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久丰煤矿
水
害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久丰煤业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二月
久丰煤矿水害应急救援预案
为增强久丰煤矿水害事故应急救援能力,规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程序,保证矿井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能够及时有效地实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
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事故蔓延和扩大,维护职工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矿区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法律、法规指令性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行业管理规定、技术规范和标准等。结合我矿现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1 事故类型
根据《久丰煤矿生产矿井建井地质报告》、《久丰煤矿生产矿井精查地质报告》,结合回采工作面老空区出水情况,确定矿井开采18#煤时水文地质条件为中等复杂;矿井潜在的水害隐患类型主要有水害有:汛期的地表水;18#煤层回采工作面老空水等。
1.1.1 采空区积水
井田老窑水分布状况
井田北部存在一坑17号煤层形成的采空区一处,采空区面积62.52。据调查,井田中部存在17号煤层小煤窑破坏区,破坏区面积约156m2。
井田北部存在17号煤层小煤窑破坏区1处,破坏区面积约648m2。
井田内17号煤层存在采空区2处,分别位于井田中部久丰煤矿破坏区,面积约为190 m2;位于井田中部久丰二坑煤矿采空区,采空面积约为182m2;井田南部存在能通煤矿开采17号煤层形成的采空破坏区,位于ZK2号钻孔周围,采空面积200 m2。
久丰煤矿18号煤层井筒、原县办煤矿、文岭煤矿都已关闭,17号煤层小窑都已封堵,利用理论公式对上述采空区水量计算得出:2号煤层采空区积水量为7853m3,17号煤层小煤窑破坏区积水量为2392m3,10号煤层存在1处采空积水区,积水量697m3 ,17号煤层采空区积水量为1200m3。
1.1.2 断层水
构造对矿井充水作用和影响
井田内发育一主向斜及一次生背斜、向斜,向斜轴部及背斜两翼有利于地下水汇集,富水性不强,开采时没有什么大碍。
另外,在井田中部发育1条断层,为F1在今后的开采过程中需要进一步查明断层。
今后在生产过程中应重视对隐伏断层以及其他构造形迹的发现与研究。以防断层、陷落柱导水造成淹矿事故。
1.1.3 地表水
1、地表水
井田地势总体为中部高而西周低,最高点位于井田北中部山梁上,海拔1900米,最低点位于井田西南部,海拔1400米,最大相对高差500米。
井田内无常年性河流,仅有季节性河谷,雨季在河谷中有短暂的山洪流过,一般情况下对煤矿开采影响较小。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l)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2)立即报告。现场最先发现突水预兆或水灾的人员应尽量设法弄清水情,并立即向调度室、工区报告,同时听从调度室的指示。调度室及时通知值班矿领导和相关部门。水灾规模大且失控,现场人员应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并及时通知附近受威胁地区的人员,按照作业规程或《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中所规定的避灾路线撤出。
(3)统一领导,协调行动。在指挥部组织协调下,迅速进行应急处置工作。
(4)自救互救,安全抢救。事故发生初期,应积极组织抢救,并迅速组织遇险人员沿避灾线路撤离,防止事故扩大。在事故抢救过程中,应采取措施,确保救护人员的安全,严防抢救过程中发生事故。
(5)依靠科学,规范有序。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准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预案演练等工作。逐步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3.2 指挥机构职责
3.2.1 总指挥职责
(1)根据现场的危险等级、潜在后果等,决定本预案的启动。
(2)负责应急行动期间各单位的运作协调,部署应急策略,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完成。
(3)指挥、协调应急程序行动及对外消息发布。
(4)事故或突发事件超出矿处置能力时,向集团公司、政府应急救援机构提出救援申请。
3.2.2 副总指挥职责:
(1)协助总指挥组织或根据总指挥授权,指挥完成应急行动。
(2)向总指挥提出应采取的减轻事故后果的应急程序和行动建议。
(3)协调、组织应急行动所需人员、队伍和物资、设备调运等。
3.2.3 成员单位职责
(1)地测科:参与矿井水灾事故现场救援方案研究制定,组织、指导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参与分管业务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2)安监科:参与现场救援方案研究制定,组织、指导救护队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和事故报告起草工作;对事故有关责任人按照规定进行处罚。
(3)生产技术科:参与事故现场救援方案研究制定;参与分管业务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4)通防科、通防工区:参与事故现场救援方案研究制定,组织、指导救护队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参与分管业务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照指挥部命令,负责调整矿井通风系统、监视主要通风机的运行情况和组织完成必需的通风工程。
(5)机电科:参与事故现场救援方案研究制定;参与分管业务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6)调度室:负责应急值守、接收、处置各单位上报的突发事件信息,及时报告矿领导;并根据领导指示上报公司、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调度有关救援力量参加救援工作,下达各项救援命令、跟踪、续报事故救援进展情况;负责保障应急过程的通讯畅通;遇紧急情况时,有权使用矿长授予的停产撤人职权,将受威胁人员撤至安全地点。
(7)财务科:负责应急救援各项费用计划和及时拨付,确保救援资金及时到位;监督应急救援资金使用情况。
(8)保卫科:负责人员疏散、戒严和维持秩序、交通等工作。
(9)矿医务室:负责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派遣医疗救护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救治,并做好药物及医疗器材储备。
(10)物资供应站:负责应急物资储备和调运工作。
(11)总务科:负责抢险人员的食宿等生活事宜。
(12)机电工区:负责井口检身及事故应急过程中管辖范围内的电力恢复及与上级供电部门的电力供应联系。
(13)运搬工区:负责及时运送人员和救灾物资,满足抢险需要。
(14)采、掘、准备工区:负责核实本单位施工范围内的人数,及时采取措施组织安全撤离,并如实详细地向矿调度室汇报事故基本情况(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人员情况、事故性质、影响范围及发生原因等),随时接受指挥部命令,完成有关抢险任务。
3.2.4 应急救援小组及职责
根据事故类型和应急工作需要,指挥部下设5个应急救援小组。
(1)现场指挥组。由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矿长和总工程师任组长,矿分管副总工程师和有关业务科室(安监处、生产技术科、地测科、机电科、通防科、调度室)、应急救援队伍、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管理人员组成。
职责:实施指挥部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对事故危害程度和范围、发展趋势作出预测,及时处理突发灾变;指导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应急处理与处置,包括关停设备、设备检测等工作,及时控制危险源;提出事故防范措施建议;为恢复生产提供技术支持。
(2)医疗救护组。矿党委副书记任组长,矿医务室、煤管科有关人员组成。
职责:负责现场医疗救护、受伤人员转送和卫生防疫工作。
(3)警戒保卫组。由矿党委副书记任组长,保卫科有关人员组成。
职责:负责人员疏散、戒严、救援队伍引导和维持秩序、交通等工作;必要时经指挥
部批准,向公司保卫处或地方公安部门提出支援申请。
(4)后勤保障组。由矿副总会计师任组长,矿物资供应站、党政办公室、财务科、机电工区、调度室、通防科、总务科和事故单位人员组成。
职责:负责保证抢险救灾中物资和设备的及时调度和供应,环境监测、应急通讯保障、电力供应,各项抢险费用的计划和拨付并监督资金使用情况,食宿接待、车辆调度等工作。
(5)善后处理组。由矿长任组长,由劳资社保科等部门和事故单位人员组成。
职责:负责伤亡人员家属安抚、工伤保险、理赔等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3.2.5 上级应急救援指挥(超出矿应急处置能力的事件)
事故超出矿处置能力时,由指挥部向公司或政府有关部门请求支援,在上级主管部门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人员到位后,指挥部和下属各抢险救援小组按照 “归口”原则,立即归属上级各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服从其调配。
4 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1)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煤矿水害防治“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十六字原则。
(2)矿成立了矿井防治水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防治水技术管理责任体系、地测防治
水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3)防治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地测科,负责矿井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地测科根据矿生产计划、年度规划,编制水害防治计划和预测预报;完善各种矿井水文地质基础台帐;编制《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矿井充水性图》等基础图纸;定期开展水害隐患排查与避水方案演习;做好断层水、不良钻孔的超前治理等水害防治工程工作;建立健全矿区地下水动态观测网等。
(4)提前做好不良钻孔的启封工作。
(5)建立健全矿井完善的排水系统。
(6)制定各项探放水措施,施工人员必须规范操作。
(7)采空区积水监控。
①在采掘工程图上标明积水区及其最洼点的具体位置和积水外缘标高,并外推60m用红色圈出积水老空区的警戒线。当掘进工作面进入积水警戒线后,必须超前探放水,并在距积水实际边界20m处停止掘进,进行打钻放水,在确保积水已被基本放净后,才允许继续掘进。
②以平面图、剖面图确切反映积水区与采掘工作面的空间关系。要分析其主要的充水因素,预计可能的积水量和动水量。
③超前探放老空积水,同时要制定预防有害气体溢出伤人的专门措施。
(8)18#煤顶、底板砂岩水监控
矿井必须利用物探、钻探等手段,提前查明采区、工作面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并做好新水平、新采区和首采工作面的探放水工作,建立健全采区和工作面排水系统。当煤层顶板有含水层和水体存在时,应当观测“三带”发育高度。
(9)断层水监控
①应核准(包括补钻探明)断层产状、位置,分析断层带的富(导)水性,并在平面图、剖面图上确定断层与采掘工作面的空间几何关系。
②井巷通过导水或可能导水断层前,必须超前探水。探水线(探水起点)至断层交面线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20m,预计水压大于2MPa时应按比例增大。
③当井巷通过含(导)水断层时,要严防来压冒顶突水或迟到突水(突泥砂),并建议采掘部门采取相应的防水措施。
④对与强含水层连通的导水断层,必须按规定留设防隔水煤柱。
(10)地表水监控
每次降大暴雨和降雨后应及时观测井下水文变化情况,并向矿调度室报告。
4.2 预警行动
(1)超前预防:积极开展水害因素分析和预测工作。每年初根据采掘接续计划,结合
水文地质资料,全面分析水害因素,提出水害分析预测表及水害预测图。在采掘过程中,对预测图、表要逐月进行检查,补充和修订,发现险情,应及时发出水害通知单,并报告矿调度室,通知可能有受水害威胁地点的人员撤到安全地点。
(2)工作作业区异常:采煤工作面、掘进迎头或其它地点发现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有臭味等突水预兆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
(3)当对水患地点进行探放水钻进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钻孔中的水压、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顶钻等异状时,必须停止钻进,但不得拨出钻杆,现场负责人应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并派人监测水情。如果发现情况危急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当调度室接到已发生水害事故的电话通知时,立即报告值班矿领导,启动本预案,组织实施救援,必要时请求上级协调增援。
5 信息报告程序
5.1 报告程序
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按照规定要求及时做好上报工作。安监处统一负责矿事故信息的接收、报告、初步处理和统计分析。
5.2 信息报告与通知
(1)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要立即开展自救和互救,并立即报告矿调度室或本单位负责人。矿调度室、安监处或单位负责人立即报告集团公司调度室、安全监察局等有关部门。必要时可越级上报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鲁西分局。矿调度室、安监处及上级各有关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收事故报告信息,应急值守电话为:
①矿调度室电话 :8019
⑨消防救援电话:119
⑩医疗救援电话:120
(2)事故初期采用电话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事故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环境受影响面积及程度、事故潜在的危险程度、转化方式趋向等初步情况。在初报的基础上核实有关确切数据,写出事故书面报告报集团公司总调度室,报告主要内容:
①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
②事故简要经过、遇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③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④事故抢救处理、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并附示意图;
⑤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⑥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5.3 矿内部信息传递
矿调度室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按照事故管理规定立即向矿有关领导和有关科室负责人报告。
(1)发生轻伤事故、一般非伤亡事故和一般侥幸事故,调度室立即向矿值班领导、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和有关业务科室负责人报告。
(2)发生重伤以上人身事故或二级以上非人身事故,或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事故,矿调度室立即报告矿值班领导、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有关业务科室负责人。
6 应急处置
6.1 响应分级
按照事故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矿井控制事态的能力,将事故相应级别分为Ⅰ级、Ⅱ级、Ⅲ级。
Ⅰ级:造成人员伤亡或一级非人身事故,汇报矿调度室,由矿启动应急预案,同时汇报集团公司。
Ⅱ级:出现人员重伤或二级非人身事故,汇报矿调度室,由矿启动应急预案。
Ⅲ级:出现人员轻伤或三级及以下非人身事故,汇报矿调度室和事故单位,由事故单位实施现场处置方案。
6.2 响应程序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立即启动现场处置方案,矿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事故有关管理规定立即报集团公司。
矿按下列程序和内容响应:
(1)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后,调度室值班人员立即进行应急处置,同时立即报告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并根据领导小组组长指示,通知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集合。指挥部立即组成并领导、指挥救援工作。
(2)调度室和安监处进一步了解事故情况,收集事故有关信息,及时掌握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援情况,并向指挥部及时报告。
(3)现场指挥组根据现场情况协同指挥部进行事故初始评估,划分现场工作区(危险区、缓冲区、安全区),及时研究制定抢救方案和安全措施。
(4)指挥部根据救援工作需要,协调调动有关人员和专家、应急救援队伍奔赴现场实施救援。
(5)根据事故情况,协调调运有关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
(6)根据受伤人员情况,调动医疗救护队伍赶赴现场进行救治和指导。
(7)在事故抢救抢险过程中,若事态扩大,抢救力量不足,事故(事件)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抢救组和现场指挥组要立即向总指挥部汇报。指挥部请求上级进行增援,启动上
一级事故应急预案,实施扩大的应急响应。
6.3 处置措施
(1)坚持“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
(2)立即报告。现场最先发现突水预兆或水灾的人员尽量设法摸清水情, 并立即向调度室和有关领导报告,听从调度室的指示。
(3)突水量小水害规模小,在保证人员安全的前提下,迅速组织抢救,现场跟班工区长和班组长组织现场人员就地取材,加固工作面,设法处理封堵出水点,并利用现场排水设备进行排水。
(4)突水规模大水势不能控制,现场人员在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的同时,用最快的方法通知附近受威胁地区人员,按照《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或该工作地点《作业规程》中所规定的避灾路线有序撤离,防止灾情扩大。
(5)指挥部首先听取当日矿值班领导关于灾情和已经下达的命令情况汇报,继续组织撤人、停电,保证主要通风机、副井提升及压风机、水泵的正常运转。
(6)指挥部结合灾情实际,制定事故处理方案,迅速组织有关领导及专业组人员到井下现场救灾,组织人力、物资保证抢险工作的正常进行。
(7)指挥部根据现场需要,派救护队侦察险情,查明原因,由专家组、地测科、通防科负责迅速分析突水情况,向矿调度室汇报,提出处理措施和建议。由指挥部决定采用堵、泄、排等手段,降低灾害带来的损失。
(8)发生水害后,地测科加强水位、水压、水量、水温、水质的观测;通防工区加强对突水地点的有害气体检测,职工佩带自救器,防止有害气体突然溢出。
(9)机电工区保证中央泵房、采区泵房的正常工作。泵房人员在接到水害事故报警后,要立即启动所有水泵,把水仓水位降至最低。如果涌水威胁到变电所、中央泵房、采区泵房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关闭防水密闭门。中央泵房、变电所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在未接到指挥部撤人命令前禁止擅自脱离工作岗位。
(10)事故处理结束后,指挥部指定有关部门和人员收集整理事故资料,编制事故调查报告。
7 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1)水灾事故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储备由机电科、物资供应站负责储备和管理,并保障救灾物资、设备足额储备,状态好。
(2)根据救援的需要,由指挥部随时调集各种物资和设备
久丰煤矿
2014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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