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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绩效考核制度

来源:小奈知识网
 生产绩效核算制度 文件编号 修改版次 生效日期 第1版 第0次 1. 目的

1.1通过一个“利益链条”管理制度,让每一位员都充分发挥的主观能动性,在日常的工

作中自觉的提高效率,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减少费用支出,达到公司利润最大化。

1.2建立起以各责任中心为主体,以权、责、利相统一为特征,以责任预算、责任控制、

责任考核为内容,通过信息的积累、加工和反馈而形成的企业内部控制系统。 2.定义:“责任会计制度”是管理会计组成部分,是现代分权管理模式的产物,它通过在企业内部建立若干个责任中心,并对其分工负责的经济业务进行计划与控制,以实现业绩考核与评价的一种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3.责任中心的划分

3.1一车间(三楼)责任中心 3.2二车间(四楼)责任中心 3.3三车间(五楼)责任中心 4.生产系统责任会计核算 4.1内部结算价格。

4.1.1 材料成本:包括各种主要物料和辅料,按BOM表的材料清单为准,材料价格为

不含税价格,从ERP系统导出;

4.1.2 人工和制造费用:依外协加工同类产品加工费价格为准。人工费用的范围仅限于

生产一线人员和生产管理人员。品管、计划、物管等人员工资不计入其内。 4.1.3 结算价格=材料成本+人工和制造费用

4.1.4 价格由采购部、财务部、仓储部门、生产部、研发部共同核定,报总经理批准后

执行。价格确认后,除非特殊原因,一年内不再变动。 价格确认表

产品代码 名称 规格型号 材 料 项

1

生产绩效核算制度 目 小计 文件编号 修改版次 生效日期 第1版 第0次 加人工费用 工制造费用 费 小计 合计 4.2收入

4.2.1 按责任中心分别计算各个责任中心的收入。收入按各个责任中心实际入库产量计

算。计算公式:收入=产品入库数量×单价

4.2.2 入库产量以进入ERP系统的成品数量为准。对于已经完工,未办理入库手续,未

进入ERP系统的产成品,不计入当月入库产量中。目的是促进生产管理系统重视ERP的应用。

4.2.3 产品收入按责任中心每种产品的入库产量和确定的价格分别计算。 产品收入明细表:

产品代码 名称 合计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入库数量 单价 金额 2

生产绩效核算制度 文件编号 修改版次 生效日期 第1版 第0次 4.3 成本 4.3.1 材料成本:

4.3.1.1 按责任中心分别归集所领用的原材料或半成品,包括主料和辅料,具体以ERP

系统导出数据为准。

4.3.1.2 月初在制品成本:按上月盘点数量和金额确认;

4.3.1.3 本月领用材料成本:按从ERP系统导出的各责任中心领用的材料数量和加权平

均单价计算金额;

4.3.1.4 月末盘点在制品成本:月末对在制品进行盘点,包括在线在制品和已完工未入

库的产品,月末在制品仅仅限于材料成本,加工费全部计入当期生产费用。

4.3.1.5 完工产品成本:

完工产品数量=月初在制品数量+本月领用数量-月末盘点数量

对于完工产品入库数量和按公式计算的数量产生的差异,作为损耗数量计入完

工产品成本中。

完工产品成本=月初在制品成本+本月投入材料成本-月末在制品成本 完工产品单位材料成本=完工产品成本/完工入库数量 成本计算表:

月初在制品成本 序号 材料项目 数量 单价 1 2 3 4 5 合计 金额 数量 单价 金额 数量 单价 金额 本月领用材料成本 月末盘点在制品成本 完工产品成本 数量 损耗 成品 数量 数量 小计 - - - - - 单价 金额 3

生产绩效核算制度 6 7 8 9 10 文件编号 修改版次 生效日期 第1版 第0次 - - - - - 4.3.1.3 4.3.2 加工成本

4.3.1 人工工资:生产一线生产工人和生产管理人员的工资及福利性支出。 4.3.2 制造费用:生产车间应负担的电费、水费、折旧费、维修费、租金、办公费等

4.3.3 客诉质量损失

4.3.3.1对于因外购材料质量问题发生的质量索赔,应有供应商承担,索赔损失必须有

品控部、采购部与供应商上协调确认。不计入车间的损失中。 4.3.3.2 对于因生产问题造成客户质量索赔,应有生产责任中心承担。 4.3.3.3

4.3.4 逾期交货资金成本

4.3.4.1 销售部门下达订单后,确定交货期限,生产部门按规定期限组织生产,按期交

货;

4.3.4.2 如果生产责任中心不能按期交货,按超期时间和交货的价值计算利息,利率按

月息千分之八计算,价格按内部结算价格结算,计算表如下:

迟交货 客户 品名 规格 计量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约定 交货 期限 实际 交货 期限 逾期 利息 利息 天数 月利率 日利率 合计 4

生产绩效核算制度 文件编号 修改版次 生效日期 第1版 第0次 4.3.4.3 4.4 利润及分配

4.4.1 按月计算各责任中心利润。

4.4.2责任中心利润=收入-材料成本-加工成本-客诉质量损失-逾期交货利息 4.4.3利润分配,利润全部归责任中心,公司不参与分配。 4.4.3.1 分配给研发部改进工艺、设计降低成本的利润

前三个月期间,按每月降低成本总额的30%分配给研发部; 四到六个月期间,按每月月降低成本总额的20%分配给研发部; 七到十二月期间,按每月降低成本总额的10%分配给研发部。 4.4.3.2 责任中心自己分配的利润=责任中心利润-分给研发部的利润 当月利润的60%,责任中心用于员工的奖励; 利润的20%,责任中心用于季度奖励; 利润的20%,责任中心用于年度奖励;

项目 一、营业收入 减:材料成本 人工成本 制造费用 二、产品毛利 减:质量索赔损失 逾期交货利息 三、利润 减:分给研发部利润 四、责任中心净利润 减:当月分配奖金(60%) 季度分配奖金(20%) 年度分配奖金(20%) 四、留存未分配利润

1月 2月 3月 4月 - - - - - - - - - - - - 5月 - - - 6月 - - - 7月 - - - 8月 - - - 9月 10月 11月 12月 - - - - - - - - - 合计 - - - - - - 5

生产绩效核算制度 文件编号 修改版次 生效日期 第1版 第0次 4.4.4 如果亏损,从下月的利润中弥补,连续三个月仍亏损的,更换责任中心负责人。

5.其他配套政策

5.1 为充分调动各责任中心主观能动性,鼓励采取各种措施的降低成本方法和措施。 5.2 除主物料外,其他辅料的采购权限全部公开,各责任中心可以自行开发质量好、价

格低的物料,开发新的供应商体系。操作流程仍按原采购流程。成本计算按采购新的物料价格计算。

5.3 鼓励清理领用长期挤压库存物料,按60%的采购价格计算成本。

5.4 鼓励新工艺、新设计思路,降低产品成本,降成本产生的利润,全部归责任中心自

行支配使用。

6. 核算体系

6.1 各责任中心设立兼职核算员,核算本车间的收入、成本和利润,并将核算结果上报

财务部审核;

6.2 财务部设置责任会计核算小组,对各责任中心上报的核算资料进行审核,确定责任

中心的收入、成本、利润。

6.3 每月15日前核算小组提交利润表给公司管理层和责任中心。

7. 内部纠纷裁决中心

7.1 成立由研发部、品控部、PMC部、销售部专业人员组成的内部纠纷仲裁中心,解

决各责任中心因质量损失、交期等涉及经济利益责任承担问题的纠纷。

7.2 对于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品控部门应确定责任承担者。责任中心对承担的

经济损失有异议或认为显示公平的,可提交内部纠纷裁决中心最终裁定经济损失承担者。

8.本考核办法从xx年12月1日起试运行,xx年1月1日起实施。 9.本办法诠释由总经办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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