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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半年死亡不需要刑事责任吗?

来源:小奈知识网

法律解析:

只要相关鉴定机构能证明被撞人死亡与事故有直接关系,那么即使超过了半年,也是有可能要负刑事责任的。若被撞人死亡且肇事者负事故的主要责任,那么可构成交通肇事罪,可对肇事罪判处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若因逃逸致被撞人死亡,可判处7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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