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新旧体制的转换和社会利益格局的调整,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通过信访渠道大量地反映出来。办事处采取多项措施做好信访工作。
一是组织领导要到位。信访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重要的职能工作,是同人民群众保持联系的桥梁,是体察民情民意的窗口和获取信息的渠道,又是接受监督的一种方式,反映各方面情况的一面镜子。各县市、乡镇、部门一把手必须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承担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不断健全信访工作班子,认真配备好政治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既懂政策又懂法律法规的同志具体分管信访,确保整个信访工作机制的健康运行。一旦出现上访问题,尤其是集体事件,不论什么性质,不管什么时候,不管出现在哪里,各县市、乡镇和部门必须按照信访工作“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及时、主动、有效地采取措施,认真接待,耐心教育,正确疏导,努力化解,绝不允许推卸责任、推诿扯皮而导致越级上访。
二是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到位。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加强调查研究,了解群众关注的治安难点、热点问题,及时发现和掌握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矛盾纠纷,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妥善处置,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矛盾纠纷激化或酿成群体性事件;要充分发挥信访、人民调解等组织的作用,明确责任,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和制度,把这项工作纳入经常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是协调配合要到位。在处理和解决信访问题过程中,除各社区、部门切实履行信访工作职能外,还必须得到其他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和支持。各部门配合得好,就能顺利落实信访工作措施,使各类信访问题得到妥善处理。如果有关部门工作拖拉,遇事回避,推卸责任,信访问题就很难解决。因此,处理信访问题所涉及的部门必须认真负责地履行好
职责,加强沟通与联系,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相应工作。
四是重点治理要到位。处理和解决群众上访,既要全面推进,又要重点突破。尤其是群众集体上访,突发性强,情绪激烈,处理难度大,稍有不慎,矛盾就会转化升级。因此,对那些反映比较突出、问题比较严重的案件,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要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坚决果断治理,限期改变面貌。在治理的主导思想上,不应单纯考虑控制数量,重要的是在提高处理问题的效率和质量上下功夫。一旦出现导致越级集体上访的,应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五是力堵源头要到位。控制和解决集体上访,不能满足于控制和解决已形成的信访问题,必须治本控源,堵住信访源头。各县市、乡镇、部门应树立超前意识,超前发现问题,超前化解矛盾,未雨绸缪,防微杜渐。一方面要建立预警排查机制,加强对苗头性和倾向性信息的掌握。另一方面要受理好初信初访,加快信件办理速度,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同时还要经常深入基层,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下访”,倾听群众意见、呼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帮助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从而有效疏导和化解潜在的问题和矛盾。
六是督促检查要到位。信访督查工作是提高工作时效、工作质量的有力保障。各级党委、政府要配备专门的督查人员,狠抓信访督查工作。对于制度不落实、责任不明确、交办案件屡催不办的地区和部门,要严格追究一把手的责任。
七是依法治访要到位。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贯彻执行《信访条例》,下大力气教育引导群众依法上访。对一些无理上访甚至胡搅蛮缠的上访人员,要坚决采取措施,不能迁就放任;对个别串访煽动、幕后组织集体上访且造成较大影响的,要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要依法查处。凡出现这类问题的,公安部门必须积极配合,全力支持。
八是创新社会管理服务为民要到位。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工作。当前,要着重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下功夫,坚持把发展经济与改善民生结合起来,切实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着重在加强人口服务管理上下功夫,实现由防范、控制型管理向人性化、服务型管理的转变;着重在加强新经济新社会组织管理服务上下功夫,真正把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延伸到“两新组织”;着重在加强网络虚拟社会管理上下功夫,坚持建设和管理并重;着重在推进基层基础建设上下功夫;着重在加强群众工作上下功夫;着重在推进信息化建设上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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