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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输血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来源:小奈知识网
2017.3 第五次修改 临床输血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及《临床护理实践指南》的要求,护理部制定安全输血管理制度。 1、

血标本采集:

临床医师填写临床用血申请单并下达交叉配血医嘱后,护士遵医嘱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室号、床号、血型和诊断,给病人采血,试管上注明科别、床号、姓名、住院号,于输血日前送输血科。 2、取血:

(1)到血库取血时,应认真核对要认真核对受血者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血型和血袋号、姓名、性别、血型、输血数量、血液有效期、以及保存血的外观,必须准确无误,并签字。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拒绝领取,并通知相关人员。须将血袋放入铺上无菌巾的治疗盘或清洁容器内取回。

(2)从血库取回的库存血在室温放置时间不宜过长,全血、成分血和其它血液制品应从血库取出后30分钟内输注,一个单位的全血或成分血在4小时内输完。

(3)输用前将血袋内的成份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 3、输血:

(1)输血前患者查对:须由2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上患者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血量:核对血袋上标签的姓名、编号、血型与配血报告单是否相符,并实行双签字。

(2)输血前用物查对:再次检查血袋的采血日期,血袋有无外渗,血液外观质量,确认无溶血,凝血块,无变质后方可使用。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并检查所用的输血器在有效期内。

(3)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携带病历及交叉配血单)共同对

患者床旁核对床号,询问患者姓名,查看床头卡,询问血型,以确认受血者。

(4)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再接下一袋血继续输注。

(5) 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医生并处理。

(6)出现异常情况时处理措施如下:

a、减慢或停止输血,更换输液器,用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 b、立即通知值班医生并遵医嘱给药,做好抢救准备,保留余血,做好记录。

c、必要时填写输血不良反应报告单,上报血库。

d、再次核对受血申请单、血型标签、交叉配血试验记录。 (7)完成输血操作后,再次进行核对医嘱、患者床号、姓名、血型、配血报告单、血袋标签的血型、血编号、献血者姓名、及有效期,并在输血记录单上做好输血过程与输血核对等记录。 (8)将血袋低温保存24小时之后按医疗废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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