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小奈知识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私分罚没财物罪罪名有哪些

私分罚没财物罪罪名有哪些

来源:小奈知识网

司法机关财物罪的主体是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包括、、机关、机关等。行政执法机关包括海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税务机夫、卫生检查机关、商检部门、环保部门等。自然人不能构成本罪,但本罪处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应当上缴国家罚没财产,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六条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3.com 版权所有 蜀ICP备2023022190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