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 家长: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家庭、民族的希望。在关注学生健康成长的同时,学校和家长都有责任和义务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强“交通安全无小事”的意识,做到责任到位,确保交通安全。今再次将《岔口示范小学关于禁止学生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上下学交通安全责任书》下达给家长同志们,请放弃“小方便”,绷紧“安全弦” ! 学校责任
1、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非法营运及不符合要求的车辆。
2、放学后,学校安排值日教师把学生护送到大门外,学生自行回家。 3、教师教育、督促学生放学后按时回家。 家长责任
1、保证不让孩子乘坐无牌、无证、报废、超员车辆及农用车、三轮车上、下学。 2、对自发组织合伙租用车辆接送孩子上、下学的社会车辆交通安全自行负责。 3、平时学生上下学要有人按时接送,雨、雪天家长要亲自接送学生上、下学。 4、严禁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
5、教育孩子放学后按时回家,离学校较远的,家长或监护人必须按时接送,凡在上、下学途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家长自行负责。
双方共有的教育责任 1、行人须靠右边行走。
2、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硬闯。 3、不准在公路上追逐、嬉戏、猛跑。 4、不能边走路边看书。
5、不准扒车、追车,不准强行拦车,不准抛物击车。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附:接送注意事项
“生命是宝贵的,因为它属于我们每个人只有一次。”为了保证您的子女在上下学途中的交通安全,请你们认真履行以下事项:
1、严格执行我校接送学生登记制度,按时接送子女。 2、在接送时,不要乘坐“三无”车辆。 3、不要乘坐三轮车等非载人交通工具车。 4、乘车时不要超员。
5、用摩托车接送时,要采取戴安全头盔等防护措施。 6、家长合租车辆接送学生时,家长要和司机签订协议。(及时了解车辆动态) 如果因家长未能履行以上协议,导致您的子女上、下学发生意外情况,责任自负。
班主任签名:
家 长签名: 岔口示范小学(公章) 201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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