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届民族小艺术家评选活动
1、参评形式:个人、组合(2人或2人以上)
2、参评项目:声乐类:不分唱法
器乐类: 键盘类:钢琴、电子琴、手风琴
弹拨类:古筝(琴)、琵琶、柳琴、扬琴、三弦等
弦乐类: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吉他、二胡等
管乐类:长(短)笛、单(双)簧管、萨克斯、小号、葫芦丝、竹笛等
打击乐:木琴、马林巴、排鼓、大鼓、爵士鼓等
舞蹈类:中国舞、民族舞、拉丁舞等
3、参评组别:
幼 儿 组:4至5岁 (20xx年11月30日至20xx年12月1日期间出生)
儿童A组:6至7岁 (20xx年11月30日至20xx年12月1日期间出生)
儿童B组:8至9岁 (20xx年11月30日至20xx年12月1日期间出生)
儿童C组:10至11岁 (20xx年11月30日至20xx年12月1日期间出生)
儿童D组:12至13岁 (20xx年11月30日至1998年12月1日期间出生)
少年A组:14至15岁 (1998年11月30日至1996年12月1日期间出生)
少年B组:16至17岁 (1996年11月30日至1994年12月1日期间出生)
青年组:18岁 (1994年11月30日至1993年12月1日期间出生)
4、评选要求:
本次评选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国总评选要求现场公布得分,更本着专业性和权威性的宗旨,全国总评选聘请的评委,主要以中国民族少儿艺术家学会及国际国内著名音乐专家为主。
评选相关要求如下:
A、声乐
曲目要求:自选一首曲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 伴奏要求:自备伴奏,并制作成单碟单曲的CD;
评分标准:音准、节奏、发声、吐字、音色、音乐表现力、舞台形象、难易度;
B、器乐
曲目要求:自选一首曲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
伴奏要求:自备伴奏,并制作成单碟单曲的CD;全国组委会提供钢琴、古筝、架子鼓、扬琴等大件乐器;
评分标准: 演奏技巧、音准、节奏、力度、速度、音色、艺术表现力、舞台形象、难易度;
C、舞蹈
曲目要求,自选,时间不超过5分钟; 伴奏要求:自备伴奏,并制作成单碟单曲的CD
评分标准:舞蹈技巧、节奏、力度、速度、艺术表现力、舞台形象、难易度;
5、选送方式
各分选区组委会按每个年龄组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各选5名选手参加全国总评选。
6、奖项设置
A、学生: 本次活动按组别、类别分设最高奖“民族小艺术家”荣誉称号。并获“民族小艺术家”
荣誉证书;金奖、银奖、铜奖。
获金奖和银奖的选手将颁发奖杯或奖牌;
组合参评的节目,每位选手可分别获相应证书、奖杯或奖牌;
获中国“民族小艺术家”称号的选手,成为中国民族少儿艺术家学会的荣誉小会员。
B、老师:
指导老师获相应的荣誉证书;
获金奖或银奖的指导老师可申请成为中国民族少儿艺术家学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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