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玩忽职守罪与工作失误的界限有导致发生危害结果的原因客观方面表现不同。玩忽职守罪导致发生危害结果的原因是对工作极端不负责任,而工作失误是由于国家工作人员业务素质较差,缺乏工作经验等;玩忽职守罪表现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而工作失误表现为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义务。《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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