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回收队“五小”创新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公司“科技兴企”发展战略,动员和引导广大员工紧密围绕企业安全生产和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各类科技实践和创新活动,进一步增强科技创新和全员民主管理意识,激发员工创新创造热情,引导他们在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中发挥生力军作用,努力营造崇尚发明创造、技术革新、节约能源资源的良好氛围,推进企业技术进步,特制定本办法。
一、“五小”内容要求
“五小”创新活动是鼓励广大职工参与发明创造活动的统称,包括“小发明、小革新、小改造、小设计、小建议”等内容。具体包括:
小发明:指围绕企业安全生产、基本建设及节能减排等方面,在特定范围内首次发明创造的某种产品;
小改革:指对陈旧设备、落后工艺和操作方法等进行各种形式的革新,使工艺进步和某一方面技术性能得到明显提高的成果;
小改造:指对已有设备、用具等进行小型改造以提高工效或废旧利用。
小设计:是指外形设计、构造设计、产品设计、工艺设计以及为达到某种特定功用的巷道设计等。其成果具有完整性、可实施性。
小建议:指一般员工对企业安全、生产、经营和管理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其完成人不
包括决策层人员和主要管理人员。
二、管理机构及职责
(一)管理机构
安装回收队成立“五小”创新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刘文泉 赵万生
副组长:武金华 乔新迎 武建利 杲敏敏
成 员:武文奇 武海超 杜保亭 武红斌 武付斌 王极伟
武金峰
(二)职责
领导小组是安装回收队“五小”创新工作的主管机构,其职责是:
1、全面负责安装回收队的“五小”创新综合管理工作;
2、负责编制修订年度“五小”创新工作计划和配套管理办法;
3、负责月度“五小”创新成果的收集、筛选、上报;
4、负责组织对创新成果的验收、评审、鉴定及成果报奖等工作;
5、负责安装回收队创新成果和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情报收集和档案管理;
6、安装回收队各班组对本业务范围内的“五小”创新工作负责。
7、各分管副队长对分管范围内的 “五小”创新活动负责。
8、各班组长对本班组 “五小”创新工作负总责,要鼓励广大职工为我矿发展献计献策,进一步调动全员参与岗位创新的积极性。
三、成果申报条件及程序
(一)申报条件:
1、“五小”成果申请人必须是本队在册职员工。
2、“五小”成果需本月度内发生,并产生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申报材料要齐全,数据真实。申报材料必须提供申报表和详细说明书各一份。申报书要有所在班组意见及班组长签字,说明书包括选题背景、发明目的、发明思路、理论计算、工作原理、参考资料目录、示意图、成果采用单位、使用效果、推广前景、转让条件、是否申请专利、年节约或创造价值的具体参数等情况。其中小发明和小设计有实物或样品更佳;小革新、小改造要有图纸、照片(可用复印件)一套;小建议要有采纳单位证明,并附有年经济价值的参考数。材料要用统一档案袋分装,一项一袋。
4、矿、公司立项的科研项目不在此申报之列。
(二)申报程序:申报人要求填报申报材料一份,并由所在班组签署意见后,由安装回收队五小活动领导小组审核后,于每月20日前统一报矿及公司。
(三)“五小”创新成果区队每年评定一次,每季奖励一次。
四、评选组织及程序
(一)“五小”成果由区队长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定。下设3个专业评定小组:
1、小发明、小设计创新组:
组长:杜保亭 成员由武海超、孟新生、闫路军组成。
2、小改小革创新组:
组长:武付斌 成员由关冠军、刘红举、张国友组成。
3、管理创新及合理化建议组:
组长:武文奇 成员由毛新业、赵占峰、葛建明组成。
(二)区队将上报的各类成果按照类别,分别由各专业评定小组根据项目的经济效益、技术水平、推广价值等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报区队长审核后认定。
(三)评定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评定结果公示一周。
(四)弄虚作假骗取荣誉者,一经发现查实,收回奖金,三年内不得参报参评,并追究有关部门责任。
五、奖项及标准
(一)表彰分为项目奖励、项目命名表彰、创新明星激励、优秀组织奖四种形式。
1、项目奖励:奖项按小发明、小改革、小改造、小设计、小建议分别设立一、二、三等奖。一等奖100分、二等奖80分、三等奖50分。
2、项目命名表彰:经认定的创新项目,在月末以创新人的名字对创新项目进行统一命名表彰,并在每月底将创新项目及其创新人员汇编成册。
3、创新明星激励:区队在创新成果表彰会上,按照创新项目的数量和推广度,对已认定的所有创新项目进行打分汇总,并根据每个创新人的月终得分情况进行排名,评选出本月度的创新之星由区队另行给予获奖人奖励,奖励分值不得低于50分。
4、优秀组织奖。区队在创新成果表彰会上,对创新成绩显著的班组给予奖励。组织奖的主要条件是:1.活动开展广泛深入,组织工作扎实有效;2.按时按量完成上报工作,评选获奖率高;3.创造了一定的经济效益,为企业发展和技术进步做出了明显贡献。
六、项目推广及成果管理
(一)成果知识产权归属:班组员工利用区队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成果属职务技术成果,其所有权归安装回收队。
分管技术副队长负责区队知识产权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二)科技成果的推广、转化、转让、保护
1、分管技术副队长负责将每月已认定的创新项目进行统一汇总。对于在矿、集团公司具有推广价值的科技成果,报矿、公司后,由矿、公司审批后组织进行推广。
2、加强对区队创新成果的保护,任何私自转让、出卖、偷窃创新成果的行为都视为违法,并追究相应责任。
(三)各班组要树立诚信意识,原则上创新项目是谁的创意,创新项目完成人就是谁,各班组长严禁将员工的创新项目据为己有,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四)本方案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安装回收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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