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景小学法制副校长聘任制度
l、法制副校长的聘请和选派由各地维稳及综治办牵头,组织协调教育和各部门进行,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主动负责,各部门要大力支持配合。
2、法制副校长原则上从学校所在辖区的各部门中产生。各件是在部门工作三年以上,有较好的文化素质和授课能力,熟悉法律知识,热心青少年教育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和协调能力。
3、中小学以上的法制副校长原则上由科(股)、庭、所、队以上职务(含非领导职务)的干警担任,其他学校可由工作能力较强的普通干警担任。
4、法制副校长的人选可由各部门推荐,也可由学校自行挑选,经所在单位同意,报维稳及综治办审核后,由维稳及综治办与教育局协调并联合发文确认,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聘任和颁发聘书。
5、法制副校长实行聘任制,两年一聘,可连聘连任。但因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不能再继续担任法制副校长的,离任法制副校长要提前向学校提出,由学校报告教育行政部按程序及时改聘,确保法制副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雅景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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