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一 建筑物年预计雷击次数计算方法
1、建筑物年预计雷击次数应按下式确定:
N=kNgAe (1.1)
式中 N――建筑物预计雷击次数(次 / a):
k――校正系数,在一般情况下取1,在下列情况下取相应数值;
位于旷野孤立的建筑物取2;金属屋面的砖木结构建筑物取1.7;河边、湖边、山坡下或山地中土壤电阻率较小处、地下水露头处、土山顶部、山谷风口处建筑物以及特别潮湿的建筑物取1.5;
Ng――建筑物所处地区雷击大地的年平均密度[次 / (km2·a)];
Ae――与建筑物截收相同雷击次数的等效面积(km2)。
2.雷击大地的年平均密度应按下式确定:
Ng=0.024Td1.3 (1.2)
式中Td――年平均雷暴日,根据当地气象台、站资料确定(d / a)。
3.建筑物等效面积Ae应为其实际平面积向外扩大后的面积。其计算方法应负荷下列规定:
(1) 当建筑物的高H小于100m时,其每边的扩大宽度和等效面积应按下列公式计算确定:
D=H(200H) (1.3)
Ae=[LW+2(L+W)• H(200H)+ΠH(200-H)] •10-6
式中 D――建筑物每边的扩大宽度(m);
L、W、H――分别为建筑物的长、宽、高(m)。
(2) 当建筑物的高H等于或大于100m时,其每边的扩大宽度应按等于建筑物的高计算;建筑物的等效面积应按下式确定:
Ae=[LW+2H(L+W)+ππH2] •10-6 (1.5)
(3) 当建筑物各部位的高不同时,应沿建筑物周边逐点算出最大扩大宽度,其等效面积Ae应按每点最大扩大宽度外端的连接线所包围的面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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