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董事会与高管层是决策层与执行层的关系。董事会是最高决策层,也是利益和风险的承受者,对高管层有任免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