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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不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小奈知识网

劳动仲裁的不予受理情形及适用范围:1、申请人资格不符;2、争议无利害关系;3、不属于仲裁受案范围;4、不属于仲裁机构管辖;5、超时申请仲裁;6、申请材料不符要求。劳动争议适用范围包括劳动关系、合同、解雇、福利、工伤、报酬等。

法律分析

一、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6种情形有哪些

1、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

2、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人不是劳动仲裁的当事人;申请人不是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及利害关系人。

3、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4、争议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

5、仲裁申请已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时效。

6、申请书及有关材料不符合要求。

二、哪些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拓展延伸

劳动仲裁的申请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法律途径。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首先,申请人必须是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其次,申请劳动仲裁应当符合法定的时效要求,通常是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程序包括填写劳动仲裁申请书,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交至劳动仲裁机构。劳动仲裁机构将组织调解,如调解不成,将进行仲裁审理,并作出仲裁裁决。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执行。劳动仲裁的申请条件和程序有助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与公平。

结语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法律途径。根据劳动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的适用范围包括确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履行、辞退与辞职等多个方面。然而,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情形也需要注意,如申请人资格不符、争议超过时效等。申请劳动仲裁需遵循一定的程序,包括填写申请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等。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有助于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和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与公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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