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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出租住房如何纳税

来源:小奈知识网
个人出租住房如何纳税

发表时间: 2007年 01月 11日 11:22 来源: 猫扑论坛 编辑: 梁晶晶 [网友评论]

问:个人出租住房如何纳税? 答:个人出租房屋纳税分为两种情况:

一是个人出租居住用房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租金的5%综合税率缴纳税款,也就是说每月租金1000元应缴50元税款。

二是个人出租非居住用房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以下标准缴纳各项税收:应纳房产税=房屋租金收入×12%税率;应纳营业税及附加=房屋租金收入×5.55%税率;应纳个人所得税收入额=房屋租金收入-已纳房产税-已纳营业税及附加,如以上结果≥40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应纳个人所得税收入额×(1-20%)×10%税率,如以上结果<40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应纳个人所得税收入额-800元)×10%税率。

个人出租房屋应由出租方缴纳各项税收,如租赁双方协商确定由承租方纳税的,也可由承租方代出租方缴纳。纳税人应每月申报纳税,也可按季或半年申报纳税。

个人出租房屋如何缴税?

首先,要缴营业税。自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其应缴纳的营业税暂减按3%的税率征收。但出租的住房改变用途,用于居住以外的其他用途,按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对个人出租居民住房以外的其他房屋,如商铺、仓库等,按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对月租金收入在100元以下的免征营业税。

同时按营业税额计缴三项附加税费,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费,其税(费)率分别为7%、3%、1%。

其次,是房产税。要按租金收入的12%计算缴纳房产税(房屋使用人与房屋产权所有人不一致的,均按房产出租计征房产税)。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用于居住的居民住房,房产税减按4%的税率征收。 承租人使用房产,以支付修理费抵交房产租金,仍应由房产的产权所有人缴纳房产税。

原则上按合同所载的房屋租金计征房产税。对没有签订租赁合同的,或合同所载租金明显不合理的,可由地方税务局会同有关部门按地段、口岸和出租房屋的用途,确定房产出租的一般单位面积租金收入,据以征税。

第三,是个人所得税。每月租金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以上的,减除20%

的费用,就其余额减按20%的比例税率征税。如果个人出租房屋用于他人居住的,个人所得税减按10%征收。

另外,个人出租所拥有的房屋,凡用于生产经营的,应于签订合同对按双方订立的书面租赁合同所载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

应交营业税=劳务费×5% 应交城建税=营业税额×7% 教育费附加=营业税额×3%

应交个人所得税=劳务费×(1-20%)×20%

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要实行加成征收办法,具体是: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劳务报酬的计算公式:

应交个人所得税=某项目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某项目应纳税所得额=某项目收入总额-费用扣除额 劳务报酬税率表

级次 级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20000元 20% 0 2、 超过20000元

至50000元的部分 30% 2000 3、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40% 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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