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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伤残医疗费与生活补助费是夫妻共有财产吗

来源:小奈知识网

身体伤残医疗费与生活补助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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