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男,一九X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住址:身份证上的详细地址)
我的父亲于X年X月X日在地方因病去世,去世后遗留有登记在XX名下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住房一套,坐落在XX市XX区幢号,房屋所有权证: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上述遗产中其中50%属于父亲的遗产。父亲生前无遗嘱,也无遗养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的有关规定,死者的遗产应由其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继承。我是他的儿子,对他所遗留的遗产享有继承权。现经我慎重考虑后,决定放弃对他上述遗产的继承,今后也决不反悔。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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