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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奖惩实施细则(奖罚制度)(奖罚规定)

来源:小奈知识网


员工奖惩实施细则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严明工作纪律,做到奖惩分明,增强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员工的奖惩工作。

管理职责

第四条 人力资源部是公司员工奖惩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员工奖惩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奖惩工作的管理.

第六条 公司总经理对各类奖惩决定进行审批,并拥有最终裁决权.

奖励管理

第七条 公司设立如下的奖励种类:

1.通报表扬; 2.奖金奖励; 3.提薪升级。

第八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报表扬: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发生,减少经济损失有功的; 3.一贯忠于职守,工作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5.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九条 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技术考试第一名

2.质量优、效率高,不讨价还价,任劳任怨,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务,全年无重大错误纰漏;

3.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 4.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5.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6.通过发明创造、技术革新对提高公司经济、生产效益做出显著贡献的; 7.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

第十条 员工有以下表现的给予提薪升级:

1. 连续数次对公司发展提出重大建议为公司采纳,并产生重大经济效益的; 2. 有其他突出贡献,公司总经理认为该给予提薪升级的。

第十一条 奖励的工作流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人力资源部进行初核并填制《奖惩通知单》;

3。 总经理审批。

惩处管理

第十二条 公司设立以下处分种类,视情节轻重使用:

1.警告;

2.通告批评(经济处罚); 3.降薪降职; 4. 辞退。

第十三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的,给以警告处分:

1.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 3.因过失以至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5.初次不服从公司领导调配; 6.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7.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第十四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经济处罚: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的; 2.因疏忽导致公司办公设备或物品材料不能正常工作或伤及他人的; 3.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的; 4.携带危险品进入公司的;

5.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 6.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第十五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降薪降职: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工作任务的; 3.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4.泄露公司秘密的; 5.违反公司规定带进出物品; 6.遗失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7.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

8.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的; 9.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的;

10.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的; 11.工作时间内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 12.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第十六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

1.偷窃同事或公司财物的;

2.于受聘时虚报资料,骗取企业录用的; 3.利用职务之便向客户索取钱物的;

4.泄漏公司机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个人私下接单的;

5.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协助公司竞争对手,致使公司蒙受损失;

6.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在外从事同类职业或不服从公司调度在外另谋职业的; 7.公司调派工作时,无故拒绝接受的;

8.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9.玩忽职守,违章操作,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10.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11.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12.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等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13.挑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4.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的; 15.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重扰乱公司秩序; 16.在公司内有伤风化行为的;

17.经常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经教育仍屡教不改的; 18.因行为不当,公司再无法对其信任的; 19.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的。

第十七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八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述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

定赔偿公司损失:

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50%;

2.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总经办报公司总经理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十九条 公司员工在发现他人有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总经办和部门主管报告。 第二十条 对员工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的,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

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二十一条 员工所受处分有异议者,应于处分决定后七日内,陈诉理由申诉,并以申诉后的核定作为

公司最后之决定,当事者不得再存异议。

第二十六条 处分的工作流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人力资源部进行初核并填制《奖惩通知单》; 3. 总经理审批。

第二十七条 员工一年之内被警告处分达3次的,年终奖只发90%,3次以上给予警告处分的,公司将

予以降薪降职;员工一年之内被通告批评(处罚金额)达2次的,年终奖只发60%,超过3次(含3次)的,公司将予以辞退。

第二十八条 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受到通报批评,并给予相应经济处罚时,其部门负责人应负有一定

的领导责任,也应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1.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部门负责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应负一定的领导责任,承担责任的30%;

2.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部门负责人知情不予以制止,应负主要领导责任,承担责任的60%。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员工奖惩建议审批单

部 门: 填表日期:

姓 名 奖惩事件 简 述 奖惩类别 奖惩次数 经济损失 □通报表扬 □经济奖励 □提薪升级 □警告 □通告批评(经济处罚) □降薪降级 □辞退 □ 第一次 □第二次 奖惩金额 部门主管 意 见 年 月 日 总 经 理 审 批 年 月 日 当 事 人 签 收 年 月 日 备注:如当事人拒签此单,则由当事人部门两名员工证明此事件属实。

证 明 人 签 字 年 月 日 职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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