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阉刑合法化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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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目前没有阉刑合法的国家。罪做阉刑,无论从法律上或者从人道上都不可取。所谓“割了就不会在犯”也仅仅是阻止具体人不再重犯,但不能阻止其他人,这样也就没办法达到目的;罪做阉刑,对于偶尔犯错或者有争议犯错的人来说也是不公平的,做阉刑后,对身体的伤害是不可逆的,一旦属于冤案,其后果有如死刑,无法弥补,而死刑现在审核越来越严格,阉刑如果也交最高法来核准,也不现实;从人道上,对于身体的处罚,全世界一直在反对,这个是人类文明的进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判决或者核准。

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第五十条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减刑。

第五十一条 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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