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治安保卫制度及责任分解

来源:小奈知识网


治安保卫制度及责任分解

为加强项目部治安的管理,贯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收益、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保证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

防止项目部的财物受到损失,特制定本制度并在发布之日起实施。 项目经理为施工现场治安保卫第一责任人,应有以班组为单位的保卫工作责任制,建立治安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与各班组签订保卫工作协议,各班组应接受以项目经理为主的治安保卫小组的统一领导和监督检查。

治安与保卫人员名单: 总负责人: 领导小组成员:

建立以施工现场主要负责人为主的3-5人治安保卫领导机构,设治安保卫委员。

1、 施工现场的护场守卫人员要佩带执勤标志,非施工人员不得入驻现场。

2.。治安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放在同等地位,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评比,同奖罚。

3..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围墙,围墙要达到防盗要求。

4.施工现场的照明设备布局合理,对存放贵重材料的场地,部位要有充足的照明设施,应采用高光效,长寿命的照明光源。

5.施工现场的办公室,物资仓库,更衣室的门窗要牢固,禁止存放现金等贵重物品,财务室内要安防盗门,防盗窗。

6.施工现场各类物资出场,必须有项目部的出门证,物资相符方可出场。贵重材料,物品,测量仪器有专人管理,重要物资和工具必须安排专人夜间看护。

7.工地负责人要与施工人员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各级负责人要根据季节天气变化情况,经常对职工进行遵纪守法的教育,要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 8.下列人员不许使用:

1.保外就医人员 2.监外执行人员 3.监视居住人员 4.精神病患者。 9.根据施工现场周围的社会环境和工程项目的规模,设立警卫室1-3处,警卫人员2人以上。

10.安排工地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设备看护人员昼夜值班,勤检查,勤巡逻。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