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外部协调的必要性
施工期间外界可能对工程施工产生各种干扰,在施工前应制定完善的措施保证协调好这些干扰和接口,尽最大可能避免和减少这些干扰对本合同工程施工造成的影响。
第三节外部协调措施 3.1与建设管理方的配合协调
(1)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对外联系小组,负责与建设管理方的配合协调。
(2)施工中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由项目经理向建设管理方代表并通过建设管理方代表向建设管理方汇报,积极按时参加建设管理方组织召开的会议。
(3)在按图施工、服从监理的前提下组织施工,时时处处为建设管理方着想,急建设管理方所急,始终将建设管理方利益放在第一位,积极响应建设管理方的号召,主动与建设管理方以协商的方式处理问题。
3.2与设计单位的配合协调
(1)项目总工负责与设计单位的配合协调。
(2)中标后,协助驻地监理、管理方代表,及时同设计单位联系,进行开工前的设计技术交底,掌握本工程设计思想及重点。
(3)图纸会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驻地监理汇报,并和设计单位联系,进一步理解设计,如需变更设计,按程序办理设计变更后进行施工。严格按施工设计图纸组织施工,未经设计同意不更改设计。
(4)关键部位的施工方案首先请设计人员审定,四方论证后实施。
(5)主意向设计单位汇报施工进度,使设计人员对工程希望有准确了解,避免因图纸不到位而影响工期。
3.3与监理单位的配合和谐
(1)项目副经理及质检工程师负责与监理的配合和谐。 (2)配合监理单位对“质量、进度、投资”的控制和合同、信息管理职能,做好基础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在班组自检和质检工程师专检的基础上,接受监理的检查和验收,对于存在的问题按监理要求及时整改,以配合服从的工作态度保证驻地监理的施工管理,使工程在可控状态下进行。
(3)落实质量掌握、检查、管理制度,所有进入现场的成品、半成品、设备、材料、特殊工种等均按要求向监理提交
产品合格证、质保书、进场报验单、上岗证等相关资料,审核是否符合本工程的要求。
(4)分部分项及各工序的质量,严格执行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不施工的准则,使监理工程师能顺利开展工作。
(5)积极配合试验监理工程师完成对各试验项目的有见证送检。
(6)积极配合测量监理工程师按计划对现场的掌握水准点及导线点进行复查,确保工程空间位置和结构的多少尺寸的准确无误。
(7)及时准确向驻地监理报告工程施工的进度计划,完成的投资额度及监控量测结果。
(8)施工中发现问题及时向驻地监理汇报,配合协商处理现场实际问题,必要时恳求监理组织四方会议并作好配合落实事情。
3.4与市政、管线、道路等单位的配合协调
(1)项目部副经理做好与市政管线、道路等单位的配合和谐事情。
(2)开工前及施工中保持与当局相关业务部分的联系,对驻地职工食堂卫生许可证、施工车辆收支证、宿舍办公区消防合格证、晋升设备安检证等及时办理,保证施工正常进行。
(3)对于必需占用的园林绿地,提前向有关单位提出申请,待批准后使用,对周边未占用的做好保护工作。对临时占用的园林绿地,施工结束后按园林单位的要求恢复原貌。
(4)施工前,对施工范围内图纸上标明的管线进行挖探实际核查,进一步明确其走向、标高、规格、材料、权属单位等,结合施工方案制定详细管线支吊保护、改迁方案,并报相关单位审批。同时对施工重点部位进行物探,确保该处无管线,避免因勘查遗漏挖出不明管线影响工程进度。管线改迁时,对于有特殊要求的管线请专业单位施工。
(5)施工期间,与交管部门和交通电台加强联系,增加必要的交通疏散和安全标志,加强非机动车和行人的交通管理,高峰期派专人协助交警疏导交通。3.5与当地政府、周边单位、居民的配合协调
(1)项目部办公室主任负责与本地当局、单位及居民的和谐事情。
(2)开工前配合建设管理方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签订临时用地协议,并严格遵守协议内容。
(3)保证施工现场周边单位正常事情,设置疏解便道,组织施工时充分考虑因施工对周边单位的影响,留出必要的空间满足周边单位车辆、人员上上班要求。
(4)开工前配合业主做好宣传,并主动走访施工影响范围内的居民,解决因施工给居民带来的因难。施工中作好工序安排,以减少夜间施工噪音,处理好与居民的关系。
(5)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开工前对周边单位及居民房屋进行调查、近况描述,并上报业主。
(6)为保证居民正常生产、生活,施工过程中尽量下降施工噪音,减少对群众生活影响,与居民搞好关系。
(7)办公室负责群众来访接待,解决施工给居民带来的困难。
3.6与相邻标段的配合和谐
(1)地铁工程是一系列的群体工程,除本条约范围的土建工程外,尚有装修、轨道线路、通讯、旌旗灯号、供电、环境通风、车站设备、人防工程、给排水及消防系统等,涉及不同种类专业的承包商。施工中按业主代表和专业设计划定要求熟悉掌握各专业界面的内容,加强与各专业设计和专业施工单位的联系,在设计和施工中进行接口预留,避免遗漏,确保本条约土建施工为其它专业或各专业承包商供给合格的工程,为后续专业工序供给可靠的质量保证。
(3)本合同工程施工期间,除遵守《工程规范》中有关规定和义务外,同时服从业主及监理工程师的统一协调并认真执行接口工作的有关指令。
(4)土建施工与设备安装的界面,主要由施工设计图、文件提出要求和划分,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共同管理。土建结构施工前,参加业主组织的各专业监理、承包商和相关设计单位召开的设备安装与土建界面接口协调会,明确机电设备的外形尺寸、重量、预留孔洞及预埋件的位置和形状尺寸等的技术要求;凡有设备安装的土建结构施工前,与设计和监理核对以上技术条件是否齐全,共同手续认可,确保施工质量合格,为设备安装提供工作条件。
(5)对接口部位的变形缝、施工缝的处理、结构整体防水进行全面考虑和谐进行。
(6)加强与相邻承包商的配合协调。相邻区段的道路疏解、便道引入及施工防排水,在施工组织和管理中协调进行。
(7)测量控制网点、预埋件、预留孔洞位置和尺寸等资料及时互通信息、中级控制导线点贯通测定,水准点相互闭合,并相互协调,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8)相邻区段接口的管线保护、地表沉降、土体变形、水位监测等监测资料经常对比分析,根据监测信息指导施工,避免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
3.7与交通管理部分的配合和谐
为了保证本工程施工期间周边道路交通正常。在工程正式开工前,我们将在招标期间对现场踏勘的基础上,对工程周边环境作进一步深切调查研讨,充分了解工程周边的道路情况和交通状况,并根据交通管理部分的要求,配合专业单位制定具体殷勤的交通组织方案。保证工程范围内的道路及各路口在工程施工的全过程保持通畅。3.8与周边在建、已建项目标和谐
做好工程施工与在同一工地或其附近施工的其它建设及施工单位的协调,尽可能消除或减轻对工程的延误,以备忘录的形式向监理工程师确认协调措施,对在已建、在建和将建设施工程上的、有赖于由承包人建立的测量控制网予以提供并保护。
3.9园林和文物保护单位的协调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