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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时有哪些要求

来源:小奈知识网

遗嘱继承的要求有立遗嘱人应在自己意识清晰的时候,有两个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的情况下,在没有任何外来压力的情况下,清楚表白自己的真实意志,如有必要,最好进行遗嘱公证。

一、立遗嘱人及见证人未亲笔签名的代书遗嘱还有效吗

立遗嘱人及见证人未亲笔签名的代书遗嘱没有效,因为代书遗嘱有效的前提条件是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由其中一人代书,遗嘱写完后,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要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没有亲笔签名的没有效。

二、口头订立的遗嘱有没有法律效力

口头遗嘱如果符合下列条件的就具有法律效力:

1、是在紧急情况下立的。如果危急情况解除而立遗嘱人没有死亡的,口头遗嘱即失效。

2、立遗嘱时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见证人不能是下列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三、立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五、遗嘱的内容合法,如必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遗嘱不得处分他人的财产。

三、录音遗嘱生效条件有哪些

录音遗嘱又称口头遗嘱,录音遗嘱生效应满足如下条件:

1、立遗嘱人必须有遗嘱能力,即在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3、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如必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遗嘱不得处分他人的财产。

4、遗嘱人只有在危急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

5、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6、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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