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屋过户需提交房屋证书、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或判决书、房屋登记表和契税凭证等材料,有些情况还需法院执行函。可咨询律师或委托律师办理。
法律分析
夫妻离婚后办理房屋过户需提交以下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本人身份证原件、离婚证;
3、离婚协议或生效的法院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
4、原房屋所有权证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两份;
5、买房时的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6、有的还要法院出个执行函。如果还有不清楚的可以直接咨询律师或者直接委托律师一起办理。
拓展延伸
离婚后如何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离婚后,办理房产过户手续需要以下步骤:首先,双方应协商一致,确定房产归属问题,可以通过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来确认。其次,准备相关证件,包括离婚证书、房产证、身份证等。然后,双方前往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填写过户申请表,并提交所需证件。接下来,等待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并办理过户手续,一般需要支付相应的过户费用。最后,领取新的房产证书,确保房产过户手续完成。需要注意的是,具体办理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律师以获取准确信息。
结语
办理离婚后的房产过户需提交相关材料,包括房屋证书、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房屋登记表等。双方需一同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填写申请表,并支付过户费用。办理流程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部门或律师获取准确信息,确保房产过户手续顺利完成。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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