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法律监督体系是由一个国家各种形式的法律监督构成的有机联系的系统。我国的法律监督体系由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两大系统构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百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 国家监察委员会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上级监察委员会领导下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五十三条 第二款 人民认为地方制定、发布的规章与部、委制定、发布的规章不一致的,以及部、委发布的规章之间不一致的,由最高人民送请作出解释或者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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