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民事诉讼 立案后多长时间开庭,如果适用的是 简易程序 ,审判部门应当在5日内向当事人送达,在当事人在收到应诉材料后15日之后安排开庭;如果适用的是普通程序,则需要在30天之后安排开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一条 人民在必要时可以委托外地人民调查。
委托调查,必须提出明确的项目和要求。受委托人民可以主动补充调查。
受委托人民收到委托书后,应当在三十日内完成调查。因故不能完成的,应当在上述期限内函告委托人民。
第一百三十二条 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
第一百三十三条 人民对受理的案件,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当事人没有争议,符合督促程序规定条件的,可以转入督促程序;
(二)开庭前可以调解的,采取调解方式及时解决纠纷;
(三)根据案件情况,确定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
(四)需要开庭审理的,通过要求当事人交换证据等方式,明确争议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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