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针对沟门口煤矿井下地质条件实际情况结合采煤质量标准化标准,为保证采煤工作面的顶板支护强度,强化顶板管理质量,确保采煤工作面顺利推进,特制定如下安全质量管理办法。望认真贯彻执行。
1.每采煤班组设立专职工程质量验收员,负责采面工程质量的日常管理和技术指导。
2.矿各级管理人员及时监督采面工程质量,工程不合格必须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按有关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
3、采煤工程质量必须按《作业规程》及《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进行管理。
4、各种风、水管、电缆、小线等必须吊挂整齐。做到巷道文明整洁。
5、巷道必须做到“五无”、“三标准”、“两畅通”,及: 1)无淤泥、无积水、无杂物、无浮煤、无浮矸; 2)材料码放符合标准、电缆吊挂符合标准、机电设备摆放和使用符合标准; 3)巷道畅通、水沟畅通。
6、出现下列工程质量问题,矿业务部室有权对责任单位做如下处罚:
1)工作面如遇做超前缺口时必须做超前缺口,如发现没做的按每个缺口200元罚款。
1)柱距超过规定值±100mm的,罚10元/棵; 2)排距超过规定值±100mm的,罚10元/棵; 3)铰接顶梁上空顶接顶不严的,罚20元/架; 5)特殊支护不全的,罚10元/棵; 6)出现倒悬臂梁的,罚20元/棵;
7)支护出现迎山过大或退山的,罚10元/棵; 8)支柱初撑力达不到要求的,罚20元/棵; 9)未拉线打柱、柱子打设不直的,罚200—500元/次; 12)端面距超过规定未采区措施的,罚50元/棵; 13)工作面缺梁少柱,罚20元/棵; 14)出现空载柱,罚10元/棵; 15)上、下出口不畅通,罚200元/处;
17)工作面上、下出口的两巷,超前支护未按规程打到位的,罚20元/棵。
19)泵压达不到要求的,罚200元/次。
20)工作面工作面上、下顺槽超前支护前煤壁20m范围内高度低于1.6m,每处罚2000元。
21)上、下巷物料码放不整齐、文明生产较差的,罚200—500元/次。
22)文明生产:巷道无积水、无浮渣、杂物、设备码
放整齐并有标志牌,否则罚100元/处。
23)管线吊挂整齐,行人侧宽度不小于0.7m,否则罚100元/处。
24)机电设备摆放不整齐、不整洁或使用不规范的,罚100元/处。
25)放炮母线有明接头的,罚100元/次。 26)放炮撤人距离达不到要求的,罚200元/次。 27)使用刮板运输机运送材料的,罚500元/次。 28)过断层、地质构造带时未采取特殊处理的,罚200—500元/次。
29)有安全隐患未采取措施处理的,罚200—500元/次。 30)瓦斯超限作业的,罚500—1000元/次。 31)柱梁不铰接,单梁单柱的,每颗罚款50元。 32)失效柱、失效梁不及时更换的每颗罚款100元 36)回柱时上、下尾巷不齐滞后回棚的,罚款100元。 37)溜槽底部未清平及停电移溜造成溜子底链超负荷而使用溜子根死的,罚款200元。
38)一次性放炮超10米不溜煤垛的罚款200元。 39)放炮后不及时挂梁、打临时柱的罚款200元,造成冒顶的罚款500元。
41)验收员监督不力的罚款100—500元。 (1)片帮深度达到0.3m而不护帮;
采宽达不到0.9m,每欠0.1m。 (1)支柱初撑力不达标
放炮超过4棚,不及时移梁站柱而继续点炮; (2)超高使用液压支柱;
当班必须对工作面的浮煤进行清理,如发现留有浮煤对现场组100元罚款。验收员监督不到位 罚款200元
12、工作面支柱必须保证全承载,回出的支柱必须及时打密集支柱或戗柱,不得空载。如发现一棵罚款20元。 13、工作面换出的坏支柱必须及时运送采煤工作面,发现一棵坏支柱罚款30元。
3、工作面回柱必须按顺序进行回柱,不能把好回的回掉,不好回的留到下一班回,如出现此等情况按每柱50元罚款。 4、回柱人员必须把工作面所有支柱、梁头全部回出,不得丢失。如发现丢失的按每柱600元;每梁200元罚款。 6、回柱过程中巷道内的矿工钢必须进行回撤,如发现没有回的按每根30元罚款。
7、当班回撤出来的矿工钢支架必须运送到材料车场内堆码整齐,否则按每棵5元罚款。 8、支护人员必须现场交接班,否则每次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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