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14 责任会计核算

来源:小奈知识网


责任会计核算办法

1 责任会计是为控制项目成本费用,划分内部经济责任进行项目绩效考核而采取的核算制度。

2 核算对象为项目经理部所属各责任成本主体。 3 核算原则

3.1 符合责任管理规范;

3.2 遵守事先确定的核算程序和方法; 3.3 遵守会计制度规定的成本费用开支范围;

3.4 按照责任预算包含的范围和内容按时、如实归集成本费用。 4 核算范围

凡项目责任预算所包括的成本费用,必须全部划归相关的责任主体核算。对一时难以分清责任的成本费用应及时仲裁分解,不允许出现无核算对象的非可控成本费用。

5 核算方法

利用动态分析考核兑现的成本费用实际发生进行过程控制,同时利用会计核算方法进行成本费用归集。责任成本核算的经营成果应与会计核算的经营成果相一致。

6 台帐设置

责任成本台帐共分三类,即总帐、明细帐和辅助帐。总帐由项目经理部财务部门设置,明细帐由各责任主体设置,辅助帐由各责任主体根据管理需要设置。

台帐登记以各责任主体成本支出为依据,凡列入“工程施工”、“辅助生产”、“制造费用”等科目的成本费用,项目财务部门在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财务明

细帐的同时,登记责任成本总帐,并根据责任成本发生的内容和归属,向各责任主体发送成本支出通知书,各责任主体据此平行登记责任成本台帐及相关的辅助帐。报告期结帐后,形成以下三个平衡关系:

财务相关明细账=建安工程成本明细账 建安工程量成本明细帐=责任成本总帐 责任成本总账=各责任主体成本台帐

责任成本总帐与责任成本主体台帐,均按月小计,季度合计,开累结账。 7 报表

7.1《责任预算测算调整一览表》反映项目责任预算动态调整情况及项目的基本信息。

7.2《项目成本管理成果表》反映项目经营成果以及企业费用完成情况,要和财务报表保持一致。

7.3《项目工资发放考核表》反映职工收入情况。

7.4《责任主体业绩考核汇总表》反映各责任主体实现的责任成本节余。 7.5《项目效益工资计提审批表》按季报批责任工资和分配。

7.6《工程数量主体责任利润计算表》反映由于工程数量节余、超支实现的责任成本节余。

7.7《单价主体责任成本节余计算表》反映各主体由于各种单价节余实现的责任成本节余。

7.8 《物资主体责任预算执行情况考核表》考核整个材料费的节超情况。 7.9 《机械设备责任预算执行情况考核表》考核整个机械费用的节超情况。 7.10《间接费主体责任预算执行情况表》考核间接费用的节超情况。 8 责任预算收入确认

8.1 考核期直接费责任预算收入的确定:根据项目部考核期实际完成的细

目工程量乘责任预算单价。

8.2 考核期间接费责任预算收入的确定:按核定的项目间接费总额和工期计算报告期收入(视不同时期,间接费收入可作适当调整,但总额不能突破核定的指标)。

8.3 直接费责任预算收入每季由计统部门负责计算,间接费责任预算收入由财务部门计算。财务部门据此登记责任成本总账的收入方,同时发出主体责任预算收入转帐通知书,各主体接此通知后,登记在各主体台账的收入方。

9 工资的核算 9.1 工资总额的构成

责任工资总额以责任预算确定的工资项目为准,其中包含管理人员工资、生产人员工资、机械司机人员工资和临时工工资等。

9.2 当月实发工资总额按现行工资的80%发放。 9.3 责任工资计算

责任工资发放按责任预算收入计提责任工资并填报《项目部季度计提责任工资审批表》。待批复后发放。季度末应发放责任工资总额=本季度批复的应发工资数一本季度前两个月实发责任工资之和。

9.4 帐务处理

发放和分配工资时按以下程序进行帐务处理: 9.4.1 当月发放责任工资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付工资(100%) 贷:现金(80%) 贷:其他应付款(20%)

9.4.2 补发20%工资时的会计记录 借:其他应付款(预留职工工资20%)

贷:现金(20%)

9.4.3 用20%的预留工资弥补亏损时的会计记录 借:其他应付款—预留职工工资 贷:应付工资(红字记借方)

9.5 季末分配工资时,按人员归属和承担的责任计入相关主体,其分录如下:

借:工程施工(成本费主体:生产人员工资) 借:工程施工(机械费主体:项目机械司机人员工资) 借:待分配间接费(管理人员工资) 贷:应付工资 9.6 效益工资核算 9.6.1 效益工资计算

“计劳、财务部门确认项目季度末效益工资,填列“效益工资计提审批表”,待处批复后,若亏损以预留的20%责任工资冲减“应付工资”,不予返还;盈利按上级批准数执行。

9.6.2 帐务处理

汇交时借记“内部往来”,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上交费用借记“管理费用”,贷记“内部往来”科目。项目分配时,以批复的回单作为会计原始凭证,借记“应付工资”,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季度分配 50%,借记“其他应付款”贷记现金“科目。

10 间接费的核算

10.1 间接费由规费、企业管理费组成,发生时归集到间接费项下。 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 10.1.1 工程排污费:是指施工现场按规定缴纳的工程排污费。

10.1.2 工程定额测定费:是指按规定支付工程造价(定额)管理部门的定额测定费。

10.1.3 社会保障费

a 养老保险费: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b 失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c 医疗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10.1.4 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1.5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是指按照建筑法规定,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建筑安装施工人员支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

10.2 企业管理费:是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费用。 10.2.1管理人员工资:是指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等。

10.2.1 办公费:是指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用煤等费用。

10.2.3差旅交通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离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养路费及牌照费。

10.2.4 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

10.2.5 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10.2.6 劳动保险费:是指由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易地安家补助费、职

工退职金、六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

10.2.7 工会经费:是指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工会经费。 10.2.8 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费用。

10.2.9 财产保险费:是指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保险。 10.2.10财务费用: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种费用。

10.2.11税金:是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10.2.12其他: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等。

10.3 间接费核算

间接费一律在“制造费用”科目归集,发生上述费用时,按以下方法进行核算。

财务部门借记:“制造费用”,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应付工资”、等科目,同时向间接费中心发出“责任成本通知书”。

期末,财务部门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费用分配时,借记:“工程施工:”等科目,同时在“建安工程成本帐”对应的费用项目中进行平衡登记。本科目期末无余额。

11 企业费用的核算 11.1 企业费用总额的确定

企业费用总额=中标合同总价-责任成本预算总额-(税金+征地拆迁费)±调节因素

11.2 企业费用上交额的确定

企业费用上交率=(企业费用总额÷中标合同总价)×100% 11.3 企业费用的上缴

项目企业费用确定后,应按季度计算上缴。季度企业费用上缴额应按业主批复的当期计价收入和企业费用上缴率进行计算,在取得业主拨款的同时,及时足额汇交。

11.4 企业费用的核算

项目上交的企业费用只在项目财务部门进行核算,不向责任主体归集费用,项目上缴企业费用时,借记:“管理费用”,贷记:“内部往来”科目,项目分包差和中介费用的核算参照上述办法执行。

12 材料费的核算 12.1 材料计价

材料费一律按计划价核算,材料计划价按项目责任预算单价执行,购入材料的实际价格与计划价格的差额列入“材料成本差异”。

12.2 材料费核算 12.2.1材料入库核算

a 发票与点验单同时到达:借记“物资采购”,贷记“银行存款”、“现金”或“应付帐款”科目;借记“材料成本差异”;贷记“物资采购”科目。

b 发票未到材料先到,可依据点验单借记“库存材料”、“材料成本差异”,代记“应付帐款”科目。下月用红字冲回,待发票到达后,按正常程序记帐。

12.2.2 材料发出的核算:

a 包工包料,包工队领用材料时,按责任预算价格,借记“预付帐款—××包工队,贷记“库存材料”科目;实际购入价与计划价的差额部分,借记“工程施工—××工程科目(同时转列材料费责任主体),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二、三项材料一般由包工队自购,发生时直接列入包工队的材料借款;

由我方代替包工队采购的大宗二、三项材料,应先办理入库手续,发出时以购入价金额(含运杂费)加收一定比例的采购保管费,借记“预付帐款—××包工队”,贷记“库存材料”、“材料成本差异”等科目。

b 包工不包料以及内部施工所用材料,原则上全部在材料责任主体进行控制,其材料费成本全部列入材料费责任主体,借记“工程施工—××工程科目(同时转列材料费责任主体),贷记”“库存材料”。“材料成本差异”等科目。实行这种核算办法必须与限额材料数量控制相结合。

c 因变更设计增减工程量主材消耗,应由技术部门提供,成本先在物资责任主体归集,随后物资部门根据实际用量乘以预算单价计算出来的材料成本,通过财务部门核减本主体的责任成本,增加技术责任主体成本。

12.2.3 周转材料核算

a 自制“周转材料”发生的主要材料(包括加工用的辅助料、人工费)按购入价在“委托加工材料”科目归集,借记“委托加工材料”,贷记“库存材料”、“材料成本差异”等科目;完工验收合格全额借记“周转材料”,贷记“委托加工材料”科目。

b 购入的“周转材料”按实际购入价点验入库,财务按正常会计核算制度核算。对上述入库的周转材料,物资部门建立明细台帐管理,经常保持与财务部门核对,必须做到帐物相符。

c 周转材料收取租赁费时,借记“预付帐款—××包工队,贷记” “其他业务收入”,财务部门按照会计制度定期摊销周转材料成本时,借记“工程施工—××工程”(同时转列材料费责任主体),贷记“周转材料摊销”科目。

13 机械使用费核算 13.1 机械使用费核算

按照行业台班单价标准和预算定额计价,电、油料差按市场补差。包括:

13.1.1 自行完成实物工程量所编制的责任预算部分的全部材料费; 13.1.2 我方配合外包队施工的机械设备对应由外包预算所担负的分项工程施工内容应收取的折旧、大修费、经常修理费、人员工资(即不变费用);

13.1.3 包工队使用我方外包预算外的机械设备,按集团公司内部定额《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单价,增计5%管理费和7%利润后收取台班收入。

13.2 机械使用费的归集与界定

根据机械费用的组成,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在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全部成本,即:燃料、电力、配件和机械使用等归集为机械费用。座台设备所搭建的临时房屋和机座以下的砼灌注成本和室外架设的动力线路成本在临时工程费核算,所发生的成本归集在相关责任主体。

13.3 机械使用费的会计核算

13.3.1 燃料、配件的入库核算与材料入库核算相同。 13.3.2 燃料、配件出库的核算

a 包工队领用时,按实际购入成本价,借记“预付帐款—××包工队”,贷记“库存材料”、“材料成本差异”等科目;

b 自行施工领用的燃料、配件以及司机人员领用的工具、材料等,借记“工程施工—××工程(同时转列机械费责任主体) ”,贷记“库存材料”、“材料成本差异”等科目;

c 供电方收取电费时:外包工程用电按实际购入价,借记“预付帐款—××包工队”,自行完成工程施工用电,借记“工程施工—××工程(同时转列机械费责任主体) ”,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有关对应科目。

d 机械设备的进出场费、折旧、大修理费,依据经审核的发票和折旧、大修转帐通知书借记“工程施工—××工程(同时转列机械费责任主体”,贷记有关对应科目。

13.4 单机单车核算

大中型机械设备分台设明细帐户核算,小型机械、同类机组(如压站、拌合站)可汇入一个帐户核算。

13.4.1 收入核算:由计统部门按月、季、依据单车完成的实际工作量乘以责任预算单价计算的收入和由司机本人交回经使用方签认的台班费收入记入《单机单车核算台帐》的收入方。自行完成的实物工程量收入经机械费主体和司机双方确认后直接记入收入方。如内部机械(车辆)设备联合完成某工序及工程量,在计算机械费责任预算收入总额范围内,由机械费主体责任人根据所属设备完成情况协调分解到各单机单车上,作为单机单车在报告期内的责任预算收入数;配合包工队完成,应将实际完成的工作量乘以外包合同预算单价计算出价款,借记“预付帐款—××包工队”,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同时转冲机械费责任主体成本并作为单机单车核算收入);临时工程用的台班费,要经外包责任主体负责人签认,通过财务部门核减本主体和单机单车的责任成本,增加外包责任主体成本。

13.4.2 费用的归集:单机单车发生费用时,一律依据财务发出的“转帐通知书”由机械责任主体按每台机械设备的实际耗费计算成本,经司机人员签认后记入《单机单车台帐》。如计提的折旧大修费按计提表入帐,司机人员工资按司机人员名册的应发工资数入帐;领取的配件、燃料、工具按发料单或登记表入帐;维修费、电费按实际发生的结算付款数入帐。

14 技术主体责任成本核算

技术主体责任成本核算分原有工程核算和变更设计两部分进行,仅登记收支情况,可不按会计要求设置科目。

14.1 原有工程核算

因施工方案改变等原因增减的分项工程量与相应单价分别计算支出或收

入;因施工方案改变等原因分项工程量不变而增减的工、料、机费用,按工料机预算价格和相应的增减数量,分别计算支出或收入。

14.2 变更设计

业主计价收入减实际支出后的差额分别计算收入额支出。业主没有批复的变更设计,但已在施工中实际支出,暂计本主体支出,待业主批复后作冲减处理。

15 其他主体责任成本核算:

除以上责任主体外,能够计算工作量的主体按上述工料机核算规定核算;不能准确计算工作量的主体,只计算登记奖罚金额。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