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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思想

来源:小奈知识网


一、兼相爱,交相利

“兼相爱,交相利”是墨子伦理思想的核心。何谓“兼爱”?就是“视人之国,若视其国,视人之家,若视其家,视人之身,若视其身。”(《墨子·兼爱中》这是一种不分国界、家别、人我的普遍的爱,是没有亲疏远近的爱。墨子为何会提出“兼爱”思想呢?这是因为他将世乱的根源归结为人与人之间不相爱。他说:“乱何自起?起不相爱。”(《墨子·兼爱上》)“今诸侯独知爱其国,不爱人之国,是以不惮举其国,以攻人之国。今家主独知爱其家,而不爱人之家,是以不惮举其家,以篡人之家。今人独知爱其身,不爱人之身,是以不惮举其身,以贼人之身。……天下之人皆不相爱,强必执弱,富必侮贫。贵必敖贱,诈必欺愚。凡天下祸篡怨恨,其所以起者。以不相爱生也。”(《墨子·兼爱巾》)

天下之人只知爱自己,不知爱他人,不能“爱人若爱其身”(《墨子·兼爱上》),则攻伐欺诈必然因此而生。人与人之间不相爱就是“别”,“别”是天下祸乱的根源,所以墨子提出“兼以易别”,用无差等的“兼爱”去代替有差等的“别爱”。墨子实际上将批判的矛头指向了儒家的血缘宗法意识。

儒家也提倡仁爱,只是这种爱应该有先后、程度、方式上的差别,“这个差别表现为一个以我为中心的爱的辐射圈,愈近而愈先、愈亲、愈厚”,“爱父母超过爱家人,爱家人超过爱乡人,爱乡人超过爱国人,爱本国人超过爱他国人。”孔子一直将仁、礼视为一体,常说:“人而不仁,如礼何?”(《论语·八佾》)“克己复礼为仁,”(《论语·颜渊》)试图在血缘宗法制度的基础上改造周礼,恢复社会秩序。以礼为外在形式的爱必然是有差等的,如《礼记·丧服小记》中说:“亲亲以三为五,以五为九,上杀,下杀,旁杀,而亲毕矣”。血缘关系越远,彼此间的情感也越疏淡,服制也就越来越轻。又说:“亲亲,尊尊,长长,男女之有别,人道之大者也”,讲究亲亲、尊尊,严守君臣父子、长幼男女秩序的爱,其逻辑结论必然是由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等级地位的高低贵贱决定着爱的深厚浅薄。

墨子坚决反对这种有差等的爱,他指出,从差等之爱出发,必将陷入极端利己主义,招至杀身之祸。因此应该“兼以易别”,用兼爱代替差等之爱,“若使天下兼相爱,国与国不相攻,家与家不相乱,盗贼无有,君臣父子皆能孝慈,若此,则天下治”(《墨子:兼爱上》)。墨子主张要视人如己,大力提倡“有力者疾以助人,有财者勉以分人,有道者劝以教人”(《墨子·尚贤下》),对朋友要做到“饥则食之,寒则衣之,疾病侍养之,死丧葬埋之”(《墨子·兼爱下》),为人犹如为己,这是一种高尚的道德境界。“兼爱”说固然动人,但究竟是否可行呢?人们应该如何“兼爱”呢?对这个问题,墨子做出了功利主义的回答。墨子讲“兼爱”,经常是爱利并举,如“兼相爱,交相利”,“爱利万民”,“爱人利人”,“相爱相利”,等等。在墨子看来,“爱利不相为内外”(《墨子·经说下》),“兼爱”之所以正确可行,正因为“兼爱”能兴天下之利:“姑尝本原若众利之所自生,此胡自生?此自恶人、贼人生与?即必日:‘非然也。’必日:‘从爱人、利人生。’分名乎天下,爱人而利人者,别与?兼与?即必日:‘兼也。’然即之交兼者,果生天下之大利者与?是故子墨子日:‘兼是也。”’(《墨子·兼爱下》)

像爱自己一样去爱他人,爱天下人,使彼此的利益,天下人的利益合而为一,则自然父慈子孝,家庭和睦,国家安定,天下大治。这样,墨子就将“兼爱”的道德理想落实到了现实功利的基础之上,以是否合于“国家百姓人民之利”作为判断一切言论行动是非的标准,进而提出了功利主义的义利观。

墨子所说的“利”不是个人私利,始终是公利,是“天下之利”、“国家百姓人民之利”,是“万民之大利”。墨子的功利主义绝不是利己主义,但他也肯定通过正当途径谋取个人利益的合理性。而“义,利也”(《墨子·经上》),合乎天下公利的行为就是义,不合乎天下公利的行为就是不义。墨子贵义,他说:“万事莫贵于义。”(《墨子·贵义》)义是天下的大器良宝,因为“义可以利人”(《墨子·耕柱》),忠、孝、仁等道德行为之所以为善,皆因有利于人。从功利主义思想出发,墨子尚功用,重效果。他说:“仁人之事者,

必务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墨子·兼爱下》)“古之知者之为天下度也,必顺虑其义而后为之……利人多,功故又大。”(《墨子·非攻下》)仁人智者的行为必然.表现为现实的利益,实际的事功。墨子虽然重视行为的效果,却并不否定动机的作用。当鲁君问墨子,他的两个儿子一个“好学”,一个“好分人财”,应该册立哪一个作太子时,墨子主张“合其志功而观焉”,即应该将行为的动机与效果统一起来考察。

在义利问题上,墨子与儒家既有相同点又有不同点。相同点在于他们都肯定义与利相统一的一面,都认为义不排除合理的个人利益,都将公利视为义的重要内涵,当公与私发生矛盾时,个人利益应该服从群体利益。二者的不同点在于:儒家讲义利统一是以义为利之本,将利统一于义中,认为物质利益固然重要,精神需求更重要,注意义与利对立的一面;墨子讲义利统一是以利为基础,将义直接解释为利,达到公利就达到了公德,更注意义与利的统一,义可以利人,忠、孝、仁等道德行为之所以善皆因其可以利人。二者相比,儒家义利观是道德理想主义的,而墨子的义利观则是现实功利主义的。

尚贤”是墨子政治思想的另一要义,是为政之本。王公大人们治理国家,都希望国家富足,人口众多,刑罚政令清明。如何做到“尚贤”呢?应该唯贤是举,在选拔人才时,将贤作为唯一标准,“不党父兄,不偏富贵,不嬖颜色”(《墨子·尚贤中))。墨子指责当时的王公贵族们说:“王公大人有一罢马不能治,必索良医;有一危弓不能张,必索良工。……逮至其国家则不然,王公大人骨肉之亲、无故富贵、面目美好者则举之。则王公大人之亲其国家也,不若亲其一危弓、罢马、衣裳、牛羊之财与?我以此知天下之士君子,皆明于小而不明于大也。”(《墨子·尚贤下》)这种任人唯亲或以世袭制选拔人才的短视做法,必将造成“赏不当赏,罚不当暴”,使百姓离心离德,最终“饥而不得食,寒而不得衣,劳而不得息,乱而不得治”(《墨子·尚贤中》)。为避免出现这种情况,应该举贤不分贫富、贵贼、远近、亲疏,即使是“农与工肆之人”,只要有德有能就该委以重任,“官无常贵,而民无终贱”(《墨子·尚贤上》)。墨家“尚贤”说是对血缘宗法制度的挑战,反映了下层

民众的利益。儒家讲“尚贤”,更多是限制和服从于亲亲、尊尊的血缘宗法范围内的,反映了上层贵族的利益,墨子则把“尚贤”的范围扩大到“农与工肆之人”,反对任人唯亲,打破了血缘的束缚和世袭阶级的界限,反映了下层民众要求参政的愿望。儒家讲“尚贤”,其思路是贤者娴于礼乐仁义,统治集团的成员自身首先应该是道德楷模,通过上行下效、推广礼乐仁义而达到政通人和,百姓富庶;墨子关心的则是百姓的生存问题:“贤者之治邑也,蚤出暮入,耕稼树艺菽粟多而民足乎食”(《墨子·尚贤中》)。贤者的任务首先是要解决百姓的吃饭问题,这与其“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弊”的现实目标是一致的。

从兴利除害的目的出发,墨子又对当时频繁的攻伐战争严厉批评,提出“非攻”主张。先秦诸子除法家外,大多数都反对战争,墨子的独特之处在于,他是从攻伐战争之“大不利”,即从战争的实际后果来分析其危害的,这比儒道两家从人道的立场反对战争更具有说服力。墨子指出,攻伐战争不只损人利己,更多的情况是损人不利己,对作战双方的国家人民来说都是巨大的灾难。被攻伐者固然国破家亡,流离失所,发动战争的国家又能得到什么呢?不过是旷废农时,影响生产,消耗财物,戕害人民,“计其所得,反不如丧者之多”(《墨子·非攻中》),侵略的一方同样要品尝战争的苦果。在许多问题上,墨家与主流文化的承载者——儒家针锋相对,正如冯友兰先生所说,墨子是孔子的第一个反对者,儒墨之间关于亲亲与兼爱、尊尊与尚贤、有命与非命、葬与节葬等问题的争论是百家争鸣的焦点,墨家、儒家并称先秦显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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