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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是破产案件的必经程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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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并不是破产案件的必经程序,债务人可以向申请破产和解并且提交和解协议草案,债权人对和解草案表决通过的,破产和解就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九十五条债务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申请和解。

债务人申请和解,应当提出和解协议草案。

第九十六条人民经审查认为和解申请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和解,予以公告,并召集债权人会议讨论和解协议草案。

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自人民裁定和解之日起可以行使权利。

第九十七条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

一、公司申请破产的流程有哪些?

公司申请破产的流程如下:

1、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向申请破产;

2、立案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3、应当依法通知所有债权人受理案件;

4、债权申报登记;

5、组成债权人会议,讨论整改和解协议;

6、破产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破产程序暂停,公司继续经营;

7、破产宣告;

8、破产清算;

9、破产财产分配;

10、清算结束;

11、企业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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