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继承人持身份证、银行卡、亲属关系证明到公证处办理亲属关系证明,用于去银行查询存款数额。满足以下条件:全体第一顺序继承人对卡内存款支取后的分配方案达成一致意见,被继承人生前无遗嘱、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无依靠其生活而无经济来源的人,继承人中无人丧失继承权。全体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放弃继承的继承人)携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再去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可能不同公证员要求略有差异。
法律依据:
《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七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
(四)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五)申请的日期;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第十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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