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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风险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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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日期:201*年 1月21日
事故风险评估报告
一、评估目的
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查找现实存在的事故风险,针对这些风险采取切实可行的事故防控措施,并为公司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提供依据。 二、评估范围
公司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全过程。 三、评估依据
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8号令)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 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4《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 5关于做好《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实施工作的通知(鲁安监函字〔2013〕183号);
6《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安监总厅应急[2009]73号)
7《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第236号令)
8《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鲁安监发[2009]124号)
9《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1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1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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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估人员
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小组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成立了以公司总经理为组长,工程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为组员的应急预案编制小组,为我公司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和专业指导。
总指挥:****** 副指挥:******
指挥部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及工程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 五、评估过程
㈠生产过程工艺和设备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根据公司原料、产物及生产设工艺特点,确定存在主要事故类型有:火灾、爆炸、触电伤害、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车辆伤害、灼烫、高处坠落伤害等。
1.火灾、爆炸
生产车间内有反应釜,车间外部有***醇储罐、LNG罐等,易燃物较多。 可能性:
⑴生产过程中火灾爆炸危险
反应釜、***醇储罐主要有***醇等易燃易爆液体,如果泄露,遇明火极易燃烧甚至可能发生爆炸;LNG罐内液化天然气也是易燃易爆品,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⑵电气火灾的危险
电气火灾事故是指在具有爆炸性气体、粉尘及可燃物质的环境中因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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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原因产生的引燃条件导致发生的火灾爆炸事故。在以往发生的火灾事故中,电气火灾事故占有很大的比例,仅次于明火所引起的火灾。
引发电气火灾的原因主要有短路、过负荷、接触不良、漏电、灯具和电热器具引燃可燃物等。其间接原因有设备缺陷、操作失误、安装及设计施工中因考虑不周而存在的隐患等;直接原因是电气运行过程中电流产生的热量以及所发生的电弧、电火花等引燃环境中的爆炸性气体、粉尘及可燃物质。
若电气设备质量差,选型、安装不当或电缆接头不良、负荷过载,电气设备散热不良、过热或明火高温烘烤,电气设备绝缘老化、损坏,电气设备因工作原因或事故原因产生火花、电弧,均可引发电气火灾事故,继而引起生产、储存场所易燃、可燃物质发生火灾事故。
另外,低压配电系统中漏电产生的电流和电压等均可引起火灾。若因安装质量差、设备未做保护直接安装、布线时绝缘层损伤、导线接头连接质量和绝缘包扎质量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导致低压配电系统发生漏电,可因产生火花、电弧、过热高温等而造成火灾。
⑶管理、操作不当导致的火灾危险
①生产过程中安全管理、监督不到位或管理不当,对生产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不及时处理,可能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操作规程而引发火灾事故。
②作业人员素质低或未经培训即上岗作业,不遵守操作规程,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异常现象不能及时发现、正确处理,可能因贻误处理时机或处理不当而引发火灾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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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生产车间未设置禁火区,或禁火区内未严格执行动火制度,违章进行动火作业,有因施焊造成明火导致火灾的危险。
④没有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导致管理混乱,工人责任心不强、技术素质差,违章、盲目、误操作,或有关人员在现场私自吸烟、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从而引发火灾的危险。
⑤企业没有根据本装置实际情况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有预案没有定期组织培训演练,有出现突发事故不能、不会处理,引发火灾的危险。
严重程度:
孤立点初起火灾容易扑救,后果较轻。小面积火灾较难扑救,后果重。大面积流淌、多点火灾很难扑救,还会引起爆炸事故,后果很严重。厂内各车间联系紧密。若某个生产车间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可能会对厂内当班职工生及相邻的车间造成伤害,对厂外相邻道路或企业造成影响,交通拥堵等。
另外,若生产车间内平面布置不合理、设备间距过小,可导致操作、安装与维修困难,建筑物的结构材质、耐火等级不符合规范要求,一旦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可能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化。
影响范围:
孤立点火灾,一般不会严重影响生产范围只限于车间、某个岗位。小面积火灾,影响范围某个部门会暂时中断生产。仓储区、装置火灾如能控制,影响范围会在公司范围,一旦失波,会波及相邻公司,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若周边道路上恰有过往车辆及行人,则会对对辆及行人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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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高处坠落 可能性:
生产过程中由于检修、焊接、切割等操作,需要登高作业,若防护措施做的不好或未做防护措施,可能发生高处坠落伤害事故。
3.触电伤害
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电气设备接地接零不良、开关柜防护功能不全导致误操作或无防护措施造成操作人员误入带电间隔,人与电气设备带电部位安全距离不足、人体过分接近高低压带电设备,低压配电系统漏电,作业人员未按照电气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或缺乏安全用电常识等,可能造成人身触电事故发生。
生产过程中使用有较多的电气设备,若因线路老化、进水受潮、绝缘不好等造成电气设备及线路漏电或短路,易引发触电伤害;检修及操作人员若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安全用具和防护用品、检修时安全技术措施不完善、检修结束人员未撤离即误送电或安全措施有误引起反送电,都有可能造成人员触电伤亡事故的发生。
在下列情况下,都可能发生触电:
①人体接触带电体,如裸露的导线、带电操作等;
②人体接触发生故障(漏电)的电气设备,如绝缘破坏,接地故障等; ③使用的电动工具电压不符合安全要求或防护距离不够等。
④在生产过程中由于作业人员不能按照电气工作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或缺乏安全用电常识等原因。
⑤电工无证上岗、停电时不挂警示牌、送电时有人未撤离、人员劳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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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戴不全等,以及在生产过程中由于作业人员不能按照电气工作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或缺乏安全用电常识等原因。
另外,若防雷设施不完善或避雷设施失效,操作人员遭遇雷击可能造成人员伤害。
4.机械伤害
⑴生产车间内有电机、减速机、角磨机等机械设备,其暴露在外的传动部分、钻头、切割部件等没有安全罩等防护措施或安全罩损坏等,导致安全性能差,存在作业人员受机械打击伤害的危险。
⑵若无安全操作规程或操作规程不健全,作业时管理不善;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操作、维修时作业人员不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佩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也可能引发机械伤害事故。
⑶检修转动设备时,电气开关按钮没有悬挂“禁止启动”警示牌或没将开关封锁,检修人员在检修时,其他人员不慎启动开关,存在造成检修人员受到机械伤害的危险。
⑷若工作场地设备布局不合理、通道狭窄,作业区照明不足,地面或脚踏板不平整或有油泥,作业人员因滑倒或跌倒与机械设备相碰撞可能发生机械伤害事故。
5.物体打击
物体打击是指失控的物体在惯性力或重力等其他外力的作用下产生运动,打击人体而造成人身伤亡事故。不包括主体机械设备、车辆、起重机械、坍塌等引发的物体打击。
在设备检修过程中,因工具、零部件存放不当,维修现场混乱,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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蛮干,而发生工具、设备和其他物品的砸伤。
高处作业现场没有监护人,没有设立警示牌,高处工具、零部件有可能坠落造成下方过往人员的伤害。
6、灼烫伤害
生产车间、导热油锅炉装置及其管道,温度比较高,在操作过程中,操作不当、安全意识差等情况下下,容易发生灼烫伤害事故。易导致事故发生的装置有:反应釜、导热油管道等。
7车辆伤害
车辆伤害是指机动车辆引起的伤害事故,如:车辆行驶过程中发生挤压、撞车或倾覆等造成人身伤害;车辆行驶中因撞击造成建筑物、构筑物或堆积物倒塌、物体飞溅等造成的人身伤害等。
该项目原料及产品运输主要靠机动车辆进行,车间内物料转移采用叉车运输。运输车辆若存在车况不佳或驾驶员违章行车、注意力不集中、人车争道、酒后驾车、车速过快等原因,有发生车辆伤害的危险。 六、评估结论
公司内具有可燃性的化学品有液化天然气、***醇等,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是火灾爆炸,应重点防范;另外,在生产及储运过程中还存触电、中毒、机械伤害、灼烫、物体打击、高处坠落伤害、车辆伤害等。经过以上事故风险分析,确定公司目前存在的较为严重的事故风险为火灾爆炸事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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