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附录A+-L+
附录A 水运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A.0.0.1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按表A.0.0.1的规定,对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检查并填写记录。
水运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表A.0.0.1
工程 开工日期 名称 建设项目负责 单位 人 设计项目负责 单位 人 监理总监理工 单位 程师 施工项目部项目部技 单位 负责人 术负责人 检查情况 序检 查 项 目 号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1 质量责任制 2 现场质量管理制 度 3 工程质量检验制 度 4 施工技术标准 5 施工图审查情况 6 施工组织设计、施 工方案及审批 7 主要专业工种操 作上岗证 8 分包方资质和分 包管理制度 9 拌合站及计量设 置 10 试验室、施工检测 设备及计量设置 11 材料、设备管理制 度 462
检查结论:
总
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附录B 水运工程质量检验记录
B.0.0.1检验批质量检验记录应由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填写,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质量检查员等进行检验与确认,并按表B.0.0.1的规定记录。
( )检验批质量检验记录表 表B.0.0.1 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 施工单位 质量检验标准名称及代号 质量标准规定 主要检验项目 一般检验项1 2 3 4 1 2 3 4 检验部位 项目负责人 施工单位检验记录 监理单位 检验记录 463
目 允实测偏差值(mm) 许抽查偏实测允许偏差差值项目 值1 2 3 4 5 6 7 8 9 10 (m(m) mm) 1 2 3 4 5 6 点,合格 点, 允许偏差项目共检测合格率 % 施工 单位 质量检查员: 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 检验年 月 日 结果 年 月 日 监理 单位 监检验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结论 ②对于实测数据较多的项目,可附施工综合记录。
注: ①对于不划分检验批的分项工程,可直接采用本表;
464
B.0.0.2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记录应由施工单位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填写,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和质量检查员等进行检验与确认,并按表B.0.0.2的规定记录。
(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记录表 表B.0.0.2
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 施工单位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检验批部位 检验部位 项目负责人 结果 施工单位检验监理单位验收结果 465
说明:
施工单位 检验结论 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 检验结论 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466
B.0.0.3 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记录应由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填写,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质量检查员等进行检验与确认。并按表B.0.0.3的规定记录。
( )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记录 表B.0.0.3
单位工程 施工单位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项目负责人 检验 项目质 量负责人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检验结果 467
分项工程 批数 检验结果
施工单位 检验结论 勘察设计 单位意见 监理单位检验结论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468
B.0.0.4 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记录应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填写,检查验收结论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填写,质量检验综合结论应由参加检查验收各方共同商定,由建设单位填写。并按表B.0.0.4的规定记录。
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记录表 表B.0.0.4 项目技术负责人 项目质 量负责人 检查验收结论 竣工日期 单位工程 开工日期 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 序号 项目 检查验收情况 共 个分部,合格 个分分部、分项部,合格率为 % 工程 1 共 个分项,合格 个分质量检验 项,合格率为 % 共 项 质量保证资经核查,符合要求 项 2 料 不符合要求 项 涉及安全和共抽查 项 主要功能 符合要求 项 3 项目抽查结不符合要求 项 果 469
4 5 检查项目总分: 分 实得分: 分, 得分观感质量 率: % 其中评为4级的 项 质量检验 综合结论 施工单监理单勘测设建设单质量监督位 位 计单位 位 机构 (公(公(公检(公章) 章) (公章) 章) 章) 查 项目负总监理项目负责单项目负项目负责人: 工程人: 责人: 责人: 位 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日 日 日 注:质量监督机构对单位工程的质量核定报告及用表,应按水运工程质量监督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470
B.0.0.5 建设项目和单项工程质量检验汇总记录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填写,并按表B.0.0.5记录。
建设项目和单项工程质量检验汇总表 表B.0.0.5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单位工程 项目负 责人 开、竣 施工 监理检验 471
工日期 单位 单位 结论
项目质 量检验 结论 建设单位 质量监督单位 监督负责人: 年 月 日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B.0.0.6 单位工程的观感质量评价的项目及质量要求应符合本标准的相关规定,并采用表B.0.0.6记录
评价等级 标一二三实质量要求 准级 级 级 得分 9585% 70% 分 % 1 2 应查 项,实际查 项,其中: 一级 合计 项, 二级 项, 三级 项 应得分 分,实得分 评序价 号 项目
472
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价表 表B.0.0.6
分,得分率为 % 核查结论: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质量监督负责人: 年 月 日
注:①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价应在单位工程完工后及时进行,并应由质量监督机构组织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的有关人员在施工和监理单位检查的基础上共同进行;
② 观感质量检查项目的评价应采用观察检查、必要量测和共同讨论确定的方法进行;
③ 观感质量评价分为一级的项目应满足下列要求:
A、外观质量总体好;
B、观察范围未发现明显表面缺陷;
C、抽查部位无超过规定的允许偏差值的部位或测点。
④ 观感质量评价为二级的项目应满足下列要求:
A、外观质量总体较好;
B、观察范围有少量一般表面缺陷,但不需进行修补;
C、抽查部位虽有少量测点的偏差超过规定的允许偏差值,但未超过规定值的1.5倍或者超过允许值的测点个数未超过总测点数量的20%。
⑤ 观感质量评价为三级的项目应满足下列要求:
A、外观质量总体一般;
B、观察范围有较多一般表面缺陷或有较多修补痕迹,但不需要进行重新修补;
C、抽查部位的偏差超过规定值的1.5倍,或者超过允许值的测点个数超过总测点数量的20%,但不影响工程的正常使用。
⑥ 对于存在严重表面缺陷或有影响工程正常使用偏差的项目不得通过观感质量评价。经按技术处理方案处理符合要求后的项目,可重新评为三级。
B.0.0.7 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应按表B.0.0.7检查记录。
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表B.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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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序号 工程类别 1 2 3 4 资料名称 测量控制点验收记录 疏浚竣工测量技术报告 吹填竣工测量技术报告 吹填土质检验资料 施工单位 份数 核查意见 1 疏浚与 吹填 核查人 5 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记录 1 测量控制点验收记录 码头、防波堤、护岸、堆场、道路、船闸、船坞、航道整治建筑物、炸礁工程等 2 原材料出厂质量证明和进场验收记录 3 原材料试验(检验)报告 4 预制构件、预拌混凝土合格证 5 施工试验检验报告 6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 主要结构施工及验收记录 8 工程质量事故及调查处理资料 起重装卸、输送设备安装 1 工程定位、放线记录 2 设备出厂质量证明及进场检验记录 3 施工及验收记录 4 设备试运转记录 1 2 3 4 1 主要设备及材料出厂质量证明及进场检验记录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施工及验收记录 电气设备试运转记录 材料、设备出厂质量证明及进场检验记录 2 3 4 电气、控制系统安装 5 管道及附属设备安装 2 管道及阀门试验记录 3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 系统清洗记录 5 管道施工及验收记录 1 闸门机启闭机出厂质量证明及进场检验记录 6 闸阀门及启闭机安装 2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 施工及验收记录 4 设备试运转记录 1 材料、设备出厂质量证明及进场检验记录 2 管道及阀门试验记录 3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 施工及验收记录 5 设备试运转记录 1 设备及材料出厂质量证明及进场检验记录 7 消防、环保系统安装 8 坞门、泵房2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和牵引设备 3 施工及验收记录 4 设备调试与试运转记录 1 材料、设备出厂质量证明及进场检验记录 航标 2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 施工及验收记录 4 设备调试与试运转记录 9 核查结论: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B.0.0.8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应按表B.0.0.8进行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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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施工 称 单位 序工程安全和功能检查项份核查抽查抽号 类别 目 数 意见 结果 查人 浚工程竣工断 疏浚1 疏面及水深图 1 与吹填工程竣工地 填 2 吹 形测量图 码工程竣工整体尺 1 头、度测量报告 防波2 建筑物沉降位移 堤、观测资料 护结构裂缝检查记 3 岸、录 堆防渗结构渗漏情 4 场、况检查记录 工程实体质量抽 2 道5 路、查检测记录 船闸、船坞、6 航道整治工程实 航道船适航试验报告 整治建筑物 安全装置检查记1 起重录 装绝缘电阻测 3 卸、2 接地、试记录 输送3 空载试运转记录 设备 4 重载试运转记录 地电阻测试记 1 接 录 电绝缘电阻测试记 2 气、录 4 控制全装置检查记 系统 3 安录 4 系统试运行记录 压力管道试验记 1 录 管道附2 排水管渗漏试验 5 及 属设记录 备 3 安全阀安装调试 检验记录 闸门启闭试验记 1 录 闸门6 及启2 安全装置检查记 闭机 录 3 空载与负载试运转记录 力管道试验记 1 压 消录 、全阀安装调试 7 防 环保2 安检验记录 系统 3 系统调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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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表B.0.0.8
标助航效能测 1 航 试记录 雷达应答器使用航标8 安装 2 效果综合测试记 录 雷接地电阻值 3 避 测试记录 核查结论: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B.0.0.9 水运工程主要质量控制资料用表的格式与填写应符合附录K的规定。
附录C 主要材料试验和现场检验抽样组批原则及检验项目
C.0.0.1 水运工程主要材料试验和现场检验的抽样组批原则及检验内容宜按表C.0.0.1确定。
主要材料试验和现场检验抽样组批原则和试验内容 表C.0.0.1
序名 称 试验或检验项目 抽样组批原则 号 必检:安定性、以同一生产厂家同凝结时间、水泥期出厂的同品种、同强胶砂强度 度等级、同一出厂编号其他:细度、的水泥为一验收批。但混水泥 烧失量、三氧化一验收批的总量:袋装凝硫、碱含量、氯水泥不超过200t,散土化物、氧化镁 装水泥不超过500t 1 胶必检:细度、凝材粉煤烧失量、需水量 以连续供应相同等料 灰 比、三氧化硫其他:28d抗压级的数量不大于200t强度比 为一验收批 磨细必检:比表面矿渣 积、活性指数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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硅灰 砂 混凝2 土用骨料 碎石和卵石 混凝土3 拌和用水 引气剂 减水剂 混凝土4 用外缓加凝剂 剂 早强剂
水率 必检:二氧化以连续供应相同等硅含量、含水率、级的数量不大于20t烧失量、细度检为一验收批 验 必检:筛析、堆积密度、含泥量、泥块含量、氯离子含量 其他:有害物以同一产地、3同一规质含量、坚固性、格、每400m或600t碱活性 为一3验收批,不足必检:筛析、400m或600t也按一质量比较稳定进针片状颗粒含批计;定期检量、含泥量、泥料数量较大时,验 块含量 其他:有害物质含量、压碎指标、坚固性、碱活性 必检:pH值、氯离子含量、硫酸盐 当采用非饮用水其他:不溶物、时,定期检验 硫化物含量、可溶物 必检:泡沫度、以同一生产厂家、每pH值、密度或细5t为一批,不足5t也度、含气量、氯为一批;对于松香热聚离子含量、碱含物型引气剂以1t为一量、钢筋锈蚀试验收批,不足1t也为验、固体含量 一批 必检:pH值、密度或细度、减水率、氯离子含以同一生产厂家的量、碱含量、钢掺量大于1%的同品筋锈蚀 种、统一批号,每100t必检:固体含为一验收批,不足量、pH值、密度100t也按一批计;掺或细度、混凝土量小于1%的,每50t凝结时间差、氯为一验收批,不足50t离子含量、碱含也按一批 量、钢筋锈蚀试验 必检:固体含以同一生产厂家的量、密度或细度、掺量大于1%的同品1d、3d抗压强度、种、统一批号,每100t钢筋锈蚀试验、为一验收批,不足氯离子含量、碱100t也按一批计;掺含量 量小于1%的,每50t477
为一验收批,不足50t也按一批计 478
主要材料试验和现场检验抽样组批原则和试验内容 续表C.0.0.1
序名 称 试验或检验项目 抽样组批原则 号 必检:密度或细度、凝结时间以同一生产厂家,同速凝差、1d抗压强品种、同一编号,每60t剂 度、氯离子含量、为一验收批,不足60t碱含量、钢筋锈也按一批计 蚀试验 必检:钢筋锈蚀试验、氯离子以同一生产厂家,同含量、碱含量。 防冻品种、同一编号,每50t其他:7d、28d剂 抗压强度比、密为一验收批,不足50t度或细度、减水也按一批计 率、氨释放量 混必检:限制膨凝胀率、凝结时间、土以同一生产厂家,同4 用膨胀氯离子含量、碱 品种、同一编号,每外剂 含量其他:水泥胶100t为一验收批,不足加砂抗压强度比、100t也按一批计 剂 抗折强度比,细度 必检:pH值、以同一生产厂家,同密度或细度、钢防水筋锈蚀试验、氯品种、同一编号,每每剂 离子含量、碱含30t为一验收批,不足30t也按一批计 量 必检:pH值、密度或细度、塌以同一生产厂家、同泵送落度增加值及塌一品种、同一编号,每剂 落度损失、氯离50t 为一验收批;不足子含量、碱含量、50t也按一批计 钢筋锈蚀试验 钢碳素 必检:拉伸试以同一厂家,同一炉材 结构验、弯曲试验 罐号、同一规格、同一5 钢 其他:断面收交货状态,60t为一验缩率、硬度、冲收批,不足60t也按一击、化学成分 批计 479
热轧必检:拉伸试带肋验、弯曲试验 钢其他:反向弯筋、曲、化学成分 热轧光圆钢筋、余热理钢处筋钢筋 、 低碳必检:拉伸试钢钢热验、弯曲试验 6 丝轧圆其他:化学成、盘条 分 钢绞预应必检:抗拉强线 力用度、伸长率、弯钢筋 曲试验 其他:屈服强度松弛率 预应必检:抗拉强力用 度、伸长率、反中强复弯曲 度钢其他:规定非丝 比例伸长应力、松弛率 以同一厂家,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60t为一验收批,不足60t也按一批计;允许由同一牌号、同一冶炼方法、同一浇铸方法的不同炉罐号组成混合批,但各炉罐号含碳量之差不大于0.02%,含锰量之差不大于0.15%。混合批的重量不大于60t 以同一厂家,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60t为一验收批,不足60t也按一批计 以同一牌号,同一规格、同一生产工艺的钢丝,每不大于60t为一验收批,不足60t也按一批计 以同一牌号,同一规格、同一强度等级、同一生产工艺的钢丝,每不大于60t为一验收批 480
主要材料试验和现场检验抽样组批原则和试验内容 续表C.0.0.1 序名 称 试验或检验项抽样组批原则 号 目 必检:整根钢线的最大负预应绞以同一牌号,同一规荷、屈服负荷、格、同一生产工艺制度伸长率、尺寸测钢力用的钢绞线,每不大于量 筋钢绞其他:弹性模60t为一验收批 、 线 量、松弛率 钢6 丝拔丝用盘条(1)拔丝用盘条:、预应必检:抗拉强见本表“低碳钢热轧圆钢力用度、伸长率、冷盘条”规定; 绞低合弯 (2)钢丝:以同一牌线 金钢钢丝必检:抗 号、同一形状、同一尺拉强度、伸长丝 率、反复弯曲、寸、同一交货状态的钢丝为一验收批 应力松弛 以同一类产品、同一生产厂家、同一批原材必检:硬度、料、同一种生产工艺,预应力静载锚固能力 数量1000套为一批,用 7 锚具与其他:外观、不足1000套也为一周期批;连接器500套一夹具 疲劳荷载、荷载 批,不足500套也为一批;非定型产品每批不超过200套 (1)固结、排水用:固结排水和以数量不大于5000 m3倒滤层等用,必为一批; (2)回填用:可结砂 检:筛析、含泥量、渗透系数 合工程用量,以数量不3回填用:按设大于10000 ~30000m抛3计文件要求 为一批,不足10000 m回也为一批 填必检:表面风(1)岩石强度:以8 和砌块化、规格 每一产源为一批; 筑石、 其他:岩石抗(2)规格和级配:材料石 压强度、级配可结合工程用量,以数料 (设计有要求量不大于5000~3时) 10000m为一批 必检:筛析、量根据工程用量以数不大于2000~碎石 针片状颗粒含3000t为一验收批,不量、含泥量 足2000t 也为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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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煤灰 生石灰 生石石灰 灰粉 消石灰 必检:二氧化硅、三氧化二铝、三氧化二铁总含量,烧失量、粒径、含水量 其他:氧化钙、三氧化硫 必检:有效钙与氧化镁总含量 其他:未消解残渣含量 必检:有效钙与氧化镁总含量、细度 必检:有效钙与氧化镁总含量、细度 其他:体积安定性 根据工程用量以数量不大于1000~2000t为一验收批,不足1000t 也为一批 生石灰以同一产地、同一批进厂每200t为一验收批,不足200t也为一批;生石灰粉和消石灰以同一产地、同一批进厂每100t为一验收批,不足100t也为一批 482
主要材料和现场检验 的组批原则和试验内容 续表C.0.0.1 序名 称 试验或检抽样组批原则 号 验项目 必检:纵向通水量、滤膜以同一厂家、同一材料、塑料 渗透系同一生产工艺,数量10~排水数、整带20万m为一验收批,不足合体抗10万m也为一批 土板 复拉强度、工滤膜抗拉合强度 9 成必检:单材位面积质料 量、厚度、以同一厂家、同一材料、2土工拉伸强同一规格,数量10000m为2织物 度、撕裂一批,不足10000m也为一强度、等批 效孔径、透水性能 (1)道路沥青以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标号, 数量必检:针50t为一批,不足50t也为1入度、延一批; 沥青 0 度、软化(2)建筑沥青以同一厂家、点 同一品种、同一标号, 数量20t为一批,不足20t也为一批 1)抗压、抗折强度试块必检:(33抗压强留置:一次连续浇筑超过m时,每200 m不度、抗冻1000 一次连续浇筑不33等级、抗少于一组;超过1000 m时,每100 m离子渗不少于一组;混凝土氯3每工作班浇筑透性能。 1强度 不足100 m时,也不少于其他:1 与耐久抗渗等一组; 性 2)抗冻、抗渗试块留置:级、抗折(强度、劈每一单位工程、同一抗冻、 裂抗拉强抗渗等级,不少于三组;3)抗氯离子渗透性能试度、弹性(块留置:每一配合比混凝土模量 的取样不少于三组 必检:抗压强度试块留置:每31抗压强250m砌体不少于一组,每砂浆 2 度、抗冻台班且不足250m3的也不少等级 于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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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光对焊 电弧焊 必检:电渣抗拉强压力度、弯曲焊 试验 气压焊 承重预埋件钢筋T型接头 必检:机械原材抗拉连接强度、单接头 向接头抗拉强度 钢1筋3 接头 以同一台班、同一焊工、同一级别的300个接头为一批。当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接头较少时,按周累计,不足300个也作为一批;当工艺和焊接质量稳定时可减少抽检频率 以300个同一级别、同一接头形式为一批,不足300个也作为一批 以300个同一级别、同一接头形式为一批,不足300个也作为一批 以200个同一级别、同一接头形式为一批,不足200个也作为一批 以300个同一级别、同一接头形式为一批,不足300个也作为一批;连续焊接时按周累计计算 (1)工艺检验:同批钢筋、同种连接形式的接头试件不少于3件; (2)现场检验:以500个同一级别、同一接头形式为一批,不足500个也作为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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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材料和现场检验 的组批原则和试验内容 续表C.0.0.1 序名 试验或检组批原则 号 称 验项目 一级焊缝检验比例为;二级焊缝检验比例为必检:100%;工厂制作时,按每条焊焊一级、二20%计算百分比且不小于接 级焊缝无缝;现场安装时,按焊缝损检测 200mm条数计算百分比,且每条不小于200mm 必检:(1)大六角头高强螺栓连接钢大六角头副扭矩系数和扭剪型高强螺高强螺栓栓预拉力试验:以进入施工现1结高连接副扭场待用的同一厂家、同一规格4 构连强矩系数、为一批,每批随机抽取8套; 接 螺扭剪型高(2)接摩擦面抗滑系数试验:栓 强螺栓预以钢构件的同一工厂制造批,拉力、连数量不大于2000t为一批,不接摩擦面足2000t也视为一批 抗滑系数 普最小拉通力载荷试按设计要求 螺验(设计栓 要求时) 必检:以同一块形、同一强度等强度、吸1混凝水率 级、数量不大于50000块为一5 土路其他:批,不足50000块也为一批 面块 抗冻性 (1)干密度或压实度取样: 码头、护岸后方施工水位以上回填,每层、每一施工段且必检:干面积不大于1000m2取一点; 密度、压锚锭棱体,每层、每一施工2实度、含段且面积不大于100m取一率、 点; 1回填水他:无道路与堆场底层和结构层,6 土 其测限抗压每层、每一施工段且面积不大2强度(设于2000m取一点; 计有要求(2)无测限抗压强度取样:时) 每2000m2或每工班应取一组。每组试件的个数:Cv≤10%时,取6个; 10%<Cv≤15%时,取9个;Cv>15%时,取13个 (1)对水泥拌和体,垂直钻3水泥必检:取孔每10000m加固体取1个,且每个单位工程不少于3个;31拌和芯率、芯斜钻孔每30000m加固体取17 体与样试件抗搅拌压强度 个,且每个单位工程不少于一桩 个; (2)对水泥搅拌桩,为桩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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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的2‰,且不少于3根 必检:桩桩身完整性检测数量为总桩身完整性 其他:承载力 数的2%~5%,且不少于5根 必检:桩 1桩灌身完整性他:承桩身完整性检测的数量为8 基 注其载力、取桩 芯率、芯总桩数的100% 样试件抗压强度 钢管按设计要求 桩 注:表中试验或检验项目栏中的“必检”为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检验的项目;“其他”为可根据需要检验的项目。
混凝土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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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D 水运工程混凝土结构实体质量验证性检测规定
D.1 一般规定
D.1.0.1 本附录适用于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机构对水运工程混凝土结构实体质量的抽样检测或验证性检测。
D.1.0.2 水运工程混凝土结构实体质量验证性检测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D.1.0.3 混凝土结构实体检测的部位应根据工程结构特点,由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机构会同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选定。
D.1.0.4 承担混凝土结构实体质量验证性检测的单位或机构应具有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相应能力等级,并经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机构认可或授权。承担检测项目的负责人应具有水运工程试验工程师资格。
D.1.0.5 混凝土结构实体质量验证性检测除符合本附录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D.2 混凝土强度检测
D.2.0.1 水运工程主要构件实体混凝土强度验证性检测的抽查数量可按表D.2.0.1确定。
水运工程混凝土结构主要构件实体混凝土强度检测数量 表D.2.0.1 序号 构件种类 抽检数量 1 桩、梁、板 1%~2% 且不少于 5件 2 沉箱、扶壁、圆5%~10% 且不少于 5件 筒 3 闸墙、坞墙、挡5%~10% 且不少于 5段 墙 D.2.0.2混凝土强度检测宜采用超声回弹综合法或取芯法,其检测条件、检测方法和合格判定标准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港口工程混凝土非破损检测技术规程》(JTJ/T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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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有关规定。
D.3 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
D.3.0.1位于水位变动区和浪溅区的主要构件的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的抽查数量可按表D.3.0.1确定。
水运工程主要构件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数量 表D.3.0.1 序号 1 2 3 构件种类 抽检数量 桩、梁、板 1%-2% 且不少于3件 沉箱、扶壁、圆10% 且不筒 少于3件 闸墙、坞墙、挡5% 且不少浪墙 于3段 ~3个点。
D.3.0.2 抽检的桩和梁类构件应对全部主筋进行检测;板类构件,应抽取不少于6根受力筋进行检测;沉箱、扶壁、圆筒、闸墙、坞墙和挡浪墙等,应至少抽取6根受力筋进行检测。每根钢筋应在有代表性的部位测量2
D.3.0.3 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验可采用非破损或局部破损的方法,也可采用非破损方法并用局部破损方法进行校准。当采用非破损方法检测时,所用的仪器应进行校准。其检测误差应满足表D.3.0.3的要求。
钢筋保护层测厚仪检测误差 表D.3.0.3 设计保护层厚检测误差序号 度δ(mm) (mm) 1 δ<50 ±1 2 50≤δ<60 ±2 3 60≤δ<80 ±3 D.3.0.4 桩、梁、板、沉箱、扶壁和圆筒等构件钢筋保护层实际厚度的正偏差不应超过12mm,负偏差不应超过5mm;现浇闸墙、坞墙、挡墙、桩帽和墩台等构件钢筋保护层实际厚度的正偏差不应超过15mm,负偏差不应超过5mm。
D.3.0.5 构件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合格判定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D.3.0.5.1当全部保护层厚度检测的合格点率为80%及以上时,保护层厚度的检测结
488
果应判定为合格。
D.3.0.5.2当全部保护层厚度检测的合格点率小于80%但不小于70%时,应再抽取相同数量的构件进行检验,当按两次抽样数量总和计算的合格点率为80%及以上时,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验结果仍应判定为合格。
D.3.0.5.3每次抽样检测结果中不合格点的最大负偏差均不应大于第D.3.0.4条规定偏差值的1.5倍。
D.4 抗氯离子渗透性能的检测
D.4.0.1处于浪溅区和潮差段的梁、板、沉箱、扶壁和挡浪墙等有抗氯离子渗透要求的构件应对抗氯离子渗透性能进行验证性检测。
D.4.0.2 构件抗氯离子渗透性能验证性检测的试件应在构件上钻芯制取。预制构件宜按同类构件且混凝土数量不大于20000m3抽检一次,每一次抽检钻取芯样试件的个数不宜少于3个;现浇构件同类构件的芯样试件数量不宜少于3个。
D.4.0.3 构件抗氯离子渗透性能试验芯样试件的尺寸、加工要求和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海港工程混凝土结构防腐蚀技术规范》(JTJ275)的有关规定。 D.4.0.4 构件抗氯离子渗透性能试验,当采用电通量法检测时,其检验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D.4.0.4.1芯样试件的电通量平均值应满足设计要求。 D.4.0.4.2单块芯样试件电通量值不得大于设计值的115%。
D.5 混凝土面层厚度检测
D.5.0.1 混凝土面层厚度验证性检测的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规定。 D.5.0.1.1道路宜按长度不大于1000m检测一处,且不应少于3处。 D.5.0.1.2堆场宜按面积不大于5000m检测一处,且不应少于3处。 D.5.0.2 混凝土面层厚度的检测应采用钻芯取样用钢尺测量的方法。 D.5.0.3 混凝土面层厚度检测合格判定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D.5.0.3.1厚度检测的平均值应不小于设计厚度。
D.5.0.3.2 厚度检测的最小值不得比设计厚度小15mm及其以上。
2
489
附录E 疏浚与吹填工程质量检验的测量
E.0.0.1 疏浚与吹填工程质量检验的测量应包括水深测量和地形测量。 E.0.0.2 测图比例、测线和测点间距应符合表E.0.0.2-1、E.0.0.2-2的规定。
疏浚与吹填工程质量检验测量比例尺 表测量区域 航道 港池 泊位 吹填区 锚地 抛泥区 挖岩与炸礁区 E.0.0.2-1 测图比例尺 1:2000~1:10000 1:1000~1:2000 1:500~1:1000 1:200~1:2000 1:5000~1:10000 1:2000~1:20000 1:200~1:500 注:质量检验测量的比例尺应与浚前测图比例尺一致。
疏浚与吹填工程质量检验测线间距和测点间距 表
E.0.0.2-2 测量区域 测线间距 测点间距
490
中、软底质 港沿海 图上10mm 图上10~图上5mm 池15mm 与 内河 图上10mm 图上10mm 图上5mm 航道 泊位 5m 5~10m 图上5mm 图上15~20mm 图上5mm 吹水深图 填地形- 图上10~区 图 15mm E.0.0.3 疏浚工程质量检验宜采用数字化水深测量。中软底质的质量检验可采用单波束测深仪,硬底质的质量检验应采用多波束测深系统或硬式扫床。边坡陡于1:3时,宜采用多波束测深系统。
E.0.0.4 疏浚与吹填工程质量检验测量仪器应符合下列规定。
E.0.O.4.1 水深测量定位宜采用GPS进行,GPS定位精度应优于±2m(2δ,95%),并应用二级平面控制网以上精度的控制点进行校对。
E.0.O.4.2 单波束测深仪必须具有模拟记录和数字记录功能,测深精度应优于±(0.05m+0.5%×水深),测深仪工作频率应为200~210kHz,换能器的波束角不应大于8°。双频测深仪的低频换能器的工作频率应为24kHz~33kHz 。
E.0.0.4.3 多波束测深系统测深必须改正船舶姿态对测深的影响,可配备三维姿态传感器和电罗经。
E.0.0.4.4 当测深仪模拟记录显示波高超过0.2m时,宜采用精度优于±0.05m的波浪补偿器。
E.0.0.4.5 陆上地形测量可采用水准仪配合经纬仪、全站仪或RTK—DGPS进行。 E.0.0.5 数字化水深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E.0.0.5.1 数字化水深测量测量船航速应小于10kn。
E.0.0.5.2 数字化水深测量数据处理应进行延迟改正和偏心改正。
E.0.0.5.3 测深数据的更新率应根据水深、测深波束角和测量船航速确定。 E.0.0.5.4 定位数据的更新率不应超过1s。
E.0.0.5.5 改正因噪声引起的假数字水深时,不应舍弃浅于设计水深的水深,对有严格超深限制的水域不应舍弃最大水深。
E.0.0.5.6 疏浚边坡的质量检验可采用电子水深数据绘制断面图。 E.0.0.6 多波束测深系统水深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491
硬底质
E.0.0.6.1 多波束测深系统测量前必须进行校准。
E.0.0.6.2 相邻测线间重叠宽度应大于测线间距的20%。
E.0.0.6.3 内业数据处理单元不应大于1m×1m,水深宜按取浅原则选取,对有严格超深限制的水域不应舍弃最大水深。
E.0.0.6.4 多波束测深系统测深结果应采用单波束测深仪进行校核。
E.0.0.7 浮泥回淤比较严重的疏浚工程,施工过程中有测量资料证实已挖到设计水深,质量检验时可采用浮泥测量对高频测深仪水深图进行修正。浮泥的测量可采用三爪砣、密度计或实地取样的方法,具备条件时,可采用走航式适航水深测量的方法。 E.0.0.8 疏浚工程竣工断面图应按图E.0.0.8绘制。
设计低水位或设计通航水位设计中心线设计水设计断面深计算断面设计底标高计算超宽竣工断面浚前泥面计算超深
图E.0.0.8 疏浚工程
竣工断面示意图
E.0.0.9 疏浚与吹填工程质量检验的测量除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运工程测量规范》(JTJ 203)的有关规定。
附录F 通航水深和维护标准水深保证率计算
F.1 沿海航道通航水深保证率
F.1.0.1沿海和潮汐河口航道通航水深保证率应按下式计算:
492
PN100% (F.1.0.1) M式中 P——通航水深保证率(%);
M——报告期日历天数(d);
N——报告期达到通航水深标准的天数(d)。
F.1.0.2报告期日历天数和报告期达到设计通航水深标准的天数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F.1.0.2.1 报告期日历天数应按报告期首末考核水深图测图日期计算。 F.1.0.2.2 在报告期内,当相邻两次考核水深图均达到设计通航水深标准时,达到通航.水深标准的天数应为两次测图日期之间的日历天数;当相邻两次考核水深图只有一次达到设计通航水深标准时,达到通航水深标准的天数应为两次测图日期之间日历天数的1/2。
F.1.0.3 报告期可按年度划分。考核水深测图每月不宜少于一次,并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水深图;冲淤变化较大的季节,每月测图不宜少于两次。
F.2 内河航道维护标准水深保证率
F.2.0.1 内河航道维护标准水深保证率应按下式计算:
P=T-d100% (F.2.0.1)
式中 P——维护标准水深保证率(%);
T——通航期天数(d),即报告期日历天数减去因不可抗力因素而被
迫停航的天数;
d——通航期内航道水深不满足航道维护标准水深的天数(d)。
F.2.0.2在山区、丘陵石质和卵石河段,当水位低于设计最低通航水位时,航道水深可按换算水深考核,换算水深可按下式计算:
t′t (F.2.0.2)
式中 t′—换算水深(m);
t —实际水深(m);
。 —浅滩实际水深相对应的水位与设计最低通航水位的差值(m)
F.2.0.3报告期宜按年度划分。按实测水深图确定航道水深时,实测水深测图频率宜根据航道变化情况确定,每月不宜少于一次,并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水深图;在冲淤
493
T
变化不大、水深比较稳定或冬季测量有困难的疏浚水域,经充分论证,测图频率可2~3个月一次;当不能按实测水深图确定航道水深,采用实际测报水深时,可按测报资料确定航道水深。
F.2.0.4在报告期内,当相邻两次考核水深图均达到设计通航水深标准时,达到通航水深标准的天数应为两次测图日期之间的日历天数;当相邻两次考核水深图只有一次达到设计通航水深标准时,达到通航水深标准的天数应为两次测图日期之间日历天数的1/2。
附录G 35kV及以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规定
G.0.0.1 电气设备安装后必须进行交接试验,交接试验的条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150)的有关规定。 G.0.0.2 直流电动机的交接试验应符合表G.0.0.2的规定。
494
直流电动机的交
接试验 表G.0.0.2 序号 1 2 3 4 5 检验项目 电枢、励磁绕组和励磁回路连同所有连接设备的绝缘电阻值 励磁绕组的直流电阻值 励磁绕组对外壳和电枢绕组对轴的交流耐压试验 绕组的极性及连接 电机电刷的中性位置 不小于0.5MΩ 与制造厂数值相比差值不大于2% 试验电压为额定电压的1.5倍加750V,且不小于1200V 极性及连接正确 电刷位置正确、满足良好的换向要求 用仪表测量 检验要求 检验方法 用兆欧表测量 注:励磁绕组对外壳和电枢绕组对轴的交流耐压试验,100kW以下电机可用2500V兆欧表测绝缘电阻代替。
G.0.0.3 电压在1000V以下的交流电动机的交接试验应符合表G.0.0.3的规定。
1000V以下交流电动机的交
接试验 表G.0.0.3
序号 1 检验项目 绕组的绝缘电阻值 各相绕组的直流电阻值 空载电流 常温下不小于0.5MΩ 100kW以上电动机各相绕组的直流电阻值,各相的相互差不大于最小值的2%;中性点未引出的电动机线间直流电阻,相互差不大于最小值的1% 空载运转2h,转动正常,空载电流符合产品技术要求。 用仪表测量 检验要求 检验方法 用兆欧表测量 2 3 注:当电动机与其他机械部分的连接不易拆开时可连在一起进行空载运转检查试验。
G.0.0.4 电压在1000V以上的交流电动机的交接试验应符合表G.0.0.4的规定。
1000V以上交流电动
机的交接试验 表G.0.0.4 序号 1 2 检验项目 绕组的绝缘电阻值和吸收比 各相绕组的直流电阻值 定子绕组直流耐压试验和泄漏电流 定子绕组交流耐压试验 空载电流 检验要求 运行温度时绝缘电阻值不小于1MΩ/kV;吸收比不小于1.2,中性点可拆开的分相测量 各相相互差不大于最小值的2%;中性点未引出的电动机线间直流电阻值,相互差不大于最小值的1% 试验电压为定子绕组电压的3倍时,各相泄漏电流值不超过最小值的1倍,且泄漏电流不随时间延长而增大;当最大泄漏电流在20µA以下时,各相间无明显差别;中性点连线未引出的不进行此项试验 额定电压(kV) 耐受电压(kV) 3 5 6 10 10 16 用仪表测量 检验方法 用兆欧表测量 3 用仪表测量 4 5 空载运转2h,转动正常;空载电流符合产品技术要求 注:①当电动机与其他机械部分的连接不易拆开时可连在一起进行空载运转检查试验;
②表中序号为2、3、4的试验项目可根据现场情况选做。
G.0.0.5 电力变压器的交接试验应符合表G.0.0.5的规定。
电力变压器的
495
交接试验 表G.0.0.5 序号 检验项目 1600kVA及以下 在各分接头位置1 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直流电阻值 同温下与出厂数据比较,相互差值不大于2% 用仪表测量 1600kVA以上 检验要求 各相的相互差值小于平均值的4%,线间的相互差值小于平均值的2% 各相的相互差值小于平均值的2%,线间的相互差值小于平均值的1% 检验方法 2 3 4 分接头的变压比 三相接线的组别 绕组连同套管的绝缘电阻值 绕组连同套管的吸收比 与制造厂铭牌数据相比无明显差别,且符合变压比的规律 与设计要求、铭牌上的标识和外壳上的符号相符 不小于产品出厂试验值的70% 35kV变压器容量不小于4000kVA时测量。吸收比与出厂值相比无明显差别,常温下不小于1.3 额定电压(kV) 1 - 3 14 6 21 17 10 28 24 35 68 60 用仪表测量 用兆欧表测量 5 6 绕组连同套管的交流耐压试验 绕组连同套管的介质损耗角δ 耐受电压(kV) 油浸变压器 干式变压器 2.5 8.5 7 35kV变压器容量不小于8000kVA时测量。tgδ值不大于产品出厂试验值的130% 35kV变压器且容量不小于10000kVA时测量 8 绕组连同套管的直流泄漏电流值 直流试验电压(kV) 20℃时直流泄漏电流(µA) 20 不大于50 用仪表测量 9 绝缘油试验 额定电压下的冲击合闸试验 相位检查 符合绝缘油交接试验的有关规定 10 进行5次,每次间隔时间为5min,无异常现象 11 与电网相位一致 注:①冲击合闸宜在高压侧进行;中性点接地的电力系统试验时变压器中性点必须接地;无电流差动保护的干式变压器可冲击3次;发电机变压器组中间连接无操作断开点的变压器,可不进行冲击合闸试验;
②当试验时温度与产品出厂试验温度不符时,应按《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50150-2006)的有关规定,将测量值换算到同一温度的数值,再进行比较;
③表序号9中的变压器绝缘油的试验可根据厂家说明书选做。
G.0.0.6 互感器的交接试验应符合表G.0.0.6的规定。
互感器的交接试验 表
496
G.0.0.6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要求 检验方法 1 绕组的绝缘电阻值 不低于1000MΩ 2500V兆欧表测量 额定电压(kV) 3 20 (14) 6 24 (18) 10 33 (22) 35 76 (64) 2 交流耐压试验 耐受电压(kV) 二次绕组间及对外壳的试验电压应为2kV 电压互感器一次绕组的直流电阻值 与换算到同一温度下的出厂值比较,相差不大于10% 3 电压互感器二次绕组的直流电阻值 与换算到同一温度下的出厂值比较,相差不大于15% 电流互感器一、二次绕组的直流电阻 同型号、同规格、同批次电流互感器一、二次绕组的直流电阻和平均值的差异不大于10%。 用仪表测量 4 电流互感器励磁特性曲线试验 当继电保护有要求时测量。测量后按GB 50150-2006附录E核对。 5 电磁式电压互感器的励磁曲线测量 对于额定电压测量点(100%),励磁电流不大于其出厂试验报告和型式试验报告的测量值的30%,同批次、同型号、同规格电压互感器此点的励磁电流不相差30%。 油浸式互感器外表无油渍现象;SF6气体绝缘互感器定性6 密封性能检查 检漏无泄漏点,有怀疑时进行定量捡漏,年泄漏率不小于1%。 7 检查互感器的接线组别和极性 符合设计要求并与铭牌和标志相符 注:序号3中括号内的数据为全绝缘结构电压互感器的匝间电压。
G.0.0.7 少油断路器的交接试验应符合表G.0.0.7的规定。
497
少油断路器的交接试验 表
G.0.0.7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要求 1min工频耐受电压(KV)峰值 相对地 相间 断路器端口 隔离端口 检验方法 额定电压(kV) 分、合闸状态下1 分别进行交流耐压试验 3 25 25 25 27 6 10 35 32 42 95 32 42 95 32 42 95 36 49 118 用仪表测量 2 每相导电回路的电阻值 测量断路器的分、合闸时间 主触头各断口用电流不小于100A的直流压降法测量,电阻值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3 在产品额定操作电压下进行,实测值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4 分、合闸的同期性 断路器分、合闸线圈和合闸接三相或同相的同期性均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5 触器线圈的绝缘电阻值及直流电阻值 不小于10MΩ;直流电阻值与产品出厂试验值相比无明显差别 用兆欧表、仪表测量 合闸 断路器操作机构试验 分闸 在额定电压的80%~110%操作时可靠合闸 线圈的线端电压大于额定电压的65%时可靠分闸,小于额定电压的30%时不分闸 失压脱扣器和过流脱扣器的动作特性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用仪表测量 6 脱扣器 7 绝缘油试验 符合绝缘油交接试验的有关规定 G.0.0.8 真空断路器的交接试验应符合表G.0.0.8的规定。
498
真空断路器
的交接试验 表G.0.0.8
序号 检验项目 额定电分、合闸状态下分1 别进行交流耐压试验 压(kV) 3 6 10 35 2 每相回路的电阻值 测量断路器的分、合闸时间 断路器分、合闸线4 圈和合闸接触器线圈的绝缘电阻值及直流电阻值 合闸 断路器操作机构试验 脱扣器 分闸 在额定电压的80%~110%操作时可靠合闸 线圈的线端电压大于额定电压的65%时可靠分闸,小于额定电压的30%时不分闸 失压脱扣器和过流脱扣器的动作特性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用仪表测量 绝缘电阻值不小于10MΩ;直流电阻值与产品出厂试验值相比无明显差别 用兆欧表、仪表测量 相对地 25 32 42 95 检验要求 1min工频耐受电压(KV)峰值 相间 25 32 42 95 断路器端口 25 32 42 95 隔离端口 27 36 49 118 用仪表测量 检验方法 采用电流不小于100A的直流压降法。测试结果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合闸过程中触头接触后的弹跳时间,40.5KV以下断路器不大于2ms;40.5KV及以上断路器不大于3ms; 在产品额定操作电压及液压条件下进行测量,实测数值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3 5 G.0.0.9 六氟化硫封闭式组合电器的交接试验应符合表G.0.0.9的规定。
六氟化硫封闭式组合
电器的交接试验 表G.0.0.9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要求 采用电流不小于100A的直流压降法,测试结果不超过产品技术文件规定值的1.2倍 程序和方法按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进行,试验电压按出厂试验电压的80% 用仪表测量 检验方法 1 主回路的导电电阻值 2 主回路耐压试验 499
3 组合电器和电动、气动或液压装置的操动试验 封闭式组合电器内各元件试验 联锁与闭锁装置动作准确可靠;按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进行电动、气动或液压装置的操动试验 分别进行试验 4 注:序号4中的元件包括断路器、隔离开关、负荷开关、接地开关、避雷器、互感器、套管、母线等,这些元件无法分开试验的可不单独进行试验。
G.0.0.10 绝缘子、套管和母线的交接试验应符合表G.0.0.10的规定。
绝缘子、套管和母线的交接试验 表
G.0.0.10
序号 1 2 检验项目 绝缘电阻值 交流耐压试验 不小于500MΩ 额定电压(kV) 耐受电压(kV) 3 22 6 26 10 38 35 90 检验要求 检验方法 用兆欧表测量 用仪表测量 注:序号2中交流耐压试验为绝缘子、套管和母线安装后的联合试验。
G.0.0.11 电力电缆的交接试验应符合表G.0.0.11的规定。
电力电缆的交接试验 表G.0.0.11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要求 检验方法 0.6/1KV电缆用1000V兆欧电缆导体对地或对1 金属屏蔽层间和各导体间的绝缘电阻 耐压试验前后,绝缘电阻测量无明显变化;橡塑电缆外护套、内衬层的绝缘电阻不低于0.5MΩ/Km 表、0.6/1KV以上电缆用2500V兆欧表、6/6KV及以上电缆用5000V兆欧表测量;橡塑电缆外护套、内衬层的测量用500V兆欧表 18/30KV及以下电压2 等级的橡塑绝缘电缆直流耐压试验 试验电压Ut=4Uo,分4~6个阶段均匀升压,每阶段停留1min,并读取泄漏电流值;试验电压升至规定值后维持15min,其间读取1min和15min时泄漏电流,测量时消除杂散电流的影响 额定电压Uo/U 3 橡塑绝缘电缆交流耐压试验 (kV) 18/30及以下 21、35~64/110 4 两端相位 与电网相位相符 试验电压 2.5Uo(2Uo) 2Uo 时间(min) 用仪表测量 5(或60) 60 注:①序号1的检验分别在每一相上进行耐压试验或绝缘电阻测量,对一相进行试验或测量时,其他两相导体、
金属屏蔽或金属套和铠装层一起接地;对金属屏蔽或金属套一端接地,另一端装有护层过电压保护器的单芯电缆主绝缘做耐压试验时,必须将护层过电压保护器短接,使这一端的电缆金属屏蔽或金属套临时接地;对
500
额定电压为0.6/1KV的电缆线路用2500V兆欧表测量导体对地绝缘电阻代替耐压试验,试验时间1min; ②序号2中,Ut 为试验电压,Uo为电缆导体对地或对金属屏蔽层间的额定电压,U 为电缆额定线电压; ③橡塑电缆优先采用20~300Hz交流耐压试验;
④不具备上述试验条件或有特殊规定时,可采用施加系统相对地电压24h方法代替交流耐压。
G.0.0.12 并联电容器的交接试验应符合表G.0.0.12的规定。
并联电容器的
交接试验 表G.0.0.12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要求 检验方法 在电极与外壳1 绝缘电阻值 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间进行,用兆欧表测量 2 交流耐压试验 冲击合闸试验 额定电压(kV) 1以下 试验电压(kV) 2.25 1 4.5 3 18.76 6 22.5 10 31.5 35 41.25 用仪表测量 3 在电网额定电压下进行3次冲击合闸试验,熔断器不熔断;电容器组中各相电容的最大值和最小值之比,不超过1.08倍 G.0.0.13 绝缘油的试验项目及标准,应符合表G.0.0.13的规定。
绝缘油的试验项
目及标准 表G.0.0.13 序号 项 目 标 准 检验方法 1 外状 水溶性酸 (pH值) 酸值,mgKOH/g 闪点(闭口) (℃) 透明、无杂质或悬浮物 外观目测 按《运行中变压器油、汽轮机油水溶性酸测定法(比色法)》GB/T7599中的有关要求进行试验 按《运行中变压器油、汽轮机油酸值测定法(BTB法)》GB/T7599中的有关要求进行试验 按《石油产品闪点测定法(闭口杯法)》GB261中的有关要求进行试验 按《运行中变压器油水分含量测定法(库仓法)》1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不大于20 GB/T7600或《运行中变压器油水分含量测定法(气相色谱法)》GB/T7601中的有关要求进行试验 按《石油产品油对水界面张力测定法(圆环法)》GB/T6541中的有关要求进行试验 按《液体绝缘材料工频相对介电常数、介质损耗因数和体积电阻率的测量》GB/T5654中的有关要求试验 2 小于5.4 3 不大于0.03 DB-10 DB-25 DB-45 不低于 140 140 135 4 5 水分 (mg/L) 6 界面张力 (25℃)mN/m 介质损耗因数tanδ(%) 不小于35 90℃时 注入电气设备前不大于0.5 注入电气设备后不大于0.7 7 501
1、按《绝缘油击穿电压测定法》GB/T507或《电力系统油质试验方法绝缘油介电强度测定法》DL/T429.9的有关要求试验; 8 击穿电压 35KV及以下电压等级不小于35KV 2、油样取自被试设备; 3、该指标为平板电极测定值,其他电极可按《运行中变压器油质量标准》GB/T507中的有关要求进行试验; 4、注入设备的新油均不低于本标准 体积电阻率 9 (90℃)(Ω.m) 油泥与沉淀物(%) 不小于6×10 10按《液体绝缘材料工频相对介电常数、介质损耗因数和体积电阻率的测量》GB/T5654或《绝缘油体积电阻率测定法》DL/T421中的有关要求进行试验 按《石油产品和添加剂机械杂质测定法(重量法)》GB/T511中的有关要求进行试验 按《绝缘油中溶解气体组分含量的气体色谱测定法》见GB50150的有关章节 GB/T17623、《变压器油中溶解气体分析和判断导则》GB/T7252及《变压器油中溶解气体分析和判断导则》DL/T722中的有关要求进行试验 10 不大于0.02 油中溶解气11 体组分含量色谱分析
G.0.0.14 金属氧化物避雷器的交接试验应符合表G.0.0.14的规定。
金属氧化物避雷
器的交接试验 表G.0.0.14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要求 35KV及以下电压不小于1000MΩ 1 绝缘电阻值 检验方法 用2500V兆欧表测量 用500V兆欧表测量 用兆欧表测量 低压(1KV以下)不小于2MΩ 基座绝缘电阻不小于5MΩ 2 运行电压下的持续电流 工频参考电压 阻性电流或总电流值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工频参考电流下的工频参考电压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直流参考电流下的直流参考电压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用仪表测量 3 直流参考电压或4 0.75倍直流参考电压下的泄漏电流 的规定;实测值与制造厂规定值比较,变化不大于±5% 0.75倍直流参考电压下的泄漏电流不大于50μA,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G.0.0.15 1kV及以下配电装置和馈电线路的交接试验应符合表G.0.0.15的规定。
1kV及以下配电装置和馈
502
电线路的交接试验 表G.0.0.15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要求 检验方法 将断路器、用电设备、1 绝缘电阻值 不小于0.5MΩ 电器和仪表等断开用兆欧表测量 2 相位检查 相位一致,包括馈线间或馈线两侧 用仪表测量 G.0.0.16 低压电器的交接试验应符合G.0.0.16的规定。
低压电器的
交接试验 表G.0.0.16
序号 1 检验项目 电器、连接电缆和二次回路绝缘电阻 脱扣器整定值 检验要求 不小于1MΩ;潮湿场所不小于0.5MΩ 检验方法 用兆欧表测量 2 按使用要求进行整定 3 4 5 检查低压电器的动作情况 运行电压下的电导电流 电阻器和变阻器的直流电阻值 电压在额定值85%~110%范围内可靠工作 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电阻值满足回路使用的要求 用仪表测量 G.0.0.17 二次回路绝缘电阻测量应符合表G.0.0.17的规定。
二次回路绝缘电阻
测量 表G.0.0.17
序号 1 2 检验项目 小母线的绝缘电阻 每一支路和断路器、隔离开关操动机构的电源回路等的绝缘电阻 不小于10MΩ 一般场所不小于1MΩ,潮湿场所不小于0.5MΩ 检验要求 检验方法 在断开所有其他并联支路时进行,用兆欧表测量
G.0.0.18 柴油发电机组的交接试验应符合表G.0.0.18的规定。
柴油发电机组的交接试验 表
G.0.0.18
503
序号 1 检验项目 定子绕组的绝缘电阻和吸收比 定子各相绕组的直流电阻值 检验要求 大于0.5MΩ;沥青浸胶及烘卷云母绝缘吸收比大于1.3;环氧粉云母绝缘吸收比大于1.6 各相直流电阻值相互间差值不大于最小值的2%,与出厂值在同温度下比差值不大于2% 试验电压为1.5Un+750V,无闪络击穿现象,试验时间为 1min 大于0.5 MΩ 数值与出厂值在同温度下比差值不大于2% 用2500V摇表测量绝缘电阻替代,试验时间为 用仪表测量 1min 不大于0.5 MΩ 进行交流工频耐压试验1min,试验电压为1000V,无闪络击穿现象 大于0.5 MΩ 符合出厂规定 与铭牌相比较,其差值为±10% 按设备说明书比对,符合要求 相序与出线标识相符 按设备说明书比对,符合要求 观察及测量检查 用兆欧表测量 用仪表测量 用1000V兆欧表测量 用250V兆欧表测量 用仪表测量 用1000V兆欧表测量 用仪表测量 检验方法 用兆欧表测量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定子交流工频耐压试验 转子绝缘电阻值 转子绕组各相直流电阻值 转子绕组交流工频耐压试验 励磁电路绝缘电阻值 励磁电路交流工频耐压试验 绝缘轴承的绝缘电阻值 检温计(埋入式)绝缘电阻值 灭磁电阻值 发电机空载特性试验 相序 空载和负荷后轴电压 注:Un为发电机额定电压。
附录H 航道整治工程实船适航试验要求
H.0.0.1 实船适航试验工作应由项目建设单位会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管理单位等共同进行。
504
H.0.0.2 实船适航试验前应根据设计要求和航道管理的有关规定编制适航试验大纲。 H.0.0.3 适航试验应根据设计要求、航道尺度和试验内容的要求,组织相应的适航船队。
H.0.0.4 实船适航试验应具备下列条件: (1)整治河段所有单位工程已交工验收;
(2)整治河段水下地形及流速流向图的测量工作已经完成; (3)整治河段的航标已布设完成并有完整的配布图; (4)适航河段的水位满足设计要求。
H.0.0.5 实船适航试验的项目应按照适航试验大纲的规定进行。适航过程应对下列内容进行测量和记录:
(1)适航试验船队的航行轨迹和船队漂角;
(2)航试验船队的航向、航速、主机转速、用车、船舶横倾角和舵角等航行及操作性能;
(3)船队航行的路径、范围和次数等。 H.0.0.6 实船适航试验成果应包括下列内容: (1)整治河段水下地形图; (2)整治河段表面流速、流向图; (3)整治河段航标配布图; (4)船队的航行轨迹图;
(5)试验船队的船舶操作性能记录表等。
H.0.0.7 实船适航试验应提交航道整治工程实船适航试验报告。报告中应对整治河段的航道尺度、流态和整治效果作出判断和评价。
附录J 航标助航效能测试要求
J.0.0.1 航标工程效能测试工作应在航标工程试运行期间进行。测试工作应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测试组成员应由项目主管部门、辖区航标管理单位、使用单位、建设单
505
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质量监督等单位代表和专家组成。 J.0.0.2 测试工作程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J.0.0.2.1测试前应收集测试船舶、航区航法、航道基本条件以及测试对象的基本数据;
J.0.0.2.2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监理单位按有关设计内容和技术参数以及本标准要求,编写测试工作大纲。测试大纲宜包括下列内容:
(1)选定适合测试工作的设备和仪器;
(2)由测试组随机确定具有本工程代表性的测试河段或航区、抽样测试的数目、位置并绘制示意图;
(3)划分观测标志显形视距和可见座数、灯光作用距离、雷达应答器作用距离和雷达反射器状况的距离分级。内河航标工程观测距离分级宜按1~2km观测一次划分,海区航标工程观测距离分级宜按2~5km观测一次划分;
(4)确定测试组成员分工,制定因天气等环境因素影响试验不能正常进行时的预备方案;
(5)发生意外时的应急预案。
J.0.0.2.3 测试前应检校设备和仪器,检校成果提交测试组。试验中GPS定位仪的测量误差精度应控制在1m以内。
J.0.0.2.4分项测试应对各测试项目作出分类评价。在分项测试的基础上,应对航标整体技术状况、助航效能作出评价,并对航标工程效果作出综合评价。 J.0.0.3测试条件应满足下列规定。
J.0.0.3.1 测试工作应在大气透明系数不低于0.85的条件下进行,不满足时应作出说明并予以折算。
J.0.0.3.2 测试人员的视力或矫正视力应达到1.0以上。 J.0.0.4测试内容和方法应符合表J.0.0.4的规定。
航标助航效能测试方法表 表
J.0.0.4
序测试测试时测试方法 号 内容 间 1 可视观测人员在测试船上,测试船慢慢昼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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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志座数、显形视距 标2 位和设标间距 设3 标水深 电4 源 安装 信号标6 志揭示系统 信号标 牌、标志牌视距 光6 强 5 可视标志座数、灯7 光最大可见距离和灯质 雷8 达反射器
驶离被测目标,使用JPS定位或测 距仪按测试大纲规定的距离分级,分别观测被测目标,描述被测目标用肉眼观测的效果,并按测试表规定的标准作出做出评价。 使用GPS定位或测距仪观测标位和同侧航标的间距确定其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使用GPS及测深仪对浮标设标位置连线的水深进行测量,以确定其能否满足设标水深的要求。 用万用电表对电源系统的电瓶和太阳能板进行电压检测,看其是否在厂家标示的范围内,观察接口有无锈蚀及接触不良的情况。 观察航标各种设备安装是否齐全、牢固,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抽查标志制作、安装资料。 信号标志揭示系统灯器、电源、控制系统等系统联动3至5次。比对设计内容和要求,查看系统是否正常。 观测人员在测试船上,测试船慢慢驶离被测目标,使用JPS定位或测距仪按测试大纲规定的距离分级,分别观测被测目标,描述被测目标用肉眼观测的效果,并按测试表规定的标准作出做出评价。 利用测光仪,在规定距离内对被测灯器进行光强测量,查看其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观测人员在测试船上,测试船慢慢驶离被测目标,使用JPS定位或测距仪按测试大纲规定的距离分级,分别观测被测目标,描述被测目标用肉眼观测的效果。被测灯器能用肉眼看到的可视标志座数、灯光发光是否均匀、能否分辨灯质、灯质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测量时,如出现光源时有时无或看不清楚,不再观测在下一测距。并按测试表规定的标准作出做出评价。 测试船按正常航法慢慢驶离被测雷达反射器,使用JPS定位或测距仪分别观测距被测目标,观察雷达反射器在雷达屏幕上形成的光标,能否容易辨别,是否符合设计规定和产品标称的反射效果。 夜间 507
雷9 达应答器 测试雷达应答器的作用距离、信号代码和发射周期;对雷达应答器进行作用距离、莫尔斯码观测,看其是否满足设计或规范要求。 注:① 设标水深仅适用于内河航标的助航效能测试,不适用于沿海;
② VTS、AIS等系统的测试不适用本规定。
J.0.0.5 每一时段测试工作结束时,测试组组长应即时组织测试组成员对各项试验的方法、环境情况、效果、所采集的数据的准确性、应注意的问题、不足之处等进行小结。测试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对测试工作进行测试工作综合评价,并形成测试报告。
附录K 水运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用表统一规定
K.1 一般规定
K.1.0.1 水运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应按本标准和相关标准的规定随工程施工进度同步形成,并应按本附录的规定进行收集和整理,作为工程质量的客观见证和质量检验与验收的依据。
K.1.0.2 水运工程建设各方应按下列规定做好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的形成、收集和整理。 K.1.0.2.1 建设单位应向工程建设的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资料,并应对有关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签署意见。
K.1.0.2.2 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应按合同要求提供勘察报告和设计文件,并对相关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签署意见。
K.1.0.2.3 监理单位应按合同和国家有关规定对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的形成、收集和整理进行检查和审核,并应及时签署意见。
K.1.0.2.4 试验检测机构应按试验检测程序和相关规定及时出具试验检测报告。 K.1.0.2.5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管理岗位责任制,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的形成、收集和整理,并应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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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前,应按竣工资料和归档的要求进行整理。
K.1.0.2.6 质量监督机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对需签署意见的应及时签署意见。
K.1.0.3 水运工程主要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用表应采用本附录所规定的表格格式,对于本附录未包含和根据工程需要增加的,可参考本附录的规定制定和分类。 K.1.0.4 水运工程质量资料控制用表的纸张和填写应符合下列要求。 K.1.0.4.1表格纸张规格应使用A4或A3纸。 K.1.0.4.2应用碳素墨水填写或打印。
K.1.0.4.3表格填写内容和有关人员的签字应齐全,需要公章的应加盖公章。
K.2 工程测量控制点验收记录
K.2.0.1 工程测量控制点、施工测量基线和水准点应有平面布设图和计算书。使用前应进行检查验收。
K.2.0.2 工程测量控制点验收应采用表K.2.0.2-1,施工测量基线和水准点工程测量控制点验收应采用表K.2.0.2-2。
K.3 原材料出厂质量证明和进场验收记录
K.3.0.1 供应单位提供的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和设备等原材料的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应反映原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指标等,并应与实际进场材料相符。
K.3.0.2原材料进场后,施工单位应进行检查,填写进场验收记录,并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对于设备应做设备开箱检查记录。
K.3.0.3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等进场验收应采用表K.3.0.3-1,设备开箱检查记录应采用表K.3.0.3-2,并均应采用表K.3.0.3进行汇总。
K.3.0.4 原材料出厂合格证或质量证明文件的抄件或复印件应清楚,并应注明代表数量和供应日期。抄件或复印件中应有抄件人的签字和抄件单位的红色公章,并注明原件保存单位。
K.4 原材料试验检验报告
K.4.0.1 水泥的检验报告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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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4.0.1.1 水泥进场的复验报告应按水泥的进场检验批提供。
K.4.0.1.2 快硬水泥存储期超过1个月,其他水泥存储期超过3个月,或者发现水泥有结块现象时应重新检验。
K.4.0.1.3 水泥进场复验报告应采用表K.4.0.1-1,汇总表应采用表K.4.0.1。 K.4.0.2 混凝土用骨料的检验报告应符合下列规定。
K.4.0.2.1 混凝土用骨料的进场检验报告应按其进场检验批提供。
K.4.0.2.2 现场筛洗的碎石在施工过程中应定期取样检验,预拌混凝土厂宜每周进行一次。
K.4.0.2.3 混凝土用砂检验报告应采用表K.4.0.2-1,混凝土用碎石、卵石检验报告应采用表K.4.0.2-2。
K.4.0.3 混凝土外加剂的检验报告应符合下列规定。
K.4.0.3.1 外加剂的进场复验报告应按其进场验收检验批提供。
K.4.0.3.2液态减水剂储存超过3个月,松香热聚物型引气剂水溶液储存超过1个月,使用前应重新取样检验。
K.4.0.3.3减水剂、早强剂、速凝剂和引气型减水剂检验报告应采用表K.4.0.3-1。泵送剂检验报告应采用表K.4.0.3-2。
K.4.0.4 混凝土掺合料的检验报告应按其进场检验批提供。粉煤灰检验报告应采用表K.4.0.4。
K.4.0.5当采用非饮用水作为混凝土拌和用水时,应提供水质检验报告。水质检验报告应采用表K.4.0.5。
K.4.0.6 钢筋的进场复验报告应符合下列规定。
K.4.0.6.1钢筋的进场复验报告应按其进场检验批提供。
K.4.0.6.2当钢筋检验结果达不到国家现行标准规定时,应双倍取样重新复验,复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复验报告应与第一次检验报告同时保存。
K.4.0.6.3钢筋检验报告汇总表应采用表K.4.0.6-1,检验报告应采用表K.4.0.6-2,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检验报告应采用表K.4.0.6-3,预应力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检验报告应采用K.4.0.6-4。
K.4.0.7 钢材的复验报告应符合下列规定。
K.4.0.7.1对需要进行复验的钢材应按检验批提供钢材检验报告。
K.4.0.7.2当复验结果达不到国家现行标准规定时,必须双倍取样复验,复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复验报告应与第一次检验报告同时保存。 K.4.0.7.3钢材检验报告应采用表K.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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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4.0.8 高强度螺栓的检验报告应采用表K.4.0.8-1和表K.4.0.8-2。 K.4.0.9 沥青的检验报告应采用表K.4.0.9。 K.4.0.10 土工织物检验报告应采用表K.4.0.10。 K.4.0.11 塑料排水板的检验报告应采用表K.4.0.11。 K.4.0.12 石灰的检验报告可采用表K.4.0.12。
K.4.0.13 用于砂井、砂垫层、回填和稳定土等材料的检验报告,可采用上述相应表格,其检验项目及要求应按设计要求确定。
K.5 施工试验检测报告
K.5.0.1 混凝土和砂浆配合比设计报告应符合下列规定。
K.5.0.1.1混凝土和砂浆的配合比设计报告应由具备相应能力等级的试验检测单位设计、签发。
K.5.0.1.2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报告应采用表K.5.0.1-1,砂浆配合比设计报告应采用表K.5.0.1-2。
K.5.0.2 混凝土抗压强度和抗折强度检验报告应符合下列规定。
K.5.0.2.1施工现场试验室的混凝土抗压强度和抗折强度检验报告可采用表K.5.0.2-1或表K.5.0.2-2。
K.5.0.2.2试验检测机构接受委托检验的混凝土抗压强度和抗折强度检验报告应采用表K.5.0.2-2,其汇总记录应采用K.5.0.2-1。 K.5.0.3 水泥砂浆抗压强度检验报告应采用表K.5.0.3。 K.5.0.4 混凝土抗冻检验报告应采用表K.5.0.4。 K.5.0.5 混凝土抗渗检验报告应采用表K.5.0.5。 K.5.0.6 混凝土联锁块检验报告应采用表K.5.0.6。 K.5.0.7 混凝土强度评定报告应符合下列规定。 K.5.0.7.1 混凝土强度评定应按验收批进行。
K.5.0.7.2 混凝土验收批应按同一强度等级、配合比和生产工艺基本相同进行划分。现浇混凝土宜按分项工程划分验收批,预制混凝土构件宜按月划分验收批。 K.5.0.7.3 混凝土强度评定应采用表K.5.0.7-1,混凝土强度统计应采用表K.5.0.7-2。
K.5.0.8 混凝土氯离子含量评估报告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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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5.0.8.1 当使用海砂、含有氯盐的水、外加剂等拌制混凝土时,应提供混凝土氯离子含量评估报告。
K.5.0.8.2 混凝土氯离子总含量评估报告应采用表J.5.0.8。 J.5.0.9 高性能混凝土抗氯离子渗透性能检验报告应符合下列规定。 J.5.0.9.1采用电通量法试验时,检验报告应采用表J.5.0.9。
J.5.0.9.2 设计有要求用渗透系数法试验时,检验报告可参考上述表制定。 K.5.0.10 钢筋焊接和钢筋机械连接检验报告应符合下列规定。 K.5.0.10.1 钢筋接头的检验报告应按检验批提供。
K.5.0.10.2 当接头力学及工艺性能检验结果达不到国家现行标准规定时,应双倍取样重新复验,复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复验报告应与第一次检验报告同时保存。 K.5.0.10.3 机械连接接头所用连接件应有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及生产厂家提供的接头型式检验报告。
K.5.0.10.4 钢筋焊接力学及工艺性能检验报告应采用表K.5.0.10-1,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单向拉伸性能检验报告应采用表K.5.0.10-2。
K.5.0.11冷拉钢筋力学和工艺性能检验报告应采用表K.5.0.11。 K.5.0.12 钢结构焊接探伤检验报告应符合下列规定。
K.5.0.12.1当设计要求全焊透的一、二级焊缝时,应采用超声波探伤进行内部缺陷检验,超声波不能对缺陷做出判断时,应采用X射线探伤。
K.5.0.12.2超声波探伤检验报告应采用表K.5.0.12-1, X射线探伤报告应采用表K.5.0.12-2。
K.5.0.13 土击实试验报告和土干密度检验报告应符合下列规定。 K.5.0.13.1 土干密度检验应按施工段提供。
K.5.0.13.2 土干密度检验报告中应注明土样的层次、取样点号,并附取样平面简图。
K.5.0.13.3 土干密度检验报告汇总表应采用表K.5.0.13-1,土击实试验报告应采用表K.5.0.13-2,土压实度检验报告应采用表K.5.0.13-3。 K.5.0.14 稳定土配合比设计报告应符合下列规定。
K.5.0.14.1稳定土配合比设计报告应由具备相应能力等级的试验检测机构设计、签发。
K.5.0.14.2稳定土配合比设计报告应采用表K.5.0.14。 K.5.0.15 稳定土无侧限抗压强度检验报告应采用表K.5.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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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6 构件出厂合格证
K.6.0.1 预制构件的出场合格证应符合下列规定。
K.6.0.1.1 混凝土构件和钢构件出场应按出厂批次提供预制构件出场合格证。 K.6.0.1.2 施工单位预制场生产的混凝土构件出厂合格证应采用表K.6.0.1-1;钢构件出厂合格证应采用表K.6.0.1-2。专业厂家生产的构件出场合格证可按合同规定或厂家的标准执行。
K.7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K.7.0.1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应符合下列规定。
K.7.0.1.1 隐蔽工程验收的内容应满足设计要求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K.7.0.1.2 验收项目的质量情况应描述清楚,有关试验检测的内容应注明检验报告编号。
K.7.0.1.3 验收意见栏中应注明是否允许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的结论性意见。 K.7.0.1.4 参加验收的有关单位及负责人应在验收记录表的相应栏目中签字确认。 K.7.0.1.5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可采用表K.7.0.1-2并应采用表K.7.0.1-2进行汇总。钢筋和预应力等工程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可参照通用记录的表格制定专项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查数据较多的隐蔽工程验收项目,也可采用施工综合记录表或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作为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的附件。
K.8 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记录
K.8.0.1 基槽和基坑开挖施工及验收记录应符合下列规定。
K.8.0.1.1基槽和基坑开挖应有断面测量验收记录。水下基槽和陆上大型基坑应有开挖断面图。
K.8.0.1.2 码头水下基槽开挖断面测量验收记录应采用表K.8.0.1。其他基槽、基坑和岸坡开挖可参照使用。
K.8.0.2 水下抛石基床夯实和整平验收记录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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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8.0.2.1连续基床每一夯实施工段且不大于100Km进行一次验收;墩式基床每一个墩进行一次验收。
K.8.0.2.2水下抛石基床夯实验收记录应采用表K.8.0.2-1或K.8.0.2-2;水下抛石基床整平记录应采用表K.8.0.2-3。 K.8.0.3 锤击沉桩记录应符合下列规定。
K.8.0.3.1方桩和管桩锤击沉桩应逐根填写锤击沉桩记录,施工结束后应整理沉桩综合记录;板桩沉桩应有综合记录。
K.8.0.3.2锤击沉桩记录填写应满足下列要求。 (1)桩位编号与设计编号一致;
(2)表中的桩偏位为沉桩结束摘替打时的桩偏位值;
(3)沉桩过程中如发生溜桩、断桩或沉桩中途停止等异常情况,在备注栏注明。 K.8.0.3.3方桩和管桩的锤击沉桩综合记录应采用表K.8.0.3-1,表中的桩顶偏位为“夹桩铺底”后的桩顶偏位实测值。如发生断桩和补桩应在备注栏注明。锤击沉桩记录应采用表K.8.0.3-2。
K.8.0.3.4板桩的沉桩综合记录应采用表K.8.0.3-3,如板桩墙出现不连锁情况,应在备注栏注明。
K.8.0.4 灌注桩施工记录应符合下列规定。
K.8.0.4.1灌注桩施工应逐根填写成孔施工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水下混凝土施工记录,完工后应填写综合记录。
K.8.0.4.2灌注桩施工综合记录应采用表K.8.0.4-1;成孔施工记录应采用表K.8.0.4-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应采用表K.8.0.4-3;水下混凝土施工记录应采用表K.8.0.4-4。
K.8.0.4.3 嵌岩桩的施工记录应按桩的类型分别填写管桩和灌注桩施工记录。 K.8.0.5 地下连续墙施工记录应符合下列规定。
K.8.0.5.1地下连续墙施工应逐段填写成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水下混凝土施工记录,完工后应填写综合记录。
K.8.0.5.2地下连续墙施工综合记录应采用表K.8.0.5-1;成槽施工记录应采用表K.8.0.5-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应采用表K.8.0.5-3;水下混凝土施工记录应采用表K.8.0.5-4。
K.8.0.6 砂桩、砂井、碎石桩、水泥搅拌桩、旋喷桩和高压注浆等地基基础处理应有单桩或处理单元的施工记录和综合施工记录,其记录表格格式可按设计要求和施工规程制定。
514
K.9 主要结构构件安装施工及验收记录
K.9.0.1 沉箱、空心块体、扶壁和半圆体等构件的安装记录应符合下列规定。 K.9.0.1.1构件安装应填写安装综合记录。
K.9.0.1.2沉箱和空心块体的安装综合记录应采用表K.9.0.1-1。沉箱安装的偏差应以沉箱灌满水稳定一天后所测量的数值为准。
K.9.0.1.3扶壁安装综合记录应采用表K.9.0.1-2,半圆体安装综合记录应采用表K.9.0.1-3
K.9.0.2 方块安装记录应符合下列规定。
K.9.0.2.1方块安装应分段、分层填写安装综合记录。
K.9.0.2.2方块的安装综合记录应采用表K.9.0.2-1;卸荷板安装综合记录应采用表K.9.0.2-2。
K.9.0.3 梁、板等构件的安装综合记录应符合下列规定。 K.9.0.3.1有焊接要求的构件,其焊接情况应在备注中注明。
K.9.0.3.2梁的安装综合记录应采用表K.9.0.3-1;板的安装综合记录应采用表K.9.0.3-2。
K.9.0.4板桩码头锚碇拉杆安装综合记录应采用表K.9.0.4。
K.9.0.5 门机、装卸桥、火车等轨道安装综合记录应采用表K.9.0.5。
K.10 疏浚与吹填工程主要施工及验收记录
K.10.0.1 疏浚与吹填工程完工后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质量检验成果验收记录,并作为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记录的附件。
K.10.0.1.1 基建性和一次性维护疏浚工程质量检验成果表应采用表K.10.0.1-1。 K.10.0.1.2 挖岩与清渣工程质量检验成果表应采用表K.10.0.1-2。 K.10.0.1.3 沿海常年维护性疏浚工程质量检验成果应采用表K.10.0.1-3。 K.10.0.1.4 沿海常年维护性疏浚通航保证率报告应采用表K.10.0.1-4。 K.10.0.1.5 内河常年维护性疏浚工程质量检验表应采用表K.10.0.1-5。 K.10.0.1.6 内河常年维护性疏浚工程质量检验成果表应采用表K.10.0.1-6。 K.10.0.1.7 吹填工程质量检验成果表应采用表K.10.0.1-7。
515
K.11 机械设备安装主要施工及验收记录
K.11.0.1 液压管路压力和严密性试验记录应采用表K.11.0.1。
K.12 电气控制系统设备安装主要施工及验收记录
K.12.0.1 直埋、缆沟电缆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应采用表K.12.0.1。 K.12.0.2 电缆(线)路和设备绝缘电阻测试记录应采用表K.12.0.2。 K.12.0.3 电气接地装置接地电阻测试记录应采用表K.12.0.3。 K.12.0.4 人工接地体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应采用表K.12.0.4。
K.12.0.5 接地装置、避雷、等电位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应采用表K.12.0.5。 K.12.0.6低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记录应采用表K.12.0.6-2;高压及专用低压设备交接试验记录可采用厂家提供的试验记录,并均应采用表K.12.0.6-1汇总。
K.13 管道等设备安装主要施工及验收记录
K.13.0.1 管道试验(试压)记录应采用表K.13.0.1 K.13.0.2 阀门试验记录应采用表K.13.0.2。 K.13.0.3 安全阀试验记录应采用表K.13.0.3。
K.13.0.4 排水管道灌水、通球试验检验记录应采用表K.13.0.4。
K.14 施工质量返工处理记录
K.14.0.1 施工质量返工记录应符合下列规定。
K.14.0.1.1工程结构构件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不符合本标准规定,需要进行局部返工、加固、补强时,应填写施工质量返工记录。
K.14.0.1.2 施工质量返工记录应采用表K.14.0.1。
516
K.15 安全与主要功能项目检验与抽查资料
K.15.0.1 工程竣工整体尺度测量报告应符合下列规定。
K.15.0.1.1 码头、防波堤、护岸、船闸、干船坞、道路、堆场、航道整治和航标等建筑物竣工后均应进行工程竣工整体尺度测量,并应提供工程竣工整体尺度测量报告。 K.15.0.1.2 各类建筑物的竣工整体尺度测量报告,可按本标准的有关规定自行制定。
K.15.0.2 疏浚与吹填工程竣工后应进行竣工测量,并应提供竣工断面及水深图与竣工地形测量图。
K.15.0.3 水工建筑物沉降与位移测量记录应符合下列规定。
K.15.0.3.1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按设计文件或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对建筑物及岸坡的沉降和位移情况进行观测和记录。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继续进行观测。
K.15.0.3.2 沉降和位移观测点的布置应合理,并应有平面图。 K.15.0.3.3 沉降和位移观测应及时、连续,记录应真实、完整。
K.15.0.3.4 沉降和位移观测汇总记录采用表K.15.0.3-1;沉降观测记录应采用表K.15.0.3-2;位移观测应采用表K.15.0.3-3。 K.15.0.4 结构裂缝检查验收记录应符合下列规定。
K.15.0.4.1结构发生裂缝时,应对裂缝进行检测鉴定并填写结构裂缝检查验收记录。 K.15.0.4.2 结构裂缝检查验收记录应采用表K.15.0.4。 K.15.0.5结构渗漏情况检查记录应符合下列规定。
K.15.0.5.1对有防渗要求的工程结构应对结构的防渗情况进行检查和记录。 K.15.0.5.2 结构渗漏情况检查验收记录应采用表K.15.0.5。 K.15.0.6 混凝土结构实体质量抽查检测记录应符合下列规定。 K.15.0.6.1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报告应采用表K.15.0.6-1。
K.15.0.6.2混凝土抗氯离子渗透性能检测报告应采用表K.15.0.6-2。 K.15.0.7 起重装卸设备安全装置质量检验记录应采用表K.15.0.7。 K.15.0.8 输送设备安全装置质量检验记录应采用表K.15.0.8。 K.15.0.9 液压和气动系统调试检验记录应采用表K.15.0.9。 K.15.0.10 设备单机试运转记录应采用表K.15.0.10。 K.15.0.11 单机空载试运转检验记录应采用表K.15.0.11。 K.15.0.12电气系统、设备
试运转记录应采用表K.15.0.12。
517
K.15.0.13 变电所试运行检验记录应采用表K.15.0.13。
K.15.0.14计算机系统试运行检验记录应按采用表K.15.0.14。
K.15.0.15管道及附属设备、消防管道检验记录应按采用表K.13.0.1、K.13.0.2、K.13.0.3和K.13.0.4。
K.15.0.16 消防系统调试检验记录应符合下列规定。
K.15.0.16.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调试检验记录应采用表K.15.0.16-1。 K.15.0.16.2 消防报警阀调试检验记录应采用表K.15.0.16-2。 K.15.0.16.3 消防水泵调试检验记录应采用表K.15.0.16-3。 K.15.0.16.4 泡沫灭火系统调试检验记录应采用表K.15.0.16-4。 K.15.0.17 船闸设备试运行检测记录应符合下列规定。
K.15.0.17.1船闸设备运行系统联合试运行记录应采用表K.15.0.17-1。 K.15.0.17.2闸门、阀门试运行检测记录应采用表K.15.0.17-2。
K.15.0.17.3船闸液压式启闭设备试运行检测记录应采用表K.15.0.17-3。 K.15.0.17.4船闸机械式启闭机设备试运行记录应采用表K.15.0.17-4。 K.15.0.17.5船闸闸门、阀门同步精度检测记录应采用表K.15.0.17-5。 K.15.0.17.6船闸运行系统电气设备试运行记录应采用表K.15.0.17-6。 K.15.0.18 航标助航效能测试记录应符合下列规定。
K.15.0.18.1航标助航效能测试记录应采用表K.15.0.18-1。
K.15.0.18.2雷达应答器使用效果综合测试记录应采用表K.15.0.18-2。
K.16 主要用表的格式
K.16.0.1水运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用表可采用表K.2.0.2-1
~表K.15.0.18-2的格式。
序表 名 号 01 工程测量控制点验收记录 水运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统一用表目录 表K.16.0.1
表号 表K.2.0.2-1 02 施工基线、水准点验收记录 表K.2.0.2-2 03 材料汇总表表(通用) K.3.0.3 04 原材料(构配件)进场验收记录表(通用) K.3.0.3-1 05 设备开箱检查记录 表
518
K.3.0.306 水泥出厂合格证和检验报告汇-2 总表 表K.4.0.107 水泥检验报告 -1 表K.4.0.108 混凝土用砂检验报告 -2 表K.4.0.209 碎石(卵石)检验报告 -1 表K.4.0.210 减水剂检验报告 -2 表K.4.0.311 泵送剂检验报告 -1 表K.4.0.312 粉煤灰检验报告 -2 表13 水质检验报告 K.4.0.4 表14 钢筋K.4.0.5 报告汇总表(钢材) 出厂合格证和检验表K.4.0.615 钢筋力学工艺性能及化学成分-1 检验报告 表K.4.0.616 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检验报-2 告 表K.4.0.617 预应力筋用锚具、-3 检验报告 夹具和连接器表K.4.0.618 钢材检验报告 -4 表19 高强度螺栓连接副检验报告 K.4.0.7 表K.4.0.820 高强度螺栓检验报告 -1 表K.4.0.821 沥青检验报告 -2 表22 土工织物检验报告 K.4.0.9 表K.4.0.123 塑料排水板检验报告 0 表
519
K.4.0.124 石灰检验报告 1 表K.4.0.12 序水运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统一用表目录 续表K.16.0.1
号表 表号 25 名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报告 表K.5.0.126 砂浆配合比设计报告 -1 表K.5.0.127 混凝土抗压-2 验报告汇总表(抗折 )强度现场检表K.5.0.228 混凝土抗压-1 告 (抗折)强度检验报表K.5.0.229 水泥砂浆抗压强度检验报告 -2 表30 混凝土冻融检验报告 K.5.0.3 表31 混凝土抗渗试验检测报告 K.5.0.4 表32 混凝土联锁块检验报告 K.5.0.5 表33 混凝土强度评定表 K.5.0.6 表K.5.0.734 混凝土强度统计表 -1 表K.5.0.735 混凝土氯离子总含量评估报告 -2 表36 高性能混凝土抗氯离子渗透性K.5.0.8 表37 能检验报告钢筋焊接力学及工艺性能检验 K.5.0.9 报告 表K.5.0.138 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单向拉伸性0-1 能检验报告 表K.5.0.139 冷拉钢筋力学工艺性能检验报0-2 告 表K.5.0.140 超声波探伤检验报告 1 表K.5.0.1
520
41 X射线检验报告 2-1 表K.5.0.142 土干密度检验报告汇总表 2-2 表K.5.0.143 土击实试验报告 3-1 表K.5.0.144 土压实度检验报告 3-2 表K.5.0.145 稳定土配合比设计报告 3-3 表K.5.0.146 稳定土无侧限抗压强度检验报4 告 表K.5.0.147 混凝土构件出厂合格证 5 表K.6.0.148 钢构件出厂合格证 -1 表K.6.0.149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汇总表 -2 表50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通用) K.7.0.1 表51 水下基槽开挖断面测量验收记K.7.0.2 录 表K.8.0.252 水下基床夯实验收记录-1 法) (方格网表K.8.0.253 水下基床夯实验收记录-2 点法) (随机选表K.8.0.254 水下基床整平记录 -3 表K.8.0.255 锤击沉桩综合记录 -4 表K.8.0.356 锤击沉桩记录 -1 表K.8.0.357 板桩沉桩综合记录 -2 表K.8.0.3-3
521
58 灌注桩施工综合记录 表K.8.0.459 灌注桩成孔施工记录 -1 表K.8.0.460 灌注桩隐蔽验收记录 -2 表K.8.0.461 灌注桩水下混凝土施工记录 -3 表K.8.0.462 地下连续墙施工综合记录 -4 表K.8.0.563 地下连续墙成槽施工记录 -1 表K.8.0.564 地下连续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2 表K.8.0.565 地下连续墙水下混凝土施工记-3 录 表K.8.0.5-4 序水运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统一用表目录 续表K.16.0.1 号表 名 表号66 沉箱(空心块体)安装综合记录 表K.9.0.167 扶壁安装综合记录 -1 表K.9.0.168 半圆体安装综合记录 -2 表K.9.0.169 方块安装综合记录 -3 表K.9.0.270 卸荷板安装综合记录 -1 表K.9.0.271 梁类构件安装综合记录 -2 表K.9.0.372 板类构件安装综合记录 -1 表K.9.0.373 锚碇拉杆安装综合记录 -2 表
522
74 钢轨安装综合记录 K.9.0.4 表75 基建性和一次性维护疏浚工程K.9.0.5 质量检验成果表 表K.10.0.76 挖岩与清渣工程质量检验成果1-1 表 表K.10.0.77 沿海常年维护性疏浚工程质量1-2 检验表 表K.10.0.78 沿海常年维护性疏浚工程质量1-3 检验成果表 表K.10.0.79 内河常年维护性疏浚工程质量1-4 检验表 表K.10.0.80 内河常年维护性疏浚工程质量1-5 检验成果表 表K.10.0.81 吹填工程质量检验成果表 1-6 表K.13.0.82 液压管路压力和严密性试验记1-7 录 表K.11.0.83 直埋、1 录 缆沟电缆隐蔽工程验收记表K.12.0.84 电缆1 阻测试记录(线)路和电气设备绝缘电 表K.12.0.85 电气接地装置接地电阻测试记2 录 表K.12.0.86 人工接地体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 表K.12.0.87 接地装置、4 程验收记录避雷、 等电位隐蔽工表K.12.0.88 电气设备 记录汇总表 5 表K.12.0.89 低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记录 6-1 表K.12.0.90 管道试验(试压)检验记录 6-2 表K.13.0.
523
91 阀门试验检验记录 1 表K.13.0.92 安全阀安装调试记录 2 表K.13.0.93 排水管道灌水、3 录 通球试验检验记表K.13.0.94 施工质量返工处理记录 4 表K.14.0.95 水工建筑物沉降、位移汇总表 1 表K.15.0.96 水工建筑物沉降观测记录 3-1 表K.15.0.97 水工建筑物位移观测记录 3-2 表K.15.0.98 结构裂缝检查验收记录 3-3 表K.15.0.99 结构渗漏情况检查验收记录 4 表K.15.0.105 0 混凝土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报告 表K.15.0.106-1 1 混凝土结构实体抗氯离子渗透性能检验报告 表K.15.0.102 起重装卸设备安全装置的质量6-2 检验记录 表K.15.0.103 输送设备安全装置的质量检验7 记录 表K.15.0.108 4 液压和气动系统调试检验记录 表K.15.0.105 设备单机试运转记录 9 表K.15.0.106 单机(空载)试运转检验记录 10 表K.15.0.10电气系统、设备 试运转记录 11 表
524
7 K.15.0.108 变电所试运行检验记录 12 表K.15.0.109 计算机系统试运行检验记录 13 表K.15.0.110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调试检验记14 录 表K.15.0.111 消防报警阀调试检验记录 16-1 表K.15.0.16-2 序水运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统一用表目录 续表K.16.0.1
号表 名 表号 11 2 消防水泵调试检验记录 K.15.0.表1116-3 3 泡沫灭火系统调试检验记录 K.15.0.表1116-4 4 船闸设备运行系统联合试运行记录 K.15.0.表1117-1 5 闸门、阀门试运行检测记录 K.15.0.表1117-2 6 船闸液压式启闭设备试运行检测记录 K.15.0.表1117-3 7 船闸机械式启闭机设备试运行记录 K.15.0.表1117-4 8 船闸闸门、录 阀门同步精度检测记K.15.0.表1117-5 9 船闸运行系统电气设备试运行记录 K.15.0.表1217-6 0 航标助航效能测试记录 K.15.0.表1218-1 1 雷达应答器使用效果综合测试记录 K.15.0.表18-2
525
526
附录L 本标准用词用语说明
L.0.0.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对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反面词采用“不宜”。
L.0.0.2 条文中指定应按其它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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