.以犯罪构成理论为指导,写明事实要素,兼叙影响定罪量刑处理的各种情节。b.选材得当,与案件无关的人和事不应写在文书中。c.语言精练,语句通顺。 ②写明据以定案的证据及其来源。 2.理由 (1)由“本院认为,……”引出。 (2)确定罪名。应写明被告人王×东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3)确认量刑情节。应当写明从重、从轻处罚情节。 (4)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表示肯定。应写为:××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东犯故意杀人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 (5)表明辩解、辩护的理由是否被采纳。应写为:被告人王×东辩解、辩护人高×祥的辩护意见认为王×东在案件审理中,能够主动交代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的意见予以采纳;被告人王×东提出由于领导找麻烦而实施杀人的意见不予采纳。 (6)写明判决的法律依据。应写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3.判决结果 应写为:被告人王×东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三)尾部 1.交代上诉权、上诉期限和上诉审法院。应写为: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2日起10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1份,副本×份。 2.合议庭组成人员署名。署名为:审判长李×生;审判员刘×文;审判员张×江。 3.判决决定的日期及加盖印章。 4.书记员署名。署名为:书记员孙×河。 5.加盖“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戳记。
写作辅题
22. 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写作》教材中的要求,拟写一份提请批准逮捕书。 邓中天,男,天津市人,大专文化,汉族,1975年1月30日出生,住天津市××区××里5号楼13门401号。邓中天出生在天津市一个工人家庭,家境一般。后来父母离异,邓中天随母亲生活,母亲工资收入不高,父亲每月给付抚养费,但是数量极少,邓中天与母亲的生活比较困难。父母的离异和生活经济状况的窘迫,使邓中天幼小的心灵蒙上了阴影,立志长大后一定要多挣钱,出人头地。在读小学、中学期间,邓中天一直表现很好,曾多次被评为三好学生。中学毕业后,邓中天考入天津市××专科学校,在学校学习两年后毕业。1995年6月,邓中天到中国××保险公司××分公司人身险部实习,1996年3月,邓中天被该公司录用为业务员。参加工作后,邓中天发现挣钱很辛苦,想要多挣钱很难,有些灰心。 邓中天在单位工作期间,认识了单位同事吴伟(男,35岁,汉族),两人关系密切,在交往过程中,邓中天经常去吴伟家作客,发现吴伟家里很有钱。2000年12月23日,邓中天趁吴伟一家出门购物之机,来到吴伟家,用事先准备的钳子和螺丝刀撬开吴伟在天津市××区××路××号5楼210号住房的门锁,窃取了吴伟存放于卧室写字台抽屉内的人民币现金15,000元,美元1000元,人民币活期存折一个(户名吴伟,账号××××××,金额15,000元),定期存单一张(户名吴伟,账号××××××,金额50,000元),折合人民币共计88,000余元。邓中天窃得上述款项后,用于吃饭、娱乐消费等,共挥霍赃款18,400余元。其余赃款在邓中天被拘留后全部追回。案发当天,吴伟家的邻居李亮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侦查人员赶赴现场,当场制作了报案笔录,勘查了现场,并于2000年12月23日决定对案件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听取了失主吴伟的陈述,认为邓中天有重大犯罪嫌疑。2001年×月×日,天津市××公安局拘留了邓中天。邓中天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 邓中天的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的规定,涉嫌盗窃罪。2001年×月×日,天津市××公安局制作第11号提请批准逮捕书递交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对邓中天提请批准逮捕。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2)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正确答案:(一)首部 (1)标题。应当写为:天津市××公安局、提请批准
逮捕书。 标题应当分两行书写,第一行写文书制作机关名称;第二行写文书名称。 (2)编号。应当写为:津公提捕字[2001]11号 (二)正文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违法犯罪经历。 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应当写为:犯罪嫌疑人邓中天,男,1975年1月30日出生,天津市人,汉族,大专文化,中国××保险公司××分公司人身险部业务员,住天津市××区×x里5号楼13门401号。 违法犯罪经历应写明邓中天此次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 (2)案件来源。应当写明以下内容:犯罪嫌疑人邓中天涉嫌盗窃一案,由李亮于2000年12月23日报案至我局。我局经过审查,于12月23日立案进行侦查。犯罪嫌疑人邓中天于2001年×月×日被抓获归案。 (3)犯罪事实和相关证据。这部分内容既要反映犯罪事实,又要反映证明犯罪事实的相关证据。具体要写明犯罪的时间、地点、经过、手段、后果、动机和目的等。犯罪事实部分由“经依法侦查查明:”引出;相关证据部分由“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引出。 (4)法律依据。应当表述为: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邓中天……(根据犯罪构成简要说明罪状),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涉嫌盗窃罪,有逮捕必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六十六条之规定,特提请批准逮捕。 (三)尾部 (1)致送机关名称。应分两行写为:“此致”、“天津市××人民检察院”。 (2)公安局长名章、公安机关印章。 (3)
年月日和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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