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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卫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来源:小奈知识网
安全保卫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为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安全保卫部全体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促进平安广电事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1. 绩效考核的目的

将安全保卫部职工实际工作情况与绩效奖金分配挂钩,通过客观评价职工的业绩、能力、态度等,实现按劳取酬、多劳多得、奖优罚劣、奖勤罚懒,促进职工提升自我能力和管理,从而有效提升安全保卫部整体绩效。也通过对部门管理人员的定期绩效评估,为薪资调整、职务变更、岗位调动、培训等人事决策提供依据。

2. 绩效考核的对象

本办法所规定的绩效考核对象为安全保卫部正处级以下员工。

3. 绩效考核的原则

A、 客观、公正、严格、公开; B、 注重实绩,激励与约束相结合; C、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D、 月度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E、 分层、分级、分类; 4.绩效考核结果的应用

A、 与绩效奖金分配挂钩;

B、 为薪酬调整、职务升降、岗位调整、评选先进、人才培养、业务培训、解聘离职等提供依据;

C、 年终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 绩效考核的程序和内容

1、考核依据主要包括:岗位描述、工作目标与任务计划、本部门规章制度。

2、考核内容主要分为业绩考核、能力考核和态度考核三个方面(总权重100%,总分100分)。安全保卫部包括主任现在才三个人,所以只能设立三个岗位,分别是:综治目标考核管理岗位;治安工作管理员岗位;消防安全员岗位;具体考核内容描述如下:

(1)业绩考核内容(总权重70%,70分)是指个人任务完成情况,以工作实绩为重点,考核出勤率、工作品质、工作量、执行能力、工作难度、协调能力。 A、综治目标考核管理岗位:

一、建立、健全、更新综治目标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台账。 二、落实综治目标管理的制度和责任(责任状签订)。 三、落实对各单位的月度、季度、年度综治考核和奖惩的实

施情况。

四、向台领导报告全台综治工作情况。

五、向省综治委、政法委、公安厅、防火委员会、反恐办按

月度、季度、年度报告本单位的综治安全工作信息。 六、配合省综治委和省防火委员会落实省直单位综治考评 及、消防考核评优工作。 B、综治宣传教育培训岗位:

一、组织协调全台综治工作月度、季度、年度工作例会,并形成纪要。

二、参加省级及以上综治、维稳、消防安全培训工作。 三、组织举办全台综治安保干部综治、维稳、消防安全培

训工作。

四、综治宣传月、消防宣传月在台内组织相关宣传活动,挂标语横幅、出板报宣传栏、组织相关知识竞赛,同时协调各频道、频率播放全省综治、消防宣传公益广告片等。

C、治安管理员、消防安全员岗位:(他们的工作要求相互配合,相互佐证才行)

一、工作日对工作院区进行治安和消防巡查,认真填写巡查记录和综治工作日志。

二、通过对治安、消防信息的采集,对全台安全形势和消防隐患进行研判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三、对台属各单位综治安保工作自查情况的检查、督办、考核、指导。

四、落实全台治安隐患和消防隐患的整改督办工作。

五、协调工作区治安问题的处理。

六、日常和重要时期的值班值守和平安信息报送工作。 七、每年组织两次以上全台用电安全大检查和消防大检查;重要时期和长假前组织工作区的安全大检查。 八、配合属地及上级公安、消防部门开展各种相关的演习、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工作。 九、其他相关事项。

D、矛盾纠纷调解处理员岗位:

一、台内职工及其家属的信访、上访接待工作。

二、台内干群、职工关系矛盾情况信息收集、调查、隐患排除工作。

三、对台内职工及其家庭内部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四、矛盾纠纷调处的台账建立和报送工作。 五、矛盾纠纷调处完成的后续跟踪工作。

六、外来人员或群体性上访、闹访的劝阻工作和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处理工作。 E、办公室内勤岗位:

一、保管、复核使用部门印章。

二、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工资报表、财务报账。 三、公文整理、打印、收发,文件归类、档案管理。 四、公务来访接待、对外事务联络。

五、办理台属各单位与综治安全消防相关事宜的审核、批复

及协调处理工作。

六、配合和参与属地综治安保部门的综治联动、联防工作。 七、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2)能力考核内容(总权重15%,总分15分)包括知识水平、业务能力、学习能力、创新能力、执行能力等。

(3)态度考核内容(总权重15%,总分15分)包括思想作风、工作态度、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责任感、纪律性等。

A. 纪律观:服从上级综治部门和台、部领导安排, 遵规守纪。

B. 组织观:横向沟通、协调、合作。 C. 团队观:团队和谐,积极进取。

D. 诚信观:维护安全保卫部岗位形象,言出必行。 E. 出勤率:正常上下班、不迟到早退、 不无故缺勤、无同事投诉。 重要时期和长假完成值班值守工作

3、对绩效考核每个因素的评价标准均采用五等级记分,记分标准如下:

A. 95分以上:优秀。很强的组织观念与创新观念; B. 95-85分:良好。明显超出岗位要求; C. 85-75分:合格。总体满足岗位要求; D. 75-60分:较差。与岗位要求稍有差距; E. 60分以下:淘汰。不能达到岗位要求。

4. 绩效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月度考核。年度考核每年一次,于次年的元月十五日前完成;月度考核于下一个月5日前完成。

第三章 绩效考核办法

1. 各岗位绩效考核的直接责任人为安全保卫部一把手。 2. 个人岗位职责描述由部门提前制定,在工作实践中不断修正,修正条款附在原文件后再报台人力资源部备案。

3. 考核对象在安全保卫部领导的指导下,根据职位要求拟订《个人年度工作职责任务书》,经部门领导审定签字后成为职位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4. 月度考核由部门领导根据考核对象的工作表现定期对其进行简要评估,并记录在案。考核者有义务与被考核者进行沟通,指导其改进工作。

7. 年度考核,由安全保卫部主任统一组织管理人员实施年度绩效考核。绩效考核评估依据由四方面构成:

A. 个人年度总结。被考核者预先提交《个人年度工作总结书》,并在本部门安排的述职会议上进行述职。

B. 部门主任对被考核者的年度综合评估鉴定。

8. 部门内部人员绩效评估结果应与部门工作成效呈一致性。如出现较大偏差,由部门主任做出解释。

9. 绩效考核数据应在考核结束日报送台人力资源部。 10. 绩效考核与工资核算

A. 所有考核人员的工资包括岗位工资与效益工资两个部

分,日常支薪只支付岗位工资;效益工资体现有奖金系数。

B. 月度奖金=常规奖金+常规奖金*(0.8系数—1.2系数),系数多少由部门主任打分配比。

C. 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结束后,由部门主任在年度工作总结会上通报最终考核结果,并进行相应岗位调整,对考核优秀者,发给奖金。

第四章 附则

1.本办法由安全保卫部主任拟定,经台人力资源部批准实施;

2.本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实行。

安全保卫部

2013年12月12日

附:安全保卫部绩效综合考评表

安全保卫部绩效综合考评表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因 素 业 绩 考 核 70 分 态 度 考 核 15 分 部 门 岗 位 业绩考核的评价要点 分值(分) 得分 1、完成本职工作要求 58 2、全勤满分 12 3、得到上级部门(领导) 书面表扬(加2分/次)、口头表扬(加0.5分/次)) 4、排查出矛盾及隐患(加1分/次) 5、调解矛盾纠纷成功(加2分/次) 6、加班(加0.5分/天) 7、未完成本职工作岗位描述要求(扣5分/项) 8、迟到早退(扣0.5分/次)旷工(扣1分/天) 1、认真负责,积极主动,任劳任怨,勇于克服困难,完成工作任务。 2、提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加2分/次) 3、违反部门纪律(扣2分/次) 4、不执行上级领导指令(扣2分/次) 1、掌握部门规章制度 2、参加业务培训 3、介绍工作情况和反映问题的表达能力 4、观察、分析问题的准确程度 5、工作方法的正确性 15 3 3 3 3 3 考评期间 填写说明 年 月 日

能 力 考 核 15 分 考核者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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