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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青果援”关爱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子女行动的实施方案 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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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青果援”关爱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行动的实施方案

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与其他青少年一样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他们同其它孩子一样,应该健康成长,拥有同样的蓝天。目前,全省有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1万多名,许多孩子在父(母)亲入狱后面临着生活的困境,半数以上的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生活堪忧,辍学现象严重,流浪、乞讨现象令人担忧,有的已误入歧途。由于他们缺少家庭的温暖,更需要得到全社会的关爱和帮助。为帮助关爱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促进服刑人员安心改造,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团省委、省司法厅拟联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人大内司委、省关工委等部门,共同开展“青果援”关爱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行动(以下简称“青果援”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 主办单位

团省委、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人大内司委、省关工委

二、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经验交流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关爱重点青少年群体,帮助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促进服

刑人员安心改造,维护社会稳定。

三、 领导小组

为加强“青果援”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相关主办单位分管领导组成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团省委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各相关单位处室负责人组成。(名单另附)

四、活动主题 你安心我快乐 五、工作内容:

以“你安心我快乐”为主题,以同伴帮助和“手拉手”结对为主要形式,以生活资助、学习辅导、情感交流为主要内容,帮助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促进服刑在教人员安心改造。

1、青春手拉手:各级预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团组织、优秀青少年维权岗、青年文明号、五四红旗团委等基层组织与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结成对子,以生活资助、学习辅导、情感交流为主要内容开展“四个一”活动:一周一次通话,一月一次见面,一季度一次陪伴,一年一次体验活动,助力健康成长。

2、职业技能培训:对200名初中毕业后失学未就业的未成年子女进行免费职业培训。

3、“你的牵挂我知道”书信活动:服刑在教人员给孩子写一封信,未成年子女给服刑在教父(母)写一封信,并从中挑选出优秀作品编辑成册。

4、“青果援”体验活动:依托全省各级青春自护教育体验基地,组织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开展亲近自然体验、公益服务体验、户外拓展体验、自护教育体验等。

5、“青果援”宣讲活动。以“我快乐你安心”为主题,组织结对活动的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代表进监狱、劳教所巡回宣讲,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进行宣传。

六、推进步骤与时间安排:

1、2月20日-28日,各主办单位沟通并制定“青果援”关爱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实施方案,征求各设区市相关单位意见后,联合下发文件。

2、3月1日-3月15日,各级共青团核定全省各级预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优秀青少年维权岗、青年文明号、五四红旗团委数量,各县(区、市)司法行政机关核定全省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数量、名册。共青团、司法行政部门共同确定本地结对名册。

3、3月15日-25日,省级层面举办全省 “青果援”行动新闻发布会(方案另附)。

4、4月1日-11月30日,组织四期免费培训,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指定“两后生”培训相关项目培训学校或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实施免费培训,各设区市团委、司法部门按要求共同推荐参加培训人员,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5、7月-8月,开展“青果援”体验活动,由各设区市团委结合当地青春自护教育体验基地创建分别组织当地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参加各类体验活动,各结对单位结合本单位优势资源,安排结对人员参加体验活动。

6、9月10日-10月10日,开展“你的牵挂我知道”书信活动。服刑人员给孩子写一封信,未成年子女给服刑在教父(母)写一封信,并从中挑选出优秀作品编辑成册,全省

统一实施。

7、10月下旬-11月30日,开展“我快乐你安心” 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宣讲活动,由主办单位共同组织结对活动的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代表进监狱、劳教所巡回宣讲,并向社会进行宣传。

8、12月,进行“青果援”行动年度工作总结表彰,各地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推荐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主办单位联合发文并隆重表彰。

七、任务分工 团省委:

1、制定工作方案,并沟通协调相关主办单位。 2、负责组织各级团组织按方案要求安排结对单位、督导青春手拉手结对内容落实与进展。

3、组织各级团组织推荐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4、组织各级团组织开展青春自护体验活动。 3、牵头组织实施启动仪式。

4、与司法厅相互配合,共同组织书信活动。 5、推荐、培训宣讲人员,并与省司法厅共同审核宣讲稿。

6、组织实施总结表彰活动。 省司法厅:

1、组织省监狱管理局、省劳教教养管理局和各地司法行政机关摸清全省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数量、名册。

2、组织各级司法机关协助推荐人员参加培训。 3、与团省委相互配合,共同组织书信活动。 4、组织实施宣讲活动。

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

1、指定“两后生”培训相关项目培训学校或机构对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进行培训。

2、提供培训学校或机构名单及专业,以便基层推荐人员。

3、对各地推荐培训人员进行审核。 省教育厅:

1、帮助协调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失学关爱对象重返校园。

2、对部分入校参加免费培训、经济困难服刑在教未成年子女给予中等职业教育生活补助优惠政策。

省人大内司委:发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服刑在教未成年子女,为各级开展活动提供人力、政策支持。

省关工委:发动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五老”队伍的力量,共同关爱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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