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2014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落实民权、改善民生的各项要求。经过努力,重点工作进展顺利,各项业务协调发展,多项工作取得了新突破。现将开展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2014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突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强化基本民生保障
1、城乡低保工作。按照县政府办《关于印发2014年城乡低保提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普府办发„2014‟26号)文件安排,我局认真开展完成了2014年城乡低保提标核查工作,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每年1700元提高到1990元,提标增幅达17%,确定农村低保对象56530人;城市低保标准由每月330元提高到每月370元,提标增幅达12%,确定城市低保对象3315人。于5月30日前按新标准发放了保障金。全年共发放农低保金 6166.44万元,城低保金979.32万元。在开展城乡低保提标核查的同时,对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进行了年度核查,经入户调查、公示、审核、审批,确定救助对象5087户9208人,全年共发放救助粮621930斤,切实保障了低保缺粮户的基本生活。
2、农村五保供养管理工作。我局认真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条例》,进一步加强对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的建设管理。全县现有农村敬老院11所,2013年开工建设的**乡、**镇敬老院于11月底竣工投入使用,现有敬老院床位208张。分散供养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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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集中供养160人,集中供养率达58%。现集中供养季度人均供养标准726元,分散供养季度人均供养标准363元,全年发放农村五保供养金198.26万元,供养率达100%。
3、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一是拨付医疗救助资金210万元,全额资助城乡低保对象、五保供养对象参加新农合。二是对城乡低保对象和困难群众实施住院医疗救助。救助人数4456人,发放城乡医疗救助资金632.97万元,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看病难。
4、临时救助工作。我局加大对特困人员家庭救助工作,对凡因火灾、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者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低保家庭,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全年累计救助困难家庭 446户269.64万元。
(二)突出救灾应急机制建设,提升灾害应急救助能力 1、进一步加大灾害核查力度,实行随报随查,确保各类灾害信息的准确上报,妥善处理。今年全县先后发生低温冷冻、干旱、风雹、洪涝、滑坡等自然灾害,受灾人口224307人,紧急转移安置人口85人,农作物受灾面积1993公顷,成灾面积1437公顷绝收面积594公顷,因灾倒塌农房13户,37间,损坏农房792户,2364间,直接经济损失5173.5万元。面对灾害频繁的严竣考验,县民政局积极应对,每次灾情发生后,在第一时间内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核灾救灾,紧急转移安置群众,妥善安置受灾群众生产生活,及时向县委政府领导汇报和向州局上报灾情信息,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确保灾民基本生活得到保障。2014年全年共下拨了148万元救灾救济款到各乡镇,冬春期间,发放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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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救助粮食600吨,棉衣15063件、棉被3184床、单衣3883套、帐篷56顶,救助冬春受灾困难群众35549万人,有效保障了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2、做好倒损房屋恢复重建工作。对无自救互救能力的22户倒损房屋对象,下拨倒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资金25.8万元,其中倒塌房屋重建对象11户,补助资金14万元,房屋维修8户,补助资金3.8万元,灾民基本生活得到妥善安置。
3、是积极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制定了《**县2014年度“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方案》,在5月12日,通过悬挂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1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0余人次,有效提高了广大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 (三)突出维护优抚对象权益,完善双拥优抚安置体系
1、增强军民团结,创新双拥工作。一是为做好我县双拥工
作,春节期间走访慰问了驻军和优抚对象13人,共发放慰问金5.6万元。二是加强双拥宣传,通过出国防教育宣传和双拥板报、张贴标语、悬挂布标、悬挂彩旗、印发宣传单等方式加强了对双拥工作的宣传,形成了浓厚的双拥宣传氛围。
2、严格落实优待抚恤政策和退役士兵安置政策。一是按时下拨全年的各项抚恤、补助经费1517人674.3万元。其中三属抚恤费22人19.8万元;残疾军人抚恤费98人185.6万元;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费228人181.5万元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费15人8.1万元;参战人员生活补助费386人214.9万元;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费756人60.2万元 ;60周岁以上烈士子女生活补助费12人4.2万元。二是严格执行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不低于5%的自然增长机制,切实保障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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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对象的生活水平。复员军人的生活补助由每年6946元提高到每年7896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的生活补助由每年4162元提高了到每年4790元;参战退役人员的生活补助由每年4106元提高到4730元;60周岁以上的烈士子女按每月130元发放。三是认真开展优抚医疗救助工作,为629名优抚对象缴纳了2014年参合资金4.4万元,优抚医疗“一站式”结算服务正常运行,支付优抚医疗救助金18.6万元。四是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2013年度共接收退役士兵62人。其中符合安置的退役士兵2人,有1人是城镇退役士兵, 1人是立二等功士兵(由县人民政府直接安置),有60人是农村退役士兵回乡自主就业,发放一次性自主就业金62.55万元。符合安置的退役士兵待县人民政府安置领导小组择优安置。
(四)突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进城乡社区建设
1、圆满完成第九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全县75个村14个社区在1月下旬已圆满完成了第九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共选举产生村委会成员467人(主任75名,副主任和委员392名);共选举产生居委会成员87人(主任14名,副主任和委员73名)。在选举过程中,我局始终坚持工作上周密部署、操作上规范有序,严格依法选举,确保了我县第九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有条不紊进行和圆满完成 。
2、深入推进社区建设工作。2014年以来,我局将城乡社区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按照省、州、县城乡社区建设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工作要求,以创建县级示范社区、完成全县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为工作目标,积极开展了各项城乡社区建设工作。按州局下达的任务建设了2个社区服务中心,5个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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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站。在盘水镇、江西镇、三板桥镇开展农村社区和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各社区服务中心(站)制定了社区工作管理制度,明确了工作职责,制定和完善了村务财务民主管理制度。同时,我局还规划申报了14个城乡社区服务站建设项目。
3、不断深化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一是指导新当选的村(居)民委员会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对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中不适应新形势要求和与新的法律、法规有冲突或不易操作的条款进行了清理、修改和规范。二是抓好了以财务公开为重点的村(居)务公开工作。全县各村(居)按村务公开目录的要求全面实行了村(居)务公开,100%建立了村(居)务监督小组,实现了村(居)财务每季公开一次。
(五)突出社会专项事务建设,优化民政公共服务职能 1、社会专项事务工作稳步推进。一是抓好流浪乞讨救助工作。全年开展了2次清查行动,劝说、引导街面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截止6月12日,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78人次,其中18周岁以下共8人次,发放救助金58750元。二是认真做好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2017年行政区划调整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州府办发电„2014‟102号)文件精神和省、州相关会议精神和县委、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精心运作,把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作为推进城镇化进程、促进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开展了调研和材料收集上报等各项工作,于5月28日将县委县人民政府通过的《**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方案》按程序呈报州级审核。三是全力推动殡葬改革。凤凰山殡仪馆目前已完成投资3750万元,建设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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悼念厅6个,管理用房和火化用房建设也接近尾声。我局已草拟了《**县殡葬管理暂行办法(讨论稿)》呈县人民政府,等审定后实施。目前我局正对《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殡葬管理条例》进行广泛宣传,力争在年底前开展县城内区域集中治丧。四是婚姻登记进一步规范。在为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过程中,我局推行文明用语,杜绝服务忌语,不断完善登记窗口的规范化管理,对前来办理登记的群众实行一次性告知,各项办事程序、收费标准上墙公布,群众办事明明白白、一目了然。全年共办理结婚登记3500对,离婚登记342对,补发婚姻证件250对,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569份,登记合格率100%。四是社会组织管理依法依规进行。我局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的社会组织发展方针,加强了对社会组织的监管。截止2014年12月底,我县共有社会组织30个(其中社会团体22个,民办非企业8个),会员8362人。社区社会组织登记备案有7个社团,13个民办非企业。对我县2013年7月31日前登记成立的26个社会组织进行了年检,参检率100%,年检合格率100%。全县各社会团体都能按照章程办事,遵纪守法,无违法现象发生。
2、福利慈善工作管理有序。一是按时足额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我局将符合条件的孤儿录入台帐管理,做到资金专款专用,确保孤儿基本生活权益。全年保障孤儿62人,发放基本生活费484000元。二是积极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4月22日上午,在县政府大院举行了“慈善一日捐”集中捐赠活动,获善款38万元,我局同时将善款收入和支出在公开栏和民政局网站上进行了公开,自觉接受公众监督,确保了慈善款项管理使用公开透明。 (六)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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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确职责,量化任务。按照州民政局2014年目标管理考核方案及创新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县情实际,制订了对全县民政系统的目标管理考核细则,有序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2、规范管理民政资金。将民政的各项资金进行梳理,对各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分配方式、监督方式进行规范,加强了对救灾救济款物的管理。
3、不断加强民政队伍作风建设。积极组织全体职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县委作风建设各项规定,我局要求全体干部职工签订作风建设承诺,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副科级干部向局长签订承诺书,各股室负责人及职工向分管领导承诺,承诺的内容为自觉加强学习、自觉遵守行为准则等内容。
4、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我局系统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内容,教育全体党员加强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自觉做到依法执政和廉洁从政。同时,积极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到县人民法院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观看了警示教育片,接受警示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在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坚强防线,全体干部职工无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七)民政项目建设工作
2014年来,我局结合**县实际,重点体现适度超前和统筹兼顾原则,既考虑到民政事业的长远发展,又确保满足民政对象的现实需求,对“十二五”民政项目库建设进行了规划,明确专人负责项目库建设,初步形成了包括社会福利、养老服务、社区建设、防灾减灾等方面项目的民政规划项目储备库,在做好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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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的同时,我局及时认真开展项目前期建设工作,认真做好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和上报,共上报了**县老年养护院老年养护楼、**县老年公寓、**县救灾物资储备库、**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等6个项目,目前老年养护院老年养护楼项目已得到省发改委立项认可。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项目已得到省中央福彩公益金资助贵州项目联席会议办公室立项批复,争取到上级资金291万元,现已开工建设;新建的罗汉乡敬老院、龙吟镇敬老院主体工程也已通过验收,即将投入使用。 二、存在问题
1、单位人员严重缺编。我局总编制96人,实有在编46人,且在编人员中大部分人员年龄偏大。由于人少事多,工作任务重,导致一些工作任务进展缓慢。
2、凤凰山殡仪馆建设工程资金缺口大。总资金缺口尚有3700万元,请求上级帮助协调解决。
三、2015年工作打算
2015年,在全面推动各项常规工作的同时,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全力以赴,确保各项救助政策的全面落实。加大对《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宣传力度,全面提升民政救助规范化管理水平,真正把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确保救助工作规范有序,政策执行到位、程序透明、廉洁高效,把群众关注度高的城乡低保、医疗救助等工作作为工作重点,让民政救助在阳光下运行。
二是主动出击,抓好项目建设,不断提升民政部门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坚持主动出击,多措并举,不断加快民政项目建设步伐,在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的同时,加快在建的县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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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中心项目建设力度,力争在8月下旬完工投入使用。
三是突出作风建设,争创一流工作业绩。我们将组织全体党员干部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优化工作作风,不断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引向深入,以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以勤勤恳恳、扎扎实实的作风,以百折不饶、知难而进的勇气完成民政工作各项事务,以实实在在的工作、实实在在的成绩赢得广大困难群众的拥护,争创一流工作业绩,全面提升全县民政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县民政局 201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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