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假作为财务报销凭证将受到严厉处罚,包括法律追究刑事责任、罚款、撤职直至开除、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同时不符合规定的也不能作为财务报销凭证。
法律分析
对于使用假作为财务报销凭证后,将会受到以下处罚:
1、《会计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规定:第二十一条不符合规定的,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第三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所列两种或者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
拓展延伸
假票报销审查及处罚措施
针对涉及假票报销的情况,为了维护企业的财务诚信和规范经营,需要进行严格的审查和相应的处罚措施。在审查过程中,将对涉案人员的相关证据进行收集和分析,包括票据真伪鉴定、账目核对等。一旦确认存在假票报销行为,将根据企业内部制度和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可能包括罚款、追究刑事责任、解除劳动合同等。同时,还需要加强内部控制和审计,建立健全的报销制度和流程,加强员工教育和培训,以预防和遏制类似问题的发生。通过严格的审查和有效的处罚措施,可以维护企业的声誉和财务稳定,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结语
使用假作为财务报销凭证将面临严厉的处罚。根据《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将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财政部门可予以通报并对单位罚款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罚款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对会计人员吊销从业资格证书。同时,税务机关可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且有多种行为可分别处罚。为维护企业财务诚信,应加强审查、加强内控和审计,并建立健全的报销制度和流程,以预防和遏制类似问题的发生,维护企业声誉和财务稳定,保障员工权益,促进可持续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一条 税务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或者索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二章 税务管理 第二节 帐簿、凭证管理 第二十二条 专用由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按照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
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二章 税务管理 第二节 帐簿、凭证管理 第二十四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按照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保管期限保管帐簿、记帐凭证、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
帐簿、记帐凭证、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不得伪造、变造或者擅自损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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