锻钢工安全操作规程
1、 锻钢工应掌握本岗位设备、工具的结构、性能,并能排除一般故障方可独立工作。
2、 锻钢工必须懂得各类钢的锻造方法及安全要点,能按照工艺要求进行生产。
3、 工作前检查所使用的设备和工具,特别是对撞钢、吊栏、吊钳等吊具要认真进行检查,发现故障或缺陷时,应及时找有关人员进行处理,才能进行操作。
4、 停锤8小时后(含8小时),锤头、拉杆、打钢车钳口、工具、摔盒必须充分预热150℃以上,否则不准使用和生产。
5、 在试锤(溜锤)时,严禁打空锤,严禁用钢铁件作垫板,周围人员应站在安全位置。
6、 开锤人员必须随时注意钢料进、退和翻料情况。料打到根部(接近钳口)时,应进行缓打;倒棱时,不要打连锤;方钢扭转时,应立即找正;温度低时,不能硬搬,避免折断拉杆、打坏钳口或伤人。
7、 在开始锻打钢料时,头部要轻打,防止头部渣液或氧化铁皮飞起伤人。
8、 切冒口和高速钢(如模具钢、不锈钢等)的裂纹啃口时,要握紧剁刀或啃棍,并应放正,人应站在侧面,再看四周是否有人站在危险区内,如有人,立即通知离开后,方可操作。
9、 凡剁料和锻料上垫时,锤不可重打,一般先用锤轻压,待工具放正后方可进行正常操作,防止工件或垫铁打坏飞崩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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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切钢头时,开锤人员必须听从拿剁刀人员的指挥,拿剁刀者应与司锤人员互相配合,钢头切至三分之二时,应翻面轻打、压平,不能一锤打下,造成钢头乱飞。
11、 开锤必须做到“八不打”:⑴ 钢料未放平或未在砧子中心不打;⑵ 钢料夹不正或不牢不打;⑶ 切料或啃料时,剁刀不在砧子中心或拿不正时不打;⑷ 退料时,端头占砧面小于三分之一不打;⑸ 切料时拿刀姿势不对易造成人身伤害不打;⑹ 摔圆时,钢料在弧型内转不动或进退卡住不打;⑺ 钢料有大弯翻不过不打;⑻ 销子松动或听到危险信号不打。
12、 严禁锻打低于终锻温度的钢料。
13、 锤头抬起时,往砧子上面送、取料必须用工具送取。
14、 锻锤上、下砧子面要水平无缝,锻锤拉杆中心要垂直在砧子的中心上,打钢车钳子的水平中心线要与拉杆中心线对正。
15、 用手砂轮磨上、下砧子时,必须用合适物件顶住锤头,关上有关阀门,遵守砂轮机操作规程,方可进行修理。
16、 打大锤前,要检查锤头与拉杆是否牢固,不准戴手套操作,手握锤把应留出50mm,并注意视线及周围情况,精力集中。
17、 开打钢车时,注意前后行程范围内是否有人停留或有障碍物,否则不要开车。
18、 操作人员要经常注意打钢车、上料小车、行车和电液锤的运转情况,出现异常及时处理和报告有关人员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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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在使用电动平车时,严格执行电动平车安全操作规程。
20、 开锤时,不准用单手开锤,不准吸烟和与他人闲谈。
21、 司锤工在检查锻锤螺丝和设备时,要插好手把和关好有关闸阀。
22、 在电液锤上部工作时,要用吊栏或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否则不准操作。
23、 锤头抬高时,不许撞保险。
24、 投上、下销时,必须将销子绑牢,先用撞钢轻轻试撞,确认安全后方可重撞投销。
25、 锻锤上、下销子一般不能装满燕尾槽,应留有50~70毫米的空隙作为投销时用。
26、 锻锤所用投销必须符合工艺图纸要求,凡不符合图纸要求一律不准使用。
27、 大、小撞钢头部要平,如不平应及时修理,否则不准使用。
28、 经常检查操作系统及各部连接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9、 工作结束后,必须清理现场,保持良好工作环境,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
30、 生产过程中,除执行本规程时,还必须严格执行《电液锤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规程。
电液锤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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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接班时应首先检查各联接螺栓、管接头螺栓、楔铁的坚固情况,如有松动及时紧固,然后逐台启动各台电机,检查油泵的卸荷状况,如有异常,及时处理。
2、 检查压力表指针,在正常工作时,主缸气压和蓄能器压力应保持在正常范围,若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
3、 查看油箱的油标,发现油液低于油标时,通过滤油机及时加入同型号的液压油,加到上油标中位即可,严禁用其它牌号的机油代用或混入油箱内。
4、 蓄能器、主缸压力调好后,不能随意乱动,开机前检查两压力表的值,若表上的值不正常,决不能开锤,经维修人员调试正常后方可生产。
5、 拆检保险阀时,须先用M20的拆装螺杆一端由后盖旋入阀体,另一端用螺帽拧紧,然后才能拧松法兰螺丝,卸下阀体,检修时不能正对法兰,防止弹簧及物件弹出意外伤人。
6、 油站内不能点明火,防止油燃烧。储备的氮气、油料应远离热源。
7、 热源及明火应远离电缆地沟。
8、 拆主缸及蓄能器时,须放完氮气,以防备件冲击伤人。
9、 连接锤头的两半圆销,应经常检查,防止松动,以免造成锤头、拉杆在生产中突然松脱。
10、 经常检查、紧固各连接螺栓及密封件的状况,防止生产时突发大量的泄漏,造成大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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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试锤时,下砧表面严禁放铁件做为垫物,在不安全的范围内不得站人,以防物件飞出伤人。
12、 接触器不能合上时,不得使用外力闭合接触器的铁心。
13、 不得用手或异物接触铜排导线。
14、 电气部份检修时必须严格按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必须挂牌指示或专人监护电源闸刀。
15、 锤上的压力容器须按压力容器规定,定期检查。
16、 二级阀观察孔应定期拆开检查,一般为三天一次,主要检查二级阀定位螺丝是否松动,如有松动应及时处理。
17、 加气时应仔细检查氮气瓶上的标签,准确无误确认为氮气后方可加入,加完后的气瓶及时归放定置区域。
18、 生产过程中发现异常,立即停机和处理。
19、 操作时,除执行本规程外,还须执行锻钢工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规程。
加热工安全操作规程
1、 接班时认真检查顶钢机、出钢机、炉门、加热设备等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找有关人员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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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生产时,要与发生炉密切联系,保持炉膛微正压操作。
3、 升温时,应先增大煤气量,再增大空气量;而降温时,先减空气量,再减煤气量。严格按工艺要求控制加热温度。
4、 开动推钢机上料或推料时,料要吊牢、摆正,推送距离听从炉前工指挥。
5、 红钢出炉时,地面不能有积水,防止铁皮爆飞烫人。
6、 生产过程中,吊钢前认真检查吊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吊钢时,应保持平稳、牢固,人应站在钢的端头,并执行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
7、 严禁用钢丝绳吊红钢;不准用螺栓作吊链联接器。磨损或断丝达报废标准的吊具应及时报废。
8、 开动送钢小车时,注意流程线上不许有人和障碍物。
9、 装钢小车两侧一米距离内,不准停留和坐卧。
10、 定时巡视水封等设备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处理和报告处理。
11、 工作结束后,收好工具,清理好现场,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12、 工作中,除执行本规程外,还须严格执行燃气加热炉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规程。
BZ型煤气发生炉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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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基本操作:
1、上岗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严禁在值班间吸烟,操作间必须有人坚守岗位。
2、操作前,先检查供电、供水、蒸汽、风机、仪表等是否正常;机械、电器的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或报告处理。
3、送气前,先用蒸汽吹扫设备和管网,进行置换。吹扫和送气时,打开水封工作阀门后,人不要靠近水封,防止水封突破后伤人,确认送气正常后,方可靠近并调节阀门至正常。送煤气后,应定时巡回检查所有连接部位和隔断装置及设备是否漏气、水位是否正常,如有异常要及时调整处理或找有关人员处理。
4、打钎时,头侧向探火孔、开大汽封蒸汽,人站在风扇吹风的上风侧;打钎完毕,关好气封,测钎摆放整齐。
5、加煤时,以探火钎为标准,要求最低部位灰层不低于200mm,火层在150~200mm之间。
6、热备期间严禁打开探火孔,并按热备用炉的管理保持炉内温度和正压,防止煤气倒流发生意外。
7、机械运转时,各部位不准有人检查,风机口禁止站人或堆放异物。
8、每次出灰前,炉篦转动机构蜗杆下油槽必须加满油;各部水封清灰三天清一次,由班长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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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遇突发事故,调节饱和蒸汽、钟罩阀,煤气发生炉系统必须保持正压。若正在探炉,应及时取出探钎、加盖,并将下煤钟罩落位。
10、停鼓风机后,要及时打开自然通风阀,以免造成不安全因素。
11、除有特别规定外,任何煤气设备均须保持正压操作,在设备停止生产而保压又有困难时,则应可靠切断煤气来源,并将内部煤气吹净。
二、 安全及消防措施:
1、发生炉全体人员和有关人员必须了解煤气性质和煤气安全知识,并能掌握基本的救急知识和灭火方法。
2、所有发生炉人员及有关人员须会使用防毒面具和消防器材。
3、煤斗上料时,煤斗架下禁止人员通过,同时不准在下面清渣。
4、加热炉停机时,煤气发生炉应立即停止供气,打开煤气放散阀,并关闭加热炉煤气阀门。
5、遇紧急停电时,须立即关闭空气阀门,及时开大炉底蒸汽阀门,力求保持系统正压,并根据炉内压力调整钟罩阀的放散开度。接送电通知后,按有关规程恢复开炉与送气。具体由当班班长负责。
6、当煤气发生炉出现故障时,必须在有人监护的情况下(故障处理现场不能少于二人),用一氧化碳检测仪测定浓度标准,并采取可靠防范措施(戴上防毒面具,设备降压或转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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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确保安全后方可进行故障处理。
7、各操作间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品。不准吸烟和明火,操作间、配电室所配置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必须保持完好。具体由作业区作业长、班长负责。
8、煤气管道及设备动火,必须由工段或作业区负责人填写动火票,经煤气主管和有关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操作,动火现场不得少于两人并有人监护。
9、煤气管道及设备不得用来吊重物。不得接电焊机地线。
10、在运行的设备上动火,设备内的煤气压力必须保持正压,动火部位要可靠接地,只能用电焊,不能用气焊。
11、进入煤气设备及管道内检修,必须与网络可靠地切断煤气来源,用蒸汽吹扫,经“CO”一氧化碳检测仪测定浓度符合安全卫生标准(一氧化碳含量不超过30mg/m3时)后方可进入。作业时,使用不发火星的铜工具或涂有干油的铁工具;设备照明灯,其电压不超过12伏。检修场所40米内不得有火源。
12、工作结束,收好工具、清理现场,保持良好工作环境,认真执行交接班。13、煤气设备发生着火,应逐渐降低煤气压力,但不许低于200Pa,严禁突 然关闭阀门或水封,以防回火爆炸,可用蒸汽、氮气及消防器材灭火。
14、直径小于或等于100mm的煤气管道起火,可直接关闭煤气阀门灭火。
15、发生煤气爆炸事故后,应立即切断煤气来源,迅速将残余煤气处理干净,查明原因后方可作业;如因爆炸引起着火的,应按本规程第2款第13、14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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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煤气工作场地要定期监测一氧化碳的浓度,要求“CO”浓度不得超过30mg/m3,并保持良好通风。
17、发生煤气中毒、着火、爆炸和大量泄漏煤气事故时,当班最高领导(中夜班作业长行使生产副厂长权利)应亲自指挥处理,同时立即报告公司总调及有关领导。
18、严禁在煤气设施区域取暖、睡觉(含打瞌睡)、烘烤衣物。除工作人员外,未经许可,谢绝一切外来人员参观,禁止与工作无关人员在煤气设施区域逗留、串岗、闲聊。
三、 煤气的点火、运行、停炉、检修维护等除执行本规程外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程和工艺规程。
燃气加热炉安全操作规程
一、 点火准备:
1、 检查空气、煤气、水管、阀件及各路热工仪表;闸阀应开关灵活,水路、阀件应无渗漏,水流畅通,各类热工仪表和调控装置应调试完好。
2、 打开进、出钢炉门至最高处,烟闸提升10%。
3、 风机试运转,要求供风正常。
4、 出钢机、推钢机和炉门升降完好,安全设施齐备到位。
5、 用蒸汽吹扫煤气管道至炉内15~2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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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点火操作(点火前,炉门必须打开,炉口不准站人):
1、 启动二次风机。将点燃的火把放入炉内,对准炉头第一个烧嘴,打开第一个烧嘴煤气阀(其余烧嘴煤气阀处于关闭状态),通知煤气炉送煤气。
2、 点着火后,待火焰稳定后再撤出火把,微开空气阀,然后根据燃烧情况逐渐增加烧嘴数量。
3、 送煤气时不着火或着火后又熄灭,应立即切断煤气,开启风机排净炉内混合气体,彻底检查后再按上述程序重新点火。
4、 点火结束后,关闭炉门,调整烟闸,保持一定抽力。
5、 未点燃的烧嘴,空气阀应保持15%的开启。
6、 送气前炉膛温度为700℃以上时,可不点火直接送煤气点火,点火时关闭空气阀,并严密监视其是否燃烧。
三、 正常加热操作:
1、 保持炉膛微正压操作。
2、 升温时,先增大煤气量,再增大空气量;降温时,先减空气量,再减煤气量。
3、 加热设备炉顶发生垮塌后,应通知发生炉立即切断煤气,以免造成加热炉炉顶煤气管道发生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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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停炉操作:
1、 通知煤气炉停止送气。
2、 减少空气量,逐步关闭煤气阀。
3、 全开烟闸和炉门,当炉温降至500℃以下时,方可停二次风机。
4、 当停炉或处理设备故障时,必须打开炉顶的两个煤气放散阀,让积存于管道内的煤气利用自身的浮力排出管道外。
五、 紧急停炉操作(突然停电):
1、 立即关闭各烧嘴空气阀,提升烟闸。
2、 立即切断煤气供给,关闭煤气阀。
3、 打开炉顶的两个煤气放散阀。
六、 除执行本规程外,还必须严格执行加热工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规程。
燃气退火炉安全操作规程
一、 点火准备:
1、 点火前,空气、煤气系统各种闸阀应开关灵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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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各水管、阀件应无渗漏,水流畅通。
3、 各类热工仪表和调控装置应调试完毕。炉门升降等安全设施齐备完好。
4、 打开进、出钢炉门,烟闸提升10%
5、 风机试运转,要求正常。
6、 进出料炉门提升800mm高。用蒸汽吹扫煤气管道至炉内15~20分钟。
二、 点火操作:
1、 启动二次风机。
2、 将点燃的火把放入炉内,对准炉头第一个烧嘴,打开第一个烧嘴煤气阀(其余烧嘴煤气阀处于关闭状态),通知煤气炉送煤气。
3、 点着火后,待火焰稳定后再撤出火把,微开空气阀,然后根据燃烧情况逐渐增加烧嘴数量(如点不燃或燃后熄灭,应立即切断煤气,开启风机吹扫炉内15~25分钟,待吹净残余气体,彻底检查后再按上述点火程序 重新点火)。
4、 点火结束后,关闭炉门,调整烟闸,保持一定抽力。
5、 未点燃的烧嘴,空气阀应保持15%的开启。
6、 当炉温为700℃以上时,可直接打开烧嘴送煤气点火,点火时关闭空气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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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正常加热操作:
1、 保持炉膛微正压操作。
2、 升温时,先增大煤气量,再增大空气量;降温时,先减空气量,再减煤气量。
3、 经常巡视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处理,各处水封须勤观察,并保持正常溢流和水位。
四、 停炉操作:
1、 通知煤气炉停止送气。
2、 减少空气量,逐步关闭煤气阀。
3、 全开烟闸和炉门,当炉温降至500℃以下时,方可停二次风机。
4、 遇突然停电等紧急停炉时,立即关闭各烧嘴空气阀,提升烟闸;立即切断煤气供给,关闭煤气阀。
5、 来电后,须班长通知后才能重新启动。
五、 作业中,除执行本规程外,还须认真执行退火工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规程。
800吨快锻机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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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800吨快锻设备地下油站属高危防火区域,在生产、维修过程中严禁烟火,并确保安全通道畅通,消防设施齐全。
2、 快锻操作人员须熟悉压机结构和操作原理,掌握各类钢的工艺要求和锻造方法,并能排除一般故障方能独立操作。
3、 开机前,操作人员应先了解交接班情况,到地下室进行巡视,检查油位、管路系统是否有泄漏,气压表数值是否正常;操作台各控制手柄、旋钮是否处于常位,在确认安全后方可开机。
4、 每次生产前,须进行试车,试车时注意观察各处压力值是否正常;压机、操作机动作是否有异常,如有异常须调整处理正常后方可开机。
5、 主机起动前应先开启外控压力后每隔10秒钟启动一台主泵电机;操作机电机的启动顺序为D0、D2、D1,停机顺序则相反。
6、 工作中要密切注意油温变化,油温超过40℃时需起动冷却泵电机,油温超过52℃时无条件停机。
7、 工作中出现突发事故,可按下操作台上红色急停按钮,向相关部门反映,并及时协调处理。
8、 正常工作状态下,当班人员每2小时对地下室进行巡视,地下室通道不得堆放任何物品阻碍通行;地下室的门须处于常开状态。
9、 非快锻人员及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快锻地下室;除厂规定的快锻操作人员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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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余任何人员不得操作快锻设备。
10、 工作中经常清扫砧面和砧子滑道上的氧化铁皮,保持主机及周围工作环境整洁,不杂乱。
11、 吊钢时注意检查吊具,并执行挂钢工安全操作规程。
12、 检修时:① 先将地下室操作台上控制旋钮打到“调试”位置;② 将外控压力进行泄至常压;③ 视需要将充液罐空气放掉至常压。完成以上工作后方可对各管道、阀块进行拆卸。
13、 地下室等消防器须经常擦拭,保持完好;报警装置每三月进行一次例检,发现异常及时反映和处理。
14、 工作中,除执行本规程处,还须严格执行《锻钢工安全检查操作规程》和有关规程。
15、 严禁低温锻造,当工作接近终锻温度时应改为手动操作。
DZJY装出料机安全操作规程
1、 操作前应先检查各部件是否紧固、润滑,压力表是否正常,各机构油路是否泄漏,否则不能操作。
2、 在设备每次开动时应使油泵空转一会儿,再使设备的各个动作在空载情况下运行一遍,以充分润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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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严禁在钳头松夹状态下进行钳头旋转操作。
4、 在操作液压操纵杆时,要做到慢启动——快速运行——慢停止。严禁快启动、快停止和长时间慢速运行。
5、 在进行大车行走和小车回转动作时,应使小车回到大车中部附近位置,钳杆回到大部份缩回位置。运行线路不得有人和障碍物,运行时应鸣铃警示。
6、 在进行钳头松开工件操作时,要缓慢操作,夹紧操纵杆,否则会引起严重的液压冲击。
7、 尽量不要用钳头松夹外撑内孔的方式拾取环形工件,这样很容易引起工件掉落,从而引起事故。
8、 尽量不要使用设备的各个极限状态。严禁超载荷使用设备。
9、 在进行达到或接近满载荷重量工件的装出炉作业时,应尽量使设备靠近工件,使钳杆伸出的尺寸小一点。
10、 在钳杆伸出较长和夹持工件较大的情况下进行钳头回转操作是非常危险的,应尽量避免。
11、 生产中,应避免钳头在加热炉内的停留时间过长,避免频繁启、停大车电机和小车电机。
12、 较长时间的停车应使小车返回大车中央、钳杆大部份缩回、大车开至远离加热炉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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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关闭液压站。
13、 时常关注油箱油温变化,当油温超过60度时应停止使用。
14、 工作结束时,检查设备各系统情况,清除设备及轨道两侧油污和杂物,作好交接班。
15、 除执行本规程外,须认真执行有关规程。
打字(保温)工安全操作规程
1、 上岗前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仔细检查好吊钳、吊链、手锤、字钉等工具,发现工具裂损等问题须及时进行处理。
2、 铺放保温链条前,先查看所铺吊链是否打结、裂断,否则不许将链条铺入箱内或用于吊空冷钢。
3、 放钢格时,须摆放整齐,注意弯曲,不能用的钢格及时矫正后再用。
4、 保温时,严禁超载装箱。
5、 打字头前,检查手锤是否牢固,字头是否缺角;打字时,握紧锤把、字头,以防锤脱落或字头打飞。
6、 吊钢时须挂平稳,指挥起吊时信号要明确,并执行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严禁用钢丝绳吊红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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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使用降温风扇前,须将风扇摆放稳固,注意电缆不要被钢压住,须接线时找有关专业人员进行。严禁使用无防护罩的降温风扇。
8、 盖保温盖时,注意周围人员情况,保持平衡、盖好。
9、 工作结束,清理现场杂物,钢格、链条等要收好。保持良好工作环境和通道,按定置要求进行交接班。
精整工安全操作规程
1、 工作前认真检查钢丝绳、吊钳等吊具,发现缺陷及时处理或更换。
2、 取箱时,将保温箱盖放在安全稳固的地方,并注意周围情况。
3、 钢料出箱时,钢料应保持平衡、吊正、慢行,并执行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不准超负荷起箱。
4、 吊运钢料时,应选择安全的运行路线,注意周围人员情况,以防钢料落下造成意外。
5、 钢料吊放台车时注意慢行、落稳,人站在安全位置。起动台车时,注意轨道流程上是否有人或障碍物,注意电缆线是否被物件压住,防止挂破电缆,造成触电。严禁冒险、超高起吊作业。
6、 铺钢选号时,不准把手扶在钢料上,同时与行车工密切配合,以防压伤手脚。
7、 吊放钢料按定置要求摆齐码正,严禁随意堆放或堵塞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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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工作完毕,收好吊具,清理现场,作好交接班。
9、 除执行本规程外,磨钢时还须严格执行磨钢工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规程。
退火工安全操作规程
1、 工作前,认真检查设备、仪表、工具,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炉前架子装车时,钢要吊平、落正,严禁超高,防止入炉时刮炉或掉钢。
3、 台车入炉时,要注意轨道中间和两旁是否有人或障碍物。
4、 拉动台车时,注意钢绳勒手产生伤害,钢丝绳应经常检查并保持完好,如有隐患,及时处理。
5、 砂封必须保持无障碍物。台车和炉壁严禁有突出部份。
6、 台车进、出炉子时,应由专人指挥行车,手势与信号要明确。入炉时,速度不能过快。
7、 吊红钢时,不准使用钢丝绳。
8、 吊钢时,注意所使用吊具,防止伤害手脚。
9、 使用的工具、风扇应放在安全地点,不占通道,用后及时收好,不准乱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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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使用手砂轮时,不准放在地上空转,不准用脚踩住手砂轮工作,并严格执行砂轮机操作规程。
11、 经常巡视、检查退火炉系统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处理。
12、 不超高堆放钢料,不乱丢杂物,保持现场整洁,通道畅通。
13、 除执行本规程外,点、停炉时须严格执行设备工艺规程和有关规程。
磨钢工安全操作规程
1、 上岗前穿戴好劳保用品,认真检查设备和吊具,并进行空转、试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找专业人员修理。
2、 不准用撬棍强行安装传动皮带。
3、 砂轮机安全罩必须完好。转动部位不准有障碍物,发现砂轮机螺丝松动应处理好后方可开机。
4、 经常检查砂轮片,发现开裂、严重摆动及潮湿,严禁生产。
5、 在磨钢砂轮机上,严禁使用直径小于200毫米以下的砂轮。
6、 不准用砂轮侧面磨钢,不准砍磨及两台砂轮机对磨。
7、 磨钢时,要站在砂轮机侧面,不准突然下压砂轮机,应轻放、轻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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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翻大规格方坯(锭)时,应用行车翻动,人应站在钢的端头,与行车工密切配合,并注意周围人员情况,严禁用手代替工具作业。
9、 吊钢前,应认真检查钢丝绳等吊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遥控行车升降及限位是否完好和灵活、大钩和滑轮是否牢固无缺损。
10、 吊钢时,应保持平衡,人应站在钢的端头,并执行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
11、 钢上架子后,应紧固、卡好。
12、 钢下架子前,应先停机,后吊钢。
13、 人离开工作台,应将砂轮机电源断开,严防空转。
14、 堆放钢时,应按定置要求整齐堆放,高度不超过1.5米。
15、 工作中,应随时注意周围情况,发现危及人的安全时,及时撤离。
16、 工作结束后,断开砂轮机电源,清扫工作现场。
17、 除执行本规程外,动用台车等须严格执行有关操作规程。
钢锭验收工安全操作规程
1、 吊钢前认真检查吊链、吊具等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安全、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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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保证钢料堆放区畅通、整洁。
3、 检查钢料时,注意行车运行情况。查看周围物料堆放是否稳固、防止物料滚动或倒塌。
4、 在吊放钢料时,严格执行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
5、 堆放钢料高度不准超过1.5米。
6、 不准用大规格钢料堆放在小规格钢料上。
7、 严格执行定置管理规定,按要求堆放钢料。
8、 除执行本规程外,使用台车、斗子时须执行有关规程和规定。
锯床工安全操作规程
1、 工作前,认真检查所用设备、吊具、工具及安全罩等设施是否安全、可靠,地面钢料、切头等是否堆放整齐,不占通道。
2、 锯床开动后,操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机和处理。
3、 带锯在进行上、下翻料时,任何人不得进入翻钢区,防止产生意外。
4、 启动送料辊道时,注意周围环境,确认安全后方可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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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送料辊道端头不准站人。
6、 工作中严禁翻越辊道架子。
7、 操作带锯床时严禁戴手套,但装卸锯条时必须戴手套。
8、 锯切时,钢料要夹紧,严禁将手伸到锯削点或虎钳区。
9、 锯床锯切运行过程中,安全防护罩应盖好,人站在锯床侧面。
10、 不准在钢料头未锯断时起吊钢料。
11、 吊运钢料时应保持平衡,并严格执行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
12、 使用遥控行车和强磁起重器时,应先检查,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进行操作。
13、 除执行本规程外,还须严格执行有关设备规程和操作规程。
GD系列金属带锯床安全操作规程
1、 电器设备必须接地良好(底座上备有接地螺钉)。
2、 开机前,认真检查各铵钮是否在零位,设备有无异常情况,并试运行空转和观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按要求对锯床各润滑点定时注油和润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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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主动轮、被动轮及皮带防护罩等设施,在锯床工作时,均应完整无损,不准任意拆掉。
5、 左大支架与活动虎钳的相对位置应注意调整,防止当锯架下降时,两者相碰。
6、 修理或检查锯床时,必须先关断锯床电路电源,方可进行。
7、 每天工作完毕后,应将锯条下方的工件、其它物品清理干净,打扫锯床及周边卫生,检查电源是否切断。
8、 除执行本规程外,须认真执行有关规程。
QZ系列强磁起重器安全操作规程
1、 强磁起重器必须在额定起重量范围内使用,严禁超载,以防事故发生。
2、 强磁起重器在吊运工件时,应将起重器放置在工件的重心位置,然后将手柄从释放位置(OFF)扳动至吸持位置(ON),检查手柄的滑键是否被定位销锁定,在确认手柄被销定后,方能起吊。
3、 强磁起重器底面与钢件面未接触时,不可扳动手柄。
4、 若需吊运圆柱形工件时,应将强磁起重器底部的V字糙槽与工件相接触,此时的起吊能力一般为额定起重能力的30%~50%,应注意避免超重。
5、 吊运工件过程中,在强磁起重器吸持的工件下,严禁有人站立或穿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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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吊完工件后,应掀下手柄端的按钮,使手柄的滑键与定位销脱离,然后再扳动手柄复位释放位置,使起重器处于关闭状态,最后取下起重器。
7、 严禁在吊运中出现游、碰、撞等违章行为。
8、 严禁用强磁起重器起吊温度大于摄氏80℃的热钢和工件。
9、 起重器不用时应妥善保管,始终保持起重器吸持面的清洁和平整。
10、 强磁起重器自使用之日起每两年进行一次标定,以确保安全。
11、 除执行本规程外,还须严格执行国家起重器操作规定和行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上交工安全操作规程
1、 吊运钢料,使用砂轮机、强磁起重器和电动平车等,均应按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2、 在翻动检查钢料的过程中,人应站在钢料的端头,不准站在钢上,并注意邻近钢料的滚动情况,防止挤伤。
3、 翻钢时,不准用手、脚直接翻动,要用工具。
4、 搅拌香蕉水时,眼睛避开筒口,严禁吸烟和明火。
5、 在写油号或喷字时,注意行车情况及周围环境,发现不安全因素时,及时躲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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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在钢料上写油号或喷字时,一定要蹲在安全可靠的地方,严禁站在两堆钢料之间写油号或喷字。
7、 吊运钢料前,须仔细检查钢丝绳及行车情况,确保安全、可靠。
8、 吊运钢料时,要保持平衡,人应站在钢的端头,并执行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
9、 严禁超高堆放钢料,严禁将大规格钢料堆放在小规格钢料上。
10、 打捆时,注意是否有人或障碍物。
11、 打捆后,应认真检查是否牢固,以防散捆伤人。
12、 上下车时,不准直接往下跳,装车时不准超载。
13、 工作结束,所用工具、吊具收好(手砂轮应放在工具架上),认真清理现场,防止滑倒伤人。
14、 贮藏香蕉水、汽油等到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间,应通风良好,防止有害气体积存熏伤人,仓库周围严禁烟火。
15、 除执行本规程外,须认真执行有关操作规程。
质检员安全操作规程
1、 在检查钢料时,要注意行车运行情况及周围环境,发现不安全因素时,要及时躲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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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在检查钢料中,要注意物件堆放稳固,人应站在钢料端头,不准站在钢上,以防绊倒或钢料滚动挤伤。
3、 在辨别字头或判断裂纹等缺陷需要擦掉钢件表面灰尘时,不可用手抹擦,以免挂刺伤手。
4、 探伤仪器开机前,应检查设备是否正常,各防护设施是否完好,机子周围是否有障碍物。
5、 探伤时,人应站在安全位置,不能站在两支钢的中间,并注意行车运行情况及周围环境。
6、 生产中设备发生故障必须切断电源,及时修理。
7、 探伤仪器不得放置在潮湿地方,探头电缆线不得破损、扭断、践压。
8、 使用手砂轮时执行相应规程。
9、 吊料时,注意检查钢丝绳等是否安全、可靠,并执行《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
10、 检查和保持钢料堆放整齐,不得违规堆放。
11、 除执行本规程外,须认真执行上交工等安全操作规程。
行维工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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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电气部份:
1、 行车维修电气作业时,操作人员必须熟悉电气技术操作规程及有关的安全技术规程,熟悉行车的电气设备性能及运行状况,并取得电工操作证才能独立操作。
2、 行车在运行中,严禁上下或从一台车跨越到另一台车,严禁在行车运行中进行行车检查和维护。
3、 检修必须有两人以上,并采取相应安全技术措施,并与行车工取得联系,确认无其它危险因素时方能工作。
4、 日常上车检修时,必须与行车工(必要时还得与大班调度、作业长)取得联系,切断电源并检验无误,挂上检修警示牌,停放至安全地点并确认无其它危险因素时方可进行工作。
5、 行车大、中修时,要切断电源的分断开关,挂上检修牌,主滑线并联接上接地线并使其与拖板可靠脱离,该车还得设明显标志,严禁闲人进入和与其它行车发生碰撞。
6、 凡行车上的危险作业(如检修大、小车、端梁、主滑线等部位),必须系上安全带、腰绳,其它部位的检修也得视情况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7、 除工作临时需要并采取安全措施外,一律不准乱拉临时线,乱挂工作灯,乱接用电器。
8、 检修时,工具、材料、备件等严禁放在不安全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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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检修完毕要清理现场,凡不用的电气设备、线路要彻底拆除和处理。
10、 不许擅自拆除有关电气保护装置及行车上其它安全保护装置,不能将保护器件以大换小。
11、 检修完毕确认车架、大车轨道上无人或障碍物后,方可试车(试车前须鸣铃警示),试车正常,安全交接。
12、 更换电机、盘柜等,应在安全位置和地点,并采取专人监护等安全措施。
二、 机械部份:
1、 禁止在行车运行中检修。
2、 禁止在行车吊钩吊离地面时更换制动器的制动瓦及螺杆等零件。
3、 在行车上工作时,所用工具、材料、零件等必须放于安全、可靠的地方,禁止上下乱扔工具及其它物件。
4、 在检修装配工作中,两物间的孔型不对称时,禁止用手伸入孔内去调整。
5、 在更换钢丝绳时,必须先卸绳头前的压板,并用绳子栓住绳头,再卸第二个压板,钢丝绳换好后,必须将压板紧固好。
6、 使用尖铲、扁铲凿削工件时,应注意对面的操作人员,必要时用档板或细网隔开,操作者应戴好防护眼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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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检查更换吊钩时,必须将吊钩与吊钩螺帽的横穿螺丝紧固好。
8、 使用砂轮、电钻、风铲等设备工具,必须按其相应规程执行。
9、 设备检修后,应详细检查一遍,并将工作区的杂物清理干净,确认无误后才能试车。
附:吊钩、制动器、钢丝绳、滑轮的报废标准如下:
㈠、制动器(刹车)
① 刹车带磨损到原厚度的1/2时;
② 刹车轮磨损达原壁厚的30%时;
③ 各处销轴孔磨损过8%、椭圆度超过0.8mm时。
㈡、吊钩、滑轮
① 吊钩的危险断面磨损10%;
② 吊钩的表面不光洁,有毛刺、尖角,有锻造缺陷时;
③ 吊钩的圆标部份转为丝扣处和螺纹退刀槽不圆滑,有裂纹、变形或其它缺陷时;
④ 滑轮有裂纹或轮缘部份损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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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滑轮绳槽壁厚磨损达10%。
㈢、钢丝绳:
① 钢丝绳表面磨损达40%;
② 在一个捻距内断丝达10%,即(6×19+1)达11丝时(吊赤热金属环境,报废标准折半);
③ 钢丝绳有严重锈蚀、烫伤时;
④ 钢丝绳有一整股折断时。
三、 除执行本规程外,还须严格执行相应的《钳工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规程。
设备点检员安全操作规程
1、 设备点检员必须熟悉所点检设备的情况及结构,从事特种作业必须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2、 设备点检一般在交接班停机时进行,点检时注意验电,确保安全、可靠。
3、 不停机点检时,要注意周围环境和行车运行情况,与转动或运动物件保持安全距离,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严禁拆除设备的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
4、 生产中发现设备故障和隐患需要停机进一步检查和判断时,必须与设备操作人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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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联系,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检查和故障处理。严禁冒险作业。
5、 点检人员需到地坑、烟道或上行车检查时,必须与地面操作人员或行车操作人员取得明确联系,工作完毕应立即撤离。
6、 在行车上检查时,不要站在行车主梁顶上和大小车轨道上工作,要站在平台上。点检工作区域不准堆放其它杂物,并保持良好照明。
7、 设备点检需登高作业时,要严格执行高处作业安全管理有关规定。
8、 点检煤气设施时,应遵守煤气安全操作有关规定。
9、 点检及故障修理完毕,设备梯、台、罩、盖、栏等防护设施必须就位,保持完好,否则不准开机生产。
10、 试机时,应保持安全距离,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交付使用。
11、 吊运物件时应认真检查吊具,并严格执行《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
12、 点检设备时,除执行本规程外,须严格执行《钳工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操作规程。
龙门吊安全操作规程
1、 上岗前,应先仔细检查地面大车轨道是否有障碍物,大车减速机连接螺栓等是否松动、脱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找有关维修人员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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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开车前,应仔细检查行车机械、电器部份和防护装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果控制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运。
3、 操作时,行车工必须听从挂钩人员指挥,同时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4、 遇有暴风、雷电或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车轮前后应加塞垫块卡牢。
5、 除执行本规程外,还须严格执行“十不吊”及《行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材料库房管理员安全操作规程
1、 材料库等库房属仓库重地,联系业务及参观需经批准方可入内,并进行登记。
2、 材料库等库房严禁吸烟、用火、丢烟头、放烟花爆竹。
3、 材料库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和掌握所管理物资的性能、用途及保管方法,并会使用消防器材。
4、 搬运有刃口、毛刺或涂油工具及零件时,一定要戴手套,放置稳当;两人一起搬运物件,应相互配合,步调一致。
5、 大小物品的堆放,要上轻下重、上小下大,不得过高,放置平稳后方可离去,防止倒塌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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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工具、零部件不准放在电器开关附近或压在电线上。
7、 不准在光滑或涂油零部件上行走,所用梯凳不许有油垢,并放置牢固。
8、 易燃、易爆的化学物品不得露天存放,易挥发和易燃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完好密封,发现滴损应及时处理。
9、 库内消防器材应定期检查,保持完好。
10、 库内照明线路,每年检查1~2次,发现老化及破裂立即更换。库内配电盘熔丝不能以大代小,更不允许以铜丝、铝丝代用,应按电源大小配备,符合安全要求。
11、 经常保持库区、库内清洁卫生,通道畅通无油污,无杂物。
12、 装卸、搬运和领料时,相关人员必须服从库房管理人员的指挥及有关管理制度。
13、 管理人员班前班后应认真检查门窗是否完好,下班时锁好库房,切断电源。
14、 库内使用照明灯泡不得大于40瓦。灯泡应安装垂直在两货架中间,禁止库内使用电炉,并不得在库内安装配电盘。
15、 库房管理人员应经常巡视各库房,发现泄漏等问题及时反映,并作好记录,确保安全。
16、 除执行本规程外,使用行车等设备时,还须严格执行有关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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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具库(库工)安全操作规程
1、 工具、备品、配件应做到分门别类整齐堆放,高度适中,严禁把大规格备品、配件压放在小规格备品、配件上。
2、 使用砂轮机时,严格执行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
3、 吊运砧子等物件时,严格执行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
4、 确保吊具、刀具质量,严禁发放不合安全要求的吊具、刀具等。
5、 有缺陷的工具,应及时回收,严禁使用。
6、 货物堆放距屋顶、墙壁、灯具不得少于50厘米,距房柱或货垛之间不得少于20厘米。
7、 不准在光滑或涂油零部件上行走,所用梯凳不准有油垢,放置牢固。
8、 加热后的零部件,必须冷却后再进行点数、运输和存放。
9、 夜间搬运工具、零件时,应有充分照明,道路畅通。两人搬运物件,应相互配合,步调一致,用电动平车运输零部件、工具时,应放平稳、牢固。
10、 装卸、搬运和领料时,必须听从库房管理人员的指挥。
11、 工作结束,做好交接班记录,所用工具、量具收回妥善保管,安全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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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煤工安全操作规程
1、 交接班时,认真检查所用工具、煤斗及牵引钢丝绳,确保安全、可靠。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和处理。
2、 供煤期间,与发生炉掌火工密切配合,注意供煤进度,及时发现和清除煤中石块、铁器等杂物,确保生产用煤和安全运行。
3、 供煤斗运行时,随时注意周围人员动态,人不准在煤斗下站立、行走或作业,应保持安全距离。
4、 清理煤斗井坑时,与掌火工配合好,把煤斗停放适当位置、卡好,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作业,以免煤斗滑落伤人。
5、 出渣时,注意观察灰盘是否缺水。
6、 吊运渣打斗时,认真检查耳环及吊具,不准使用已达报废要求的钢丝绳或吊链,并严格执行《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
7、 使用电动平车时,注意拖线是否破损或被压住,并严格执行电动平车安全操作规程。
8、 了解煤气性质和煤气安全知识,出现设备及煤气事故时,要听从上级指挥,并严格遵守有关规程。
9、 工作结束,清理现场卫生,保持现场整洁、干净,安全交接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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