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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与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问题

来源:小奈知识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先“结婚”后领证离婚时,财产应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无协议时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共同财产包括工资、收益、知识产权等,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离婚时,财产处理应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对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的权益应依法保护。

法律分析

一、先“结婚”后领证离婚时财产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可以分割的共同财产从领证时开始起算。

二、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拓展延伸

婚姻终止后的财产分配权益

婚姻终止后的财产分配权益是指在夫妻关系解除后,对共同财产进行合理、公正的分配。根据婚姻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财产分配应考虑婚姻期间双方的贡献、财产来源、财产性质等因素。通常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包括房产、车辆、存款、股票等,这些财产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和分配。分配方式可以是协商一致、调解、仲裁或诉讼,具体取决于双方的意愿和情况。在分配过程中,法律的公正和合理原则应得到充分尊重和实施,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对于婚姻终止后的财产分配,应当根据双方的贡献、财产来源和财产性质等因素进行合理、公正的分配。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进行,以保障双方的权益。在分配过程中,法律的公正和合理原则应得到充分尊重和实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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