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卷第4期 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Vo.l28No.42008年7月 JournalofSouth2CentralUniversityforNationalities(HumanitiesandSocialSciences) Jul.2008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城市融入中的排斥与内卷
陈 云
(中南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湖北武汉430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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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越来越多地向城市聚集。在社会排斥和社会内卷双重动力的推进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以小群体的形式占领特定城市空间,与主流城市文化之间形成了各种空间障碍和心理障碍,阻碍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城市融入。和谐城市的建设必须逐步消除阻碍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的各种障碍,促进民族关系的融洽。
关键词: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社会排斥;社会内卷;空间隔离
中图分类号:D63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433X(2008)0420042204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西部大开发进程的加快,我国进入了一个民族互动频繁、融合加快的特殊时期,中部和东部发达地区大城市的多民族化现象日渐突出,民族成分和少数民族人口数量逐年增多。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向城市的迁移为城市注入了新鲜血液,促进了城市民族文化的丰富多彩,同时也给城市管理和城市民族工作带来了极大的挑战。由于经济生产水平、宗教信仰、生活方式的差异,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大部分仍徘徊在城市社会边缘,难以融入现代都市生活。他们逐渐加入城市贫困群体的行列,遭受到显性和隐性的社会排斥,并逐渐转向内部化发展。这其中有着极为深刻的体制因素和文化因素。
一、排斥与边缘化
我国社会经济的深刻变化引起了日益严重的城市贫困和社会排斥现象。目前城市贫困的主要特征之一是人们生存和发展资源的被“剥夺”,即强调贫困的社会体制因素。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现代都市中也是一群特殊的弱势群体。在从西部向中东部、从农村向城市、从少数民族聚居区向汉族聚居区流动和迁移的过程中,他们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远离家乡和亲人,语言不通,文化程度和能力较低,生存方式单一等问题都使得他们被排斥在主流社会之外。所谓社会排斥,是指因经济、社会或某些政治因素而使得部分社会成员因为缺少收入、财富、素质或能力而被排斥在基本需求、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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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市场、民权或政治权利之外。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城市中所遭受的显性排斥主要来自于不合理的社会制度。户籍制度及与之相关的教育、卫生、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体制,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排斥在城市体系之外。涌入城市的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往往被忽视,有些甚至受到了不公正的对待。由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不拥有城市户籍,不享受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无权担任大多数的社会公职,享受不到市民享受的各种福利和社会保障,其本人及其子女的文化教育权利也受到种种限制,几乎被排斥于城市经济、社会和政治体系之外,劳动就业权、技能培训权、休息权等权利更无从谈起,而他们在户籍所在地的诸多权利又不便或根本无法亲自行使。
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社会的主观愿望与城市体系对这一群体客观的排斥实际上形成了一道鸿沟。在当前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背景下,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入应当成为政府和社会高度重视并尽快着手解决的问题。因为无论是从不断破解我国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结构,实现我国健康的人口城市化的角度出发,还是就其对解决东西部发展差异,带动少数民族地区发展,促进民族融合的意义而言,城市都应该让愿意在城市居住和发展的少数民族外来人口定居下来,并使其能最终融入城市社会。
相比之下,隐性社会排斥似乎更加难以解决。我国
收稿日期:2007-11-10
(MSY07001);国家民委课题基金项目:国家民委课题“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社会融入的实证研究”“转型期城市少数
(MSY07011)。民族贫困社区的改造与发展”
作者简介:陈云(1978-),女,湖北省郧县人,中南民族大学讲师,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民族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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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卷 陈 云: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城市融入中的排斥与内卷
中部和东部地区的大中城市,目前都处于由工业社会向信息社会的过渡时期,知识、技能及获取和运用信息的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个体的生活质量和发展前景。但是,流入城市中的少数民族群众大多数文化教育水平较低。根据兰州市西园街道和西湖街道暂住人口资料,西园街道初中以下(含初中)文化程度者共672人,占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总数的95.05%,其中文盲半文盲占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总数的52.05%。高中以上(含高中)26人,仅占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总数的3.68%。西湖街道初中以下(含初中)共428人,占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总数的97.05%,其中文盲半文盲占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总数的53.97%。高中以上(含高中)7人,仅占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总数的1.59%[1]。另据2000年杭州市萧山地区的调查,当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中,具有大中专学历的有56人,占总数的2.4%。初中以下学历的占总人数的97.6%[2]。
由此可见,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文化水平较低,而且大多低于流入地平均文化教育水平。当然,这一状况与民族地区经济及教育发展水平和教育条件等与发达地区的巨大差异密切相关。但是作为一个社会过程的结果,较低的文化素质与沟通障碍的确是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处于劣势地位的原因之一。教育作为一种重要的人力资本,它不仅有助于个人社会经济地位的提高,而且可以作为一种阶层之间的准入壁垒来消减下层对上层既得利益和各种生活机会优势的侵占、威胁和挑战[3]。
此外,少数民族外来人口多是自愿经济型流动,在城市中从事着具有民族特色的低水平的单一经济,“务工经商”是对其经济生产方式的最佳概括。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流入地从业的最显明的特点就是从事具有民族和地方特色的餐饮业或出售土特产品的零售业,如新疆维吾尔族出售葡萄干和烤羊肉串,藏族出售藏饰品等,在北京、上海、广州这样的大城市乃至中东部地区的小县城里也会看到西北风味、朝鲜风味、蒙古风味、苗族风味等餐馆。农业部调查显示,西部外出劳动力主要集中在建筑业、工业和餐饮服务业三个行业,其中建筑行业比重最多,其次是工业,只是那些自由售卖人和经营特色餐饮服务业者最引人瞩目[3]。这是一种典型的次属劳动力市场,其特点是技术要求不高,收入低,缺乏福利保障,缺少有晋升机会的工作岗位。分层理论认为,经济因素作为划分阶层的首要标准,体现了人们在经济状态和变化方面的相同或相似性,以及他们在商品市场或劳务市场上拥有的相同机会。对少数民族外来人口而言,低水平的劳务工作、单一的经济生
产方式、相对封闭的族群经济以及语言沟通方面的障
碍都使得他们难以与现代都市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进行对话。其结果是,他们脱离了来源地的文化和生活圈,却又被现代都市的生产、生活方式排斥在外,而逐渐边缘化。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在城市生存和发展下去,他们需要通过社会时空和社会记忆来重构其社会归属。
关于少数民族外来人口被排斥的问题,必须明确的一点是,在我国现行法律和各地方规章以及社会生活法则的实际运作中,并没有关于少数民族的禁止性规定和歧视性做法,就此可以参照黑人、西裔人和亚裔人在美国所遭受的种种不公正对待的现实。很显然,在我们国家,少数民族所受到的社会排斥不是出于“非我族类”这样的民族归属因素。他们在城市中的劣势地位很大程度上是其自身素质与社会发展要求之间的差距以及城乡二元分化的体制性因素造成的。这一点也同样适用于城市中的汉族外来人口。二、内卷与空间聚集社会排斥的直接后果是少数民族外来人口与城市社会格格不入,出于自我保护而逐渐内卷在一定的空间聚落、心理状态之内。内卷化最早是由美国人类学家戈登威泽提出来的。尽管不同学者对内卷化有不尽相同的解读,但基本上都保留着这个概念的核心含义,即在外部扩张及变化被锁定和约束的情况下转向内部的精细化发展过程[4]。该过程主要表现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群体认同的内卷化和城市生活的隔离化,他们只生活在自己的圈子中和有限的空间里,在生活和社会交往上与城市居民和城市社会没有联系,更不能分享日趋丰富的城市公共生活。
1.内群体认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城市化过程中遭遇的重重障碍迫使他们不得不在心理层面上寻求一个族群归属。群体认同的对象不仅仅指他们的家人、同乡,还包括跟他们有着同样经历的所有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他们的交往圈基本上是根据亲人(血缘和姻缘)—朋友(情缘)—同乡(地缘和业缘,包括村、镇、县、地区、省等)—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身份和业缘)的逻辑展开。左右他们交往的原则是血缘、地缘、业缘和社会身份,这为他们构建了在城市生存的社会支撑体系。如北京的新疆村、兰州的小西湖柏树巷社区等。汤夺先考察了兰州市西园街和西湖街的回族与东乡族流动人口,得出的结论也是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民族成分上与城市常住少数民族完全一致,所占比例也大致吻合,这与街道是少数民族相对聚居区,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有较大的吸引力有关。外来穆斯林来到兰州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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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8年第4期
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寻找清真寺或者穆斯林聚居区,显然这是一种广泛的族群认同,己经突破了单纯民族认同的界限,是一种基于伊斯兰教信仰的穆斯林族群认同[1]。内群体认同有助于他们克服“进不来,但也回不去”的身份混乱,提供情感上的安慰与交流。
2.空间聚集与身份归属。法国社会学家雄巴尔德
族等)。其二,经商是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都市中的主
要经济生产方式之一,需要一定规模和稳定的市场,都市中原有的民族聚落能够提供较为理想的消费群体。其三,城市中原有的民族聚落由于种种原因,发展较为缓慢,通常也具有老城区的另一重身份,经济落后、缺乏规划、需要改造。但也正因为如此,它们能够为少数民族外来人口提供成片集中的房源供应,生活成本相对低廉。其四,随着经济和社会地位的提高,原有民族聚落中的常驻民逐渐迁出,聚落的人口结构发生变化,外来人口比例上升。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城市中找到了现成的空间形式接纳其生产和生活方式,进而形成一个个边缘化的小社会。
长期以来,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传统农业社会,人们在与土地打交道的过程中形成了牢固的“乡土观念”,并由此派生出了对亲缘、地缘和族缘的重视,形成了一个个以亲缘关系为纽带的扩大的家庭社会,以地缘关系为纽带的同一地区的邻里社会和以族缘关系为纽带的聚族而居的族群社会,也正因为对亲缘、地缘和族缘的重视和延续,形成了世代相袭的组织机制、观念习俗和社会网络,进而深刻影响和制约着人们的思想观念和社会行为,即使在现代社会也深刻影响着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亲缘、地缘和族缘作为一种社会资本的积淀和延续自然为其构建社会归属提供了重要的价值和意义[7]。进入城市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要克服由于城乡差别、地区差距和民族差异带来的障碍,当然会首先选择以族缘关系为纽带的自发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聚落这样一个边缘化的小社会,作为他们在城市生存和发展的依托。
城市少数民族聚落是少数民族城市化和城市多民族化的结果,是少数民族在城市中“生根”、“开花”、“结果”的社会土壤。但是,这种以狭隘的亲缘、地缘和族缘关系为纽带的亚社会在很大程度上支持和强化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内群体化的心理过程。面对外部障碍,他们不是积极的转变生活和生产方式去适应现代社会,而是依托民族聚落转向内部的精细化发展。在这一亚社会中,人们形成了共同的价值观、行为标准以及监督机制,从而使聚落本身成为一个自我调适系统,与城市主流社会存在空间隔离和心理隔离,促进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内部整合。但这却在一定程度上与城市社会的整体整合产生了矛盾,对城市社会的管理和控制造成了一些消极影响,并产生了社会整合的暂时失衡[8]。从这个层面来看,内群体认同以及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聚落成为阻碍其城市融入的内在障碍。
洛韦指出:“所有的社会团体都有占有居住地和城市的独特的方式。例如在工人阶层中间,关系网在地理分布上就远不像中上层那么分散。一般而言,后者对城市空间的使用更加多样和广泛。除了居住环境的不同,社会归属以强有力的方式规定了家庭空间的布置、人际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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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日常出行和都市生活。”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群体认同的内卷化必然伴随其对居住空间和活动领域的特殊占有形式——民族聚落的出现和变迁。进入城市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作为城市中的一个特殊群体,其居住方式或其占有城市空间的方式,不仅涉及城市房屋租赁和买卖市场房源的分布格局以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城市的就业方向等外在条件,而且还涉及这一群体的社会归属等内在机制[6]。
由于历史的原因和经济、生活、文化、心理等方面的需要,我国城市少数民族的分布特征大体是“大分散,小聚居”。在我国很多城市中都有由少数民族常驻人口形成的民族聚居区。改革开放以后,进入城市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也通过自发聚居的方式形成了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聚落。沈林将城市里的少数民族聚落划分为世居少数民族聚落、因民族工作机关的设立而形成的少数民族聚落、因民族教育的发展而形成的少数民族学生聚落、因民族地区各级政府在东部城市设立办事机构而形成的少数民族聚落、因特色旅游景点而形成的少数民族聚落和因进城经商而形成的少数民族聚落[7]。前四种类型为后两种类型的出现提供了强大的空间、信仰和心理支持。
改革开放以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大量涌入城市,却由于制度的、文化的、生活习惯的因素被城市社会排除在外,而他们又不可能回到原来的地方,因此迫切需要通过社会时空来重构其归属。城市原有的民族聚落由于满足以下几个条件而成为他们寻找身份归属的首要依托。其一,历史上形成的民族聚落一直与城市主流社会存在一定程度的隔离,保留着少数民族的核心信仰、价值观和生活习惯,并且通常建有宗教活动场所,能够满足外来人口对本民族文化和宗教信仰的需要。例如武汉市的二七街和武泰闸这两个回民聚居区的清真寺,每周五都会举行较大规模的宗教活动,参加礼拜的回民绝大多数都是外来穆斯林(主要包括回族、东乡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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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结语
在这种内外交织的双重机制作用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城市融入进程缓慢,中东部地区的大中城市中开始出现大小规模不等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聚居区,给城市管理和少数民族群众的城市融入形成了障碍。基于上述分析,促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城市融入,消除民族隔阂,协调民族关系的工作必须遵循两个原则。
其一,消除制度障碍,建立顺畅的城市融入机制,普及国民待遇,让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也享受城市居民的各项福利。在城市进入环节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包括:推进户籍制度的渐进式改革,尽快实现户籍与福利的彻底脱钩,弱化少数民族人口迁徙的“寻租”动机,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提高公共信息服务水平,建立覆盖低收入群体的公共服务网络;降低低收入群体城市生活的成本,降低城市定居性迁移的门槛,提供降低城市进入和择业风险的手段,增强城市对农村劳动力的拉力。在城市融入环节,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流动人口
参考文献:
[1] 汤夺先.西北大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若干特点论析——以甘肃生存保障的社会化和生存环境的市民化,加速城乡一
体化就业制度的变革。与此同时,要建立富有实效的职业培训机制,消除人力资本短缺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从事现代化生产的影响,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到更高技术和能力含量的劳动力市场中。职业培训不仅可以获得新的人力资本,而且可以为流动者原有的人力资本提供一种有效的补充和转化方式[9]。
其二,着手对少数民族聚落形成与维持的内部机制进行改造。亲缘、地缘和族缘关系的狭隘性从长远来看并不能促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城市融入,因此,必须打破以亲缘、地缘和族缘关系为基础的社会网络结构。建立以业缘关系、邻里关系为基础的社会网络是外来人口实现空间再分布的重要前提。政府要建立有效的调节机制,弱化传统关系网络的负面影响,通过对少数民族聚集区的城市改造为民族聚落注入新的关系元素,积极开展各种文化娱乐活动,加强各民族之间的合作、交流与相互了解,淡化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对原有网络体系的依附作用,帮助他们获得更广阔的社会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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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程 苹)
SocialExclusionandEvolutioninFloating
MinoritiesPopulationMergingintoCities
CHENYun
(CollegeofEthnologyandSociology,South2centralUniversityforNationalities,Wuhan430074,China)
Abstract:Moreandmorefloatingminoritiespopulationaremergingintocitieswiththespeedingupofurbanization.Theprocessiscoupledwithsocialexclusionandevolution.Aharmoniouscitymustclearupalltheobstacleswhichblockupmergingofminoritiesandpromoteharmonizationofethnicrelations.
Keywords:floatingpopulationofminorities;socialexclusion;socialinvolution;sepa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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