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工作纪律规范--前台交接班制度
1、 各班次应在交接无误,双方签字后方可下班,并跟办上班次未尽事宜。若有交接不清,即未签字确认时,责任由上班承担,签字后由本班人员负责。
2、 当班营业款应在下班前,审计核对无误后投入保险柜,不得占用、留存。
3、 私款严禁带至上班场所或混入备用金、营业款,否则视长款处理。
4、 严禁私自套汇、换汇,信用卡、支票等不得套取现金。
5、 如发现账务在规定时间内不做的,等同作弊处理。
6、 发现长、短款应及时上报,并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7、 所有公款不得擅自拿出岗位范围。
8、 未经授权,严禁接触他人钱柜中物品。
9、 任何人不得从前台借钱,如有特殊情况,300元内必须由值班经理签字同意方可,无论现金数额大小,借款人职位高低,均应履行借据手续。
10、因个人原因当班时所短款项个人赔付,不得以借条方式补齐。
11、前台钱柜钥匙当班人员应随身携带,并在下班之前交接,严禁私配钥匙,否则按作弊处理。
12、前厅人员收取钱款必须当面清点清楚,并过验钞机点验,无误方可。
13、前厅人员上交款项及交接备用金必须清点清楚并过验钞机,发现假币应有本班人员赔付,严禁发现假币后私自隐匿行为。
凯乐快捷宾馆
2012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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