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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小奈知识网
 人

于连是世界名著《红与黑》中的主人公。对其形象分析, 在文学理论界有种种评说,可谓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有人认为,他虚伪、阴险,踩着女人的肩膀向上爬,是一个地地道道的阴谋家、野心家。也有人认为他是当时反对封建权贵的勇士, 资产阶级个人奋斗的典型代表。更有人认为他是拿破仑时代的悲剧英雄。

于我,则是个普通的“人”。

于连出生在小城维立叶尔郊区的一个锯木厂家庭。他幼时身材瘦弱,在家中被看成是“不会挣钱”的“不中用”的人,常遭父兄打骂和奚落。卑贱的出身又使他常常受到社会的歧视。他接受 了启蒙思想家的自由平等观念和无神论思想,并在一位拿破仑时代老军医的影响下,崇拜拿破仑,幻想着通过“入军界、穿军装、走一条„红‟的道路”来建功立业、飞黄腾达。然而,在他14岁那年,波旁王朝复辟了,平民可以平步青云的拿破仑时代过去了。于连不得不选择“黑”的道路,幻想进入修道院,穿起教士黑袍,以便将来成为一名“年俸十万法朗的大主教”。

18岁时,于连到维立叶尔市长德·瑞那家中担任家庭教师,而市长只将他看成拿工钱的奴仆。自尊心受到伤害的于连,便以追求市长夫人来报复市长。他与市长夫人的关系暴露后,被迫进入了贝尚松神学院,投奔了院长彼拉,当上了神学院的讲师。后因教会内部的派系斗争,彼拉院长被排挤出神学院,于连只得随彼拉来巴黎,当上了极端保皇党领袖德·拉·木尔侯爵的的私人秘书。

他赢得了侯爵女儿玛特儿小姐的爱慕。尽管不爱玛特儿,但他为了抓住这块实现野心的跳板,竟使用诡计占有了她。得知女儿已经怀孕后,侯爵不得不同意这门婚姻。于连为此获得一个骑士称号、一份田产和一个骠骑兵中尉的军衔。此时的于连又开始做起了“三十岁当司令”的美梦。他变成了一个封建贵族阶级的忠实奴仆。

正当他踌躇满志时,贵族阶级与反动教会狼狈为奸,诱使市长夫人写了揭发于连的告密信,致使侯爵取消他与玛特儿的婚约。于连美梦破灭,盛怒之下枪伤了德·瑞那夫人,被判处死刑。在狱中,于连终于明白:像他这样出身卑贱的人,在等级森严的封建制度中是不可能通过个人奋斗而飞黄腾达的。他拒绝上诉,坦然走上了断头台。

于连的性格是复杂的,并随周围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发生演变。时代的变迁,不堪受辱的内心,受人歧视的社会地位以及向上爬而不能如愿的愤怒,形成了于连自尊、怀疑、敏感和积极反抗的性格。他时刻牢记着自己与上层社会之间的地位不同、阶级不同、观念不同,对生活持以怀疑的态度,用他那异常敏锐的目光观察周围的一切,寻找歧视他、伤害他的敌人,搜索自己受辱的蛛丝马迹。

他不甘屈服,不甘忍受时代和上层社会的拨弄,用拿破仑的英雄主义武装自己,为维护自己的个性而奋起反抗,时刻处于凛然不可侵犯的战斗状态,与整个社会作战。“在这个奇异的年轻人心里,差不多时时刻刻都有暴风雨”。

他憎恨做奴仆,要求与上流社会的人平起平坐,以保持自己的尊严。当父亲要他去德·瑞那市长家当家庭教师时,一贯敢怒而不敢言的于连却以“我不愿意做奴仆”表示拒绝。老索黑尔说这不是做奴仆,于连当即要加以证实:“到他家里,我同谁一块吃饭呢?”可见于连把这个问题看得很重。

然而,正是这种自尊心理使他赢得了尊敬、友谊和爱情。而当他最初出现在市长大人府邸的大门时,显然还是个质朴幼稚、天良未泯的年轻乡下人。也就在这里,他目睹种种社会贫富不均现象而十分气愤,但更为自己寄人篱下的屈辱地位而痛惜不已,于是就对市长及其一家人产生了本能的轻蔑和憎恶之感。虽然他渊博的知识和惊人的记忆力赢得了市长一家的好感,但他在这里感受到的“仅仅是他对已经插身进来的上流社会的仇恨和恐惧”。

从于连的整个奋斗过程来看,他为实现自己的幻想,靠的是自己出众的才能和顽强奋斗,

而不是他人的施舍。对他来讲,最重要的是个人的荣誉和尊严。他所追求的是靠自己的力量赢得的。他曾先后拒绝市长夫人、木尔侯爵的钱财,靠着他的高傲和才能,征服了市长夫人和侯爵女儿。在咪列诺的豪华的客厅里,他曾想如果把这里劫来的财产分一半给他,他也不会要。与德·瑞那夫人分别时,这位夫人要将数千法郎送给他,他愤怒地拒绝了。他对德·瑞那夫人说:“你是否愿意使我们的爱情变为可憎的回忆?”他不需怜悯,也不容玷污爱情,而希望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的力量和奋斗来取得功名。他争的是骨气而非虚荣。

这么一个复杂的人,不也是就是人吗?

可能在现今社会的背景下的我们看来,对他的评价大多是“阴险太阴险”,但是在他所处的那么的黑暗的社会背景之下,他真的很普通,只是一个普通人。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在于连离开决定步入这个社会的那一刻开始,他已经被染黑了。不过还未染得彻透。他还有平民的骨气,他不接受施舍,他自尊。直到故事的最后,他还没放弃他的自尊。他热爱自由和生命,但为了不在贵族面前失去平民的尊严,他拒绝上诉。当德·瑞那市长提出上诉时,于连被激怒了。他叫道:“我不愿对死刑上诉,即使你用毒药、刀子、手枪、火炭或任何另外一种方法,终结一个危害你的生命,我也不对死刑上诉。”这种硬汉,为了保持尊严,为了不成为上流社会耻笑和侮辱的对象,宁可失去爱情、生命。打个更形象的比喻,于连就是黑白人了。被染黑了一半,但是还有一半没被染黑的。也可以说是还没完全被淹没在社会这片黑漆漆的没边的海洋里面。

而人就是这种生物。他们适应环境,活下去。从最原始的适应生活环境即身体上的适应再到现在的适应社会环境即思想上的适应,然后活下去,死尸一般苟且。他们能适应,所以他们活下去了。但是每个人都有那么一点不同的适应不了的地方,而那个地方也可以叫做性格,或者骨气,或者尊严。那么他们就是漂浮在这沟黑水上,苟延残喘。

于连最后就是因为选择了不适应,他死了。而在芸芸众生中,谁能说得准会没有这种为了性格或骨气或尊严而死的人呢?他们平时可能也是在适应环境中生存的,但被踩到了底线就会像被踩到尾巴的猫一样伸出爪子作最后的垂死挣扎。他们知道没用但还是必须去做。这就是普通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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